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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到90年代畫家的稿酬潤金的變動情況

(2021-10-15 11:43:58) 下一個

50年代到90年代畫家的稿酬潤金的變動情況

       前幾天貼了一些50、60年代一些畫家的稿酬單,那時畫的稿酬確實低(和小說稿費比),一般畫家難以隻以作畫為生。這情況到八十年代後期開始有了改變,畫稿酬金也逐年增高,有些畫家以畫為生已沒問題了。下麵是些從50年代到90年代畫家稿酬潤金的實例:

齊白石,54年 一幅80元:

王雪濤,54年 一幅88元 (收據上是舊幣)

黃胄,61年 22幅 490元

傅抱石,63年 4幅 320元


程十發,80年90幅10131元


94年,每幅 1000元起價,


下麵都是一幅 的稿酬:


蔡誌忠94年漫畫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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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2)
評論
毛囡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華府采菊人' 的評論 :
回複 '華府采菊人' 的評論 :
確實是這種情況,不是個合理的規定,就像前一篇中穀牧的一篇講話報告都有稿費,這本來就是他的工作。
華府采菊人 回複 悄悄話 那時的“稿酬”是一件怪事, 無論寫或畫,作家畫家基本都是體製內的“國家幹部”,也有著挺不錯的工資和相關“待遇”,作家的本職工作就是“寫”, 畫家的專業工作就是“畫”,為什麽他或她們“寫”或“畫”的作品, 還能得到另外的報酬呢?
以前作者及畫家是自由職業者時, 沒有人給他們發工資, 吃飽餓肚子是他們自己的事,寫書畫畫賣錢也是他們自己的收入, 賣得好掙錢多,賣不掉該你倒黴。

可領了工資的作家和畫家就不該再領報酬了, 若是利用業餘時間自己的材料,賺點外快倒也算了, 可他們可以為這種“創作”請帶工資的“創作假”呀, 還可以要求到個風景優美的地方, 車旅費國家還得報銷。

那麽設計院的工程師, 該不該享受類似待遇呢?參與一個項目的設計, 還得領取一份工資外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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