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為老為強烈反對“殖民主義”的理念,所以前幾天龍叔寫文給他提供一些中國人曆史上如何玩殖民主義的資料,以便讓他收錄到他的《殖民主義黑曆史綜述》之中。
龍叔剛剛看到老為的另一句話“西方殖民主義罪惡累累血跡斑斑”, 這才明白,老為煩的不是殖民主義,而是西方。
為此,龍叔借這句話說說人類曆史上那些“罪惡累累血跡斑斑”的事情。
在地球上,沒有一個物種像人類那樣喜歡互相殘殺。動物同物種之間也有爭鬥,比如雄性為競爭交配權或食物打的不可開交。但當一方落荒而逃,勝利的一方不會上去趕盡殺絕不依不饒。以後江湖上再度相見,也不會羞辱對方要求失敗方做自己的奴仆。
人類不同,當一族戰勝了另一族,當一國戰勝了另一國,失敗方的命運隻能全由勝利方安排。 勝利者如果冷靜,可以讓失敗方割地賠償(例如春秋戰國時期的中國)。 如果勝利者嗜殺成性,他完全可以下令奪取失敗者的性命。比如曆史上的許多屠城事件。列幾段蒙古人西征的(https://zhuanlan.zhihu.com/p/5729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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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220一1221年,蒙古人第一次西征時,對多思汗也就是撒馬爾罕(還有說是玉龍劫赤的)進行了瘋狂屠殺。當時共計5萬蒙古兵,平均每人手刃24個百姓之多。被屠殺者多達120萬。
1220年2月攻克不花剌城(今烏茲別克斯坦布哈拉),大批逃跑的兵士和平民被殺死,然後是洗劫和一把大火,徹底地摧毀了不花剌城。
10月,蒙古大軍抵達撒麻耳幹(意為“肥沃的都市”,今烏茲別克斯坦撒馬爾罕)。城中共有11萬守軍,其中6萬是突厥康裏部人,他們以為自己和蒙古人同種必會得到善待,於是有3萬人出城投降,但結果卻在睡覺時被蒙古人全部燒死射死,無一幸免。
接下來又是一場空前的洗劫,並把全部居民驅逐出城,其中有許多人被處死,好在有契丹人耶律楚材出麵阻止,鐵木真才聽從了他的建議從平民中挑選了3萬工匠分賜給諸子、親屬,3萬壯丁隨軍作戰,其餘則在交納一定贖金後放回,這些被放回的居民還不能住滿城市的一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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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二戰時期高的南京大屠殺我們是知道的,但同樣慘烈的還有太平天國時期曾國荃率湘軍在南京的那次屠殺,抄一段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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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軍南京屠城發生在1864年7月,曾國藩弟曾國荃率湘軍攻破太平天國天京(今南京)後縱火殺掠,屠殺中國平民總計死者約二、三十萬人(死亡人數有爭議)
自六朝以建康為首都起,南京被戰火屠戮約七、八次,湘軍屠城與南朝梁的侯景之亂(今南京)和抗日戰爭時期南京大屠殺為最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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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止南京,曾國荃的湘軍在很多地方都搞屠城,比如當時的安徽省會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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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軍進行屠城,數萬安慶軍民被屠殺。曾國藩的幕僚趙烈文目睹了這次慘禍:“殺賊凡一萬餘人,男子髻齔以上皆死,……婦女萬餘俱為掠出”,“軍興以來,蕩滌未有如此之酷者矣”。曾國藩的親信李榕也稱:“通計前後殺斃援賊、城外壘賊、降賊及城中之賊實有4萬餘人,軍興以來,殺劫此為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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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戰爭屠城以外,戰爭結束之後,勝利者一般不會讓失敗者享有和自己一樣的權力。蒙古統治者曾有想法對漢人實行滅族,要屠殺所以漢人。 因為他們認為漢人不會放牧,搞農業還破壞了草地,不該留在世上。後來經人勸阻,說漢人給我們交稅,供我們享受,多好呀,留著他們吧。
留著是留著,但蒙古統治者把人分為四等,蒙古人,色目人,北方漢人,南方漢人。有了等級自然就有不平等,比如規定十家合用一把菜刀,而且這一把刀還要由蒙古人做主,必須他同意,漢人才能借刀,起火做飯,所以漢人通常都把這位掌握菜刀使用權的蒙古人稱作“老灶爺”。
“老灶爺”不光管菜刀,還管別的。比如漢人誰家娶新媳婦,初夜權也必須交給蒙古人。 元朝製度規定10戶為1保,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擔任保長,保長對漢人新娶的妻子享有初夜權,漢人娶妻後必須先將妻子送至保長家。 並有專家解釋說因初夜權的原因,中原很多地區漢人有“摔頭胎”的習俗,以保證自家血統的純正。
女真人比蒙古人稍微好點,清朝統治者給了漢人某些權力,比如漢人可以家裏有菜刀,新婚妻子初夜權由新郎直接享受。另外,漢人還可以讀書做官,光宗耀祖。但有一條女真人比較較真,就是強迫漢人跟他們一樣剃發留辮子。 現在我們看那種造型很難看對不對? 當時的漢人也這樣認為,他們不願剃發,不願留辮子。但是清朝統治者給出的答複是: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
沒辦法,漢人隻好學女真人隻好把頭發分兩半,前麵給剃了,後麵留成辮子。
以上說的都是沒有反抗和抵抗的人民,如果有人抵抗或反抗呢,屠殺大刀毫不猶豫地舉起來。請注意,他們不光屠殺反抗的直接參與者,也屠殺平民,比如揚州十日和嘉定三屠。這段描述,可以看到當時有多慘:
【ZT】遇一卒至,南人不論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頸受刃,無一敢逃者。“諸婦女長索係頸,累累如貫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滿地皆嬰兒,或襯馬蹄,或藉人足,肝腦塗地,泣聲盈野。”“日,天始霽。道路積屍既經積雨暴漲,而青皮如蒙鼓,血肉內潰。穢臭逼人,複經日炙,其氣愈甚。前後左右,處處焚灼。室中氤氳,結成如霧,腥聞百裏。”五天後清軍接到豫王的命令,就此封刀。和尚們得到命令開始收集和焚燒屍體。【/ZT】
然後我們再來說說殖民主義,看看勝利方如果處理失敗方的人民。 需要指出的是,殖民主義者不會讓失敗方與自己擁有平等的權力,他還是要欺負你。還是抄定義吧:
【ZT】殖民主義是指一個國家通過戰爭或和平方式尋求或取得另外土地及其人民的政策,以及支持此政策的思潮。 殖民主義通常包含了殖民政府與殖民地,以及殖民者與土著居民之間的不平等關係。 殖民主義一般存在於在軍事上較先進的國家之中,並經由殖民關係作用於殖民地與土著居民。【/ZT]
雖然定義一樣,但做法不同。舉幾個與中國人相關的例子:
1. 香港
英國人在香港統治靠的是殖民政府,由宗主國派總督,然後製訂因地製宜的殖民地地方法律。由於英國采用的是“普通法係”,不同殖民地對犯罪的判罰大不相同。比如,香港那裏漢人一個男人有好幾個老婆是合法的,英國人不逼著你和他們一樣一夫一妻。還有,你留辮子穿馬褂完全合法,你不必擔心有什麽“留發不留頭”。你可以讀書,可以考法官。當了法官和律師,你就可以幫漢人同英國人打官司。即使你當街殺人,證據確鑿,也會允許你找律師為你辯護。
2. 上海
【ZT] 1843年租界在上海開辟後,西方列強憑借條約中關於領事裁判權的規定,在租界內設立了領事法庭(Consular Courts)。 租界內的外國人違法犯罪則可以不受中國法律的製裁,由各國駐滬領事自行審理。 1868年4月,根據上海道台和英美等領事商訂的《洋涇浜設官會審章程》,在英美租界設立了會審公廨。[/ZT]
其它地方,例如天津和青島, 也和這個差不多。就是殖民政府的宗主國和殖民者擁有行政自治權和治外法權。法律合理不合理,平等不平等,這裏就不說了。他們要是想欺負你漢人,在法條上搞不平等,你必須得接受。但是,一旦法律有了,執法的時候不管你是漢人還是外國人,都需要在法庭上辯論,讓法官、陪審團斷定有罪還是無罪。
老為說的“西方殖民主義罪惡累累血跡斑斑”我沒有足夠的正麵和反麵的資料(我相信老為手裏一定很多)。龍叔想問的是,如果沒有“殖民主義”這個理念,西方人在戰爭上贏了你,然後如何治理你呢? 他們會不會像蒙古人一樣,不管三七二十,直接給你砍瓜切菜? 或者每十戶給你派個英國保長,給你管理菜刀? 還是像女真人當初對漢人一樣,逼著你剪掉辮子脫掉馬褂, 不服從就殺你?
也許會,也許不會,也許還有比上麵列的更壞的幺蛾子。
龍叔隻能說,殖民主義在對戰爭失敗者人民的管理方麵相對以前是個進步。這個進步不僅在政治和人文方麵,其它方麵也是一樣。
不以人廢言,共黨始祖馬克思在《不列顛在印度的統治》和《不列顛在印度統治的未來結果》這兩篇文章中,分析了不列顛殖民主義對於印度殖民地的影響和作用。他在《不列顛在印度統治的未來結果》作了總結性的概括:“英國在印度要完成雙重的使命:一個是破壞性的使命,即消滅舊的亞洲式的社會;另一個是建設性的使命,即在亞洲為西方式的社會奠定物質基礎。”
這點確實在許多地方得到驗證。比如我上篇文章中提到,中國那些曾被殖民過的城市後來都成了工業文明比較發達的城市。不管你是不是對這句話感覺爽不爽,但它是個事實: 殖民主義在擁抱先進文明方麵給你提供了彎道超車的可能。
自然有人跟龍叔提殖民主義的公平,這個隻能說到戰爭了。我理解的是,殖民主義隻是戰爭結束後的一種手段,不能解決戰爭問題。大家想想,為啥有戰爭? 雙方不能妥協嘛。不妥協就打,你被打敗了還想和人家搞平等,是不是有點過分?
你可以埋怨英國人,欸,你憑什麽跑到香港來殖民我們?
英國人一定說: 我們有合約呀,鴉片戰爭後簽的,你們簽字了。
你說: 這個不公平呀?
英國人: 對,確實不公平,但誰讓你們敗了? 如果你們打贏了,也可以讓我們簽對我們不公平的條約。
所以,鄧小平講得最清楚: 落後了就要挨打。
你怪不到別人,挨打因為你落後。
這還是現代社會啦,曆史上還有先進文明挨落後部落猛揍的,比如羅馬被北方蠻族滅國,比如南宋被蒙古滅國。找誰講理去? 沒理可講,因為人類就喜歡互相殘殺。
假如哈,假如沒有“殖民主義”,那些曾經毀滅羅馬文明的歐洲蠻族該讓失敗方中國簽訂什麽樣的條約? 別琢磨了,估計他們連條約這個理念都沒有。看看羅馬城裏依然可見的那些斷垣殘壁,你該想象到他們會在廣州杭州那裏幹什麽。
落後了就要挨打! 鄧小平然後告誡我們: 改革開放至少一百年不動搖。
這是挨打後的正確覺醒。我們不是為了報以前挨揍之仇,也不是為了以後欺負別人,而是擁抱先進文明,讓人民過好日子,讓別人欺負不到我們。
這一段關於蒙古屠殺的評論也抄過來,雖然我極端反感屠殺,但我覺得這段話在某種程度上有些合理的地方。還有,“殖民主義”思想也是隨著文藝複興才產生的:
【ZT]蒙古的屠殺和掠奪,使得絲綢之路上這一繁華地區到今天還沒有恢複到原來的水平。他們摧毀了五千年來陸續修築的水利係統,使得大量的綠洲變成沙漠,使其經濟下降到公元前1500年的水平。據美國曆史學家Paul B Kern引用最新研究結果表明,即使到現在,中東地區耕地麵積尚未恢複到蒙古入侵前的60%。(這種破壞包括30多年後旭烈兀對阿拉伯世界的西征)。 宋朝時期的商業曾經是世界上最發達,在那裏不但聚集了全世界最大的財富和資本,而且聚集了最多的商人和學者;然而,蒙古人的入侵使得中國的資本主義萌芽被消滅待盡,使得最有可能第一個進入資本主義社會的中國從此衰落;而西方遭到蒙古人的打擊似乎是恰倒好處,既沒有傷及筋骨,又被一巴掌打醒了,在蒙古大軍停止入侵西歐不久後,西歐正式啟動了文藝複興,開始了近代資本主義的強國之路![/ZT]
說起主權二字,現代文明的主權在於民眾,而不在於統治集團。依據這樣一個標準,引用下麵某位理論家的“殖民主權論”,規定或者實質上通過暗箱操作以至於某區權力的第一把交椅必須由某族、某組織的人員把持,就是不折不扣的殖民行徑。用所謂“國家的主權”來壓迫“國民的主權”,就是如假包換的殖民主義擁躉。
美國、加拿大當今反思以前“用先進文明教育落後民族”的激進、錯誤甚至反人道做法,而同樣的行徑在某地卻正大行其道,而且推行得理直氣壯。不知道樓下那位理論家如果應用他的高論“這不意味具有權威的階層的管理方式可以任意,單向”來為這種現在進行時的“殖民主義行徑”辯護。
還是這句話--五毛談殖民,意在舔皇上,不為公理或正義。
牧民打仗,擄人,掠貨。
商人打仗,救人,通商。
殖民地宗祖國可以有不同形式管理殖民地,但都改變不了殖民地是沒有任何主權的性質。而在國家沒有主權的前提下,人民也是沒有自由選擇的權利的。
你這裏的誤區在於前提是錯誤的,因為殖民地宗祖國對殖民地需要管理,因為就可以實行殖民主義的管理方式,否則就等於沒有管理,或者說不負責。
這也是曆史上奴隸製時代奴隸主的借口,比如美國蓄奴時代,奴隸製對黑人奴隸的地位的解釋就是如果我們不管他們,他們就會死。
任何一個社會環境是會有層次概念的,絕對的平等是不可能出現的,但這不意味具有權威的階層的管理方式可以任意,單向。
這在人類社會發展史上屬於常識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