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領事公證是指駐外領館官員依照本國法律為身在外國的申請者做公證(notary)。公證手續遵守的是領事館國家的法律。美國領事館做的公證是遵守美國法律的公證,隻能在美國用;中國領事館做的公證是符合中國法律的公證,隻能在中國用。
回顧:領事公證是依照領事代表國做的公證,僅限於公證頒發國使用。領事公證和國內公證一樣,屬於國內法律。
2. 領事三級認證,是在海牙公約締約國之間,一個國家A認證(authenticate)外國國家B文件。這個文件可以是外國B的公證(比如委托書,聲明書等等),也可以是外國B的法律文件(死亡,出生,婚姻,離婚,判決,等等)但是最終是要到國家A去用。
領事認證一般叫做三級認證,是因為需要看文件的原章,所在州省的鑒定章(鑒定原文件屬實),,然後再去找中國領事認證(鑒定所在國家外務部鑒定章屬實)。
回顧,領事認證是國家A的領館,鑒定另一個國家的頒發的公證或者法律文書的文件屬實,經過國家A領事認證的國家B頒發的文件,可以在國家A用。領事認證(三級認證)是根據海牙公約製定的國際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