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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偽君子、真小人”說到美國種族歧視
(2016-11-19 17: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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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選一場好戲,頗熱鬧了一陣子。現在雖然人選已定,但對美國、對世界會有哪些影響,還有待觀察,暫時不想猜測。從這場選舉中引發出一個說法:這是在偽君子和真小人之間的選擇,引起我一些想法。
一般在日常生活中,人們更痛恨偽君子,所謂滿口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與此類人交往容易上當受騙,受害更深。還不如公開的流氓無賴,到處宣稱自己奉行“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哲學,與之打交道,中了對方損人利己之槍,是自找的,勿謂言之不預也。這是一個角度。
還有另一個角度,從全社會來看,如果逼得一部分小人不得不偽裝成君子,說明大部分人還是喜歡君子,認同某種道德底線,公認有些事“君子不為也”,正常的家長、老師都以此教育學生。一些公然違反道德的行為會受到詬病,所以要做壞事得偷偷摸摸,所謂“見不得人”。假如這些壞事都可以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進行,大家都見怪不怪,這個社會就失範了,也是集體性的墮落。例如鄰裏中有一個人白天出現時衣冠楚楚,文質彬彬,夜裏卻常做些偷雞摸狗的事。一旦被發現,人人喊打,無地自容。說明這個小區還有正常的秩序。而另外一個住宅區有一個或一群流氓,仗勢欺人,公開打家劫舍,宣揚一套弱肉強食的“理論”,久之,居民也都接受了,青少年甚至羨慕、模仿,做“真小人”成風,這個社區會是什麽樣?所以曆史書上寫到一個皇朝衰落,接近末世時,往往有一個現象,就是“賄賂公行”。重點在於“公行”。因為任何官場,時有賄賂之舉是免不了的。不過在總的風氣比較正的情況下,這是見不得人的,隻能暗中進行。到了能夠“公行”的時候,說明法紀、良知蕩然無存,官場從少數偽君子成為多數真小人,雖不亡,亦不遠矣。
再跳到美國的“政治正確”。這次大選中反“政治正確”似乎占了上風。我見到的中國不少評論中也以調侃的口吻提到這個詞。它的起源是針對種族歧視,主要是黑人,兼及婦女及其他少數族裔。美國黑人悲慘的曆史毋庸多說。為爭取到平等的、有尊嚴的“人”權,美國的曆史有多長,黑人鬥爭的曆史就有多長,還經過了一場慘烈的戰爭。南北戰爭後,黑人名義上獲得公民權,可是又經過了一百年和平的和流血的鬥爭,到1965年約翰遜政府通過《選舉法》,才真正落實。即便如此,還遭到南方州政府的抵製,聯邦政府派出了國民衛隊(略相當於我們的武警)強迫執行反對種族隔離的法律裁決。再過了近半個世紀,到一位黑人被選進白宮,這是一條漫長而曲折的道路,經過幾代黑人和白人的共同鬥爭。特別要強調的是,這裏離不開真心信奉自由、平等、人權的白人(真君子)的貢獻,多數是上層精英,也包括幾屆總統,如小羅斯福、肯尼迪、約翰遜。“政治正確”之說大約從上世紀60年代高漲的民權運動開始。
在這一大潮下,約翰遜政府在通過《選舉法》的同時,還通過《確保行動法》(有的譯作《肯定性行動法》),就是強製落實《選舉法》的精神,並在就業、上學等問題上對弱勢群體有一定的照顧。約翰遜總統在針對反對意見,為此法做出的辯解中說:如果一個長期在手銬腳鐐中生活的人一旦鬆綁,立即把他與受過訓練的運動員放在同一起跑線上說,你們賽跑吧,這是不公平的。從那個時候開始,對黑人、婦女等等侮辱性的語言和動作在正式文件和媒體中被禁,在主流社會遭到摒棄,久之形成風氣,在習俗中成為有沒有教養的標誌。如果公眾人物不小心用了歧視性語言,立即遭到口誅筆伐,一般都以道歉了事。(順便說一句:對婦女的“性騷擾”立法也是那個時期)。由於曆史原因,要矯正一種頑強的陋習,開始時需要有強製性措施,有時難免矯枉過正。還須指出,堅持“政治正確”,使之成為風氣的主要是主流白人。這是社會進步的一部分。
但是正如王陽明所說,“破心中賊難”。相當一部分白人,在內心深處、在感情上還是懷有對黑人的歧視,有的還很強烈。我一直感覺到,奧巴馬的各種提案在國會遇到的超乎尋常的反對,固然是黨派鬥爭,也有某些議員難以出口的種族歧視的因素。例如他上任不久,第一次在國會提出他的醫改方案,有一位議員在他講到中途時,大叫“你撒謊!”。這是極端粗魯無禮,“撒謊”一詞帶有侮辱性,在議會辯論中是屬於避用的,這一規矩開始於英國議會,可以說“你說的不符合事實”,但不能扣以“撒謊”的帽子。通常一位總統上任伊始總要給予一定的尊重,我想如果這位總統是白人,盡管是不同黨派,恐怕不至於這樣不給麵子。吊詭的是,2008年有史以來一位黑人當選總統,人們都認為這標誌著美國種族平等進入新階段,這是有裏程碑意義的事件。過了8年,出現一位侯選人,竟然完全不顧“政治正確”,公然發出歧視少數族裔的言論,卻成為促使他當選的吸引力之一。
這個過程等於掀開了一張蓋子,把那些原本不見天日的種族歧視“心中之賊”給放了出來,乘機盡情發泄一通,以致於少數族裔,包括華裔都遭殃。弄不好南方3K黨再現,問題就更嚴重了。解鈴還需係鈴人,就看新當選的準總統怎麽對待了。在台下信口開河容易,要為這個國家負責時,總不能眼看它重新走上種族分裂乃至騷亂之路吧。
我們常說“從來天意高難測”,其實民意也難測。看到不少評論,先把投票結果視為籠統的“民意”,一切分析從這一前提出發。這是另一種成王敗寇的習慣思維。如果是壓倒多數,猶有可說,可是在雙方票數非常接近的時候,至少不能認為勝出者就代表整個“民意”。這也適用於英國脫歐的公投,很多分析文章都以英國人“都”“從來”就疏離歐洲為前提,從曆史到現狀講得頭頭是道。那次投票也是雙方勢均力敵,脫歐方勝出更帶有偶然性,如果再投一次,很可能反脫歐者占多數。那麽許多文章又可能是另一種說法。不過事已如此,其帶來的後果卻是實實在在的,這且不表。再說美國,以票數論,普選票數希拉裏還多一些,與當年小布什與戈爾的情況相似。不能說“民意”一邊倒。由於特倫普表現江湖氣十足,出言粗魯,於是論者急忙得出他代表底層草根,另一位代表上層精英和大財團的結論。但是現在票倉的分類統計發表出來,在年收入10萬直至25萬美元以上的人群中特倫普得票比例都高於希拉裏,而5萬以下的,希拉裏占比例略高,這又如何解釋?隔太平洋觀火,要體會各種不同階層、不同族群的心理,難免隔靴搔癢。“子非魚,安知魚之樂(之苦?)”,對於他國複雜的國情、民情不宜匆忙做簡單化的分析。很多情況還有待觀察。本文隻就種族歧視問題談些感想。
我一向認為美國總統能左右局勢的力量有限,由於製度的製約,為所欲為的餘地較小。還有在台下為嘩眾取寵而信口開河,真要對後果負責時,也不得不慎重從事。所以對美國內外政策將有何延續或變化,現在還言之過早。但是應該承認,我沒有考慮到的是在思想情緒上,特倫普的極端種族主義言論(不論他以後實際政策如何)已經造成不小的後果。有人說他代表民粹主義,此說不確。應該是他挑動了剛好處於底層之上的那部分對處境不滿的人,不是矛頭向上,而是矛頭向下,或向外,把那些享受福利的人(包括不少黑人和新移民)以及中國工人看作是侵占自己利益的敵人。借用一句過去的常用語:“轉移本應對大資產階級的鬥爭矛頭”。這恐怕不能算是代表草根的民粹主義。這部分人主要是白人藍領工人,外加下層或正從中產淪為下層的白領。白人工人向來是最歧視黑人的,一則在心理上是足以體現其優越性的對象,二則在實際上是威脅自己利益的勞工預備隊。
記得1963年毛澤東應一位美國黑人運動鬥士羅伯特·威廉來信的要求,發表了支持美國黑人鬥爭的聲明,其中提出那句名言:“民族鬥爭,說到底,是一個階級鬥爭的問題”,號召各種膚色的工人階級聯合起來推翻萬惡的帝國主義製度,同時黑人也獲得徹底解放。羅伯特·威廉當時逃亡在古巴,後來到中國來住了幾年。由於毛主席的聲明,在中國當然獲得很高禮遇。不過他每與人談話,中國人毫無例外總要提毛主席這一論斷——在當時是必須的。他對毛極為崇拜,但就是無論如何不能接受與白人工人階級團結這個觀點,根據他的切身經驗,最歧視黑人,對黑人最殘酷的,正是白人工人。我曾經接待過他,對此印象深刻。直到現在,威廉所說仍然是事實。從美國黑人的鬥爭史來看,從反對蓄奴製一直到後來的民權運動,除了黑人自己的組織之外,為黑人權利鼓與呼的是幾代白人精英——精英與富人不能劃等號,但是也包括某些富人。例如某些基金會的經常項目就包括資助黑人教育,以及其他緩解種族矛盾的工作。做一個不一定恰當的類比,卻是我親眼所見: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最歧視外地農民工的是中下層小市民,甚至是自己剛站穩腳跟的外來戶第二代。對於“外地人”,他們言談中充滿蔑視,從中得到優越感的滿足,同時他們又不如外地人的吃苦耐勞,許多工作都不願做,卻認為是外地人占了他們的資源。因而對擠壓和歧視外地人的政策基本上擁護。而一直為農民工的平等權利、戶籍、子女教育等問題鼓與呼的是知識精英。正如孟子所說,“無恒產而有恒心者,惟士為能”。也就是“士”能夠根據自己的理念(就是“恒心”),超越自己的處境和利益來考慮全社會的問題。這應該帶有普遍性,也適用於美國白人中堅持黑人平權的有理想、有良知的那些精英。
此,把美國總統競選說成是草根對精英,窮人對富人,是不符合實際的。另外,“政治正確”有時可能流於形式,有時過分,走到另一極端,造成反向的不公平,這種情況也是存在的。但提出這個命題的進步意義不可磨滅,在嘲笑它之前應先了解它產生的曆史環境。根據美國最近發生的情況來看,現在還沒有到否定、放棄它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