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126)
2018 (68)
在提瑞典事件之前,不知道大家是否記得2007年著名的Virginia Tech大屠殺案。凶手叫趙承熙, 出生在韓國,但是在很小的時候就移民美國,在幹下這起驚天大案之前,他在美國已經生活14年。
案發後,萬裏之外的韓國舉國震驚,韓國總統向美國總統四次,對,你沒聽錯我也沒說錯,四次向美國總統小布什表達哀悼。本次瑞典事件,中國駐瑞的桂大使,因為譴責瑞典高調出鏡,迎來了同步的恥笑和支持。而由此再聯想到當年的韓國駐美大使,其作為也可說是帶有典型的韓國風格。他倡議所有的在美國韓裔,輪流參加一個為期32天的禁食活動,以表達對慘案遇害者的悼念,以及作為韓裔的共同歉疚感,盡管他們和趙承熙毫不相幹。韓國甚至擔心,接下來的美國韓國自由貿易談判,甚至也可能由於這個惡貫滿盈的韓國麵孔而受到牽連。
可想而知,這樣的大動作反應,引發了美國人的困惑不解,覺得他們用力過猛,以至於美國駐韓國大使都要戰出來反安慰韓國人:你們是不會受牽連的!這反映了兩個民族完全不同的思維模式,韓國人視整個民族為一體,一損俱損,一榮俱榮;而西方的信條,每個人都是單獨的孤立個體,一個民族不會被個體的行為所代表,個體也不應該背整個集體的黑標簽。
再往前推幾年,2004,日本公民香田證生,不顧政府的警告,僅僅因為自己的好奇就貿然前往兵荒馬亂伊拉克,結果被恐怖分子綁架,慘遭砍頭。在國際社會的一片譴責和同情聲中,遇害者的祖國和同胞,卻產生了一種異乎尋常的聲音,那就是對死者的譴責。原因很簡單,政府發出了警告,但是你硬闖關,出了事,自個沒命不說,還給政府添了麻煩!和韓國人一樣,日本人集體榮譽感極強,一個對自己生命不負責任的人,讓政府為難,簡直就是讓整個民族為難。
我仔細觀察這次瑞典曾家的經曆,和在網上掀起的渲染大波,有一個有趣的發現:國人對曾家的口誅筆伐,主要是由於看到曾家不推就倒,倒地就號,號天呼地的醜態,感到他們把中國人的臉丟到了國外。對此小曾的解釋是,“這時我已經崩潰、失去理智了,我當時沒有辦法思考這種方式是否妥當,我隻是想控訴警察的作為,並向路人求助”。
將心比心,小曾看到老父被拖犯病,老母仰天嚎啕,作為孝子的他,一時急火攻心痰迷心竅,做出巨嬰行為,也是事出有因。我們看客在敲字時,固然能夠心平氣和理性冷靜,要是真灘上大事了,就能表現得像寫的這麽好,未必。
所以說,是非的關鍵,在於警察從天而降之前在大堂發生了什麽,遺憾的是,由於該旅館大堂不配備監視錄像,這可能永遠是一個謎了。而華人網民顯然對曾家麵對警察的醜態有更多的關注和譴責,這說明我們和韓日一樣,對個體行為給群體帶來的招彰惡名,非常敏感,非常擔憂。
這也許是東方儒家文化和西方理念的一個顯著差別。
從理論上講,如果純粹出於民族的立場,來譴責和維護曾家都可以被說成出於“集體榮譽感”,叔本華稱之為“可笑的民族虛榮心”。維護的人是護短,譴責的人是撇清,二者殊途同歸,是同一個目的:為了維護華人這個民族的麵子和虛榮心。都是可笑的,誰也不比誰更高尚。這樣吧我把叔本華論民族榮譽感的觀點copy在我的博客裏吧。學者看看他有沒有道理。另外是子燕,我拚音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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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英國生活了八年,每天看BBC電視,因為沒有其他選擇。英國人天天嘲笑歐洲其他各國,在他們眼裏: 法國人就是軟骨頭(二戰投降納粹)和花架子,德國人死板到愚蠢,西班牙人隻有荷爾蒙,意大利人衝動沒有理性,愛爾蘭人是鄉下人又土又窮,比利時人裝腔作勢等等。其他美國人日本人中國人當然也沒有好話。 所以歐洲人的共識在心裏是所有和自己不一樣的民族都是垃圾。所以沒有所謂“白人的集體榮譽感”。
“我們看客在敲字時,固然能夠心平氣和理性冷靜,要是真灘上大事了,就能表現得像寫的這麽好,未必” ,True,尤其是關係到父母和孩子時。
一個國家機器的濫權顯然遠比一個個人的道德低下更需要引起注意的。
潑皮耍無賴可恥,大款強奸可恥,給潑皮和搶劫嫌疑犯站台背書更可恥。
希望國人出門在外,一定要入鄉隨俗,遵守當地的法律規章,要自尊自愛行為體麵。因為外國人記不住你的名字,甚至識別不出你的長相和其他國人的差異,你的代號就是一個中國人。所以,你丟人現眼,就是給中國人丟人現眼了;你讓人敬佩刮目相看,就是給中國人爭得了榮譽。
我以為自律守規矩是文明人的行為準則。在中國因為潑皮橫行,守規矩的人的利益會不斷受到損害。看到潑皮在其他地方行不通,是很令人欣慰的。至於有人以為自律守規矩是自恨,自卑,”惹不起”才是地位高,我隻能承認人與人的文明程度是不同的。
關於在酒店裏爭端如何升級並不重要,我會在店員讓我離開的第一時間平靜離開,並且謝謝她讓我逗留幾個小時。難道店員突然發瘋對他們大打出手?
---------------絕對理解你的出發點。一個版本說:旅館開始還配合,是曾先生帶了女子才始衝突升級。還有大家另一個質疑點是,曾先生看似精通手記的各項功能,為何不能暫時找個別的旅館(不在偏僻地區)。這和你的個人經曆差別不小。
否則,真麻煩了。這也是我為曾家“洗地”的苦衷之一。
本來除了瑞典的酒店和警察,沒人知道他家幹壞事,現在全國都知道了,對今後的工作生活肯定還是有影響。
https://mp.weixin.qq.com/s/ro4VpQB75j0G9GbvgJXcoA?
還有很多人指責警察.基本算是雞蛋裏挑骨頭. 要是你是警察, 旅館現在要求請你把這家賴著不走還胡鬧的人趕出旅館, 你怎麽辦? 怎麽做你才滿意? 好吃好喝地伺候著? 事實是光請出門外不行因為他們還在路邊鬧. 還有, 一般人很難在麵對刁民發善心. 問問你自己做到了嗎? 雷陽被警察活活打死, 國人的反響大嗎? 基本人性不講的愛國既虛偽也無恥.
中使館 ---- 道個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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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啥時見共產黨道過歉?最多平反。
1.大陸背景華人心理(台灣人對此事可能不這麽關注,小中更沒興趣):我們對中華文化受到的摧殘痛心,對中國現狀不滿 (不相信政府會做好事等等), 所以對與此相關的負麵事件批判(文化墮落,政府下作)。
2.中華文化的反省精神(尤其是知識分子):自古的修身就強調個人反省,近代中國思想家開始對民族反省(康,梁,胡適,梁述石,魯迅,伯楊,劉小波。。。)。對此事的批判也可視為民族反省。我們應對擁有民族反省精神自豪,慶幸。很多人不知德國人遠在二戰前就具有很強的民族反省精神。當德國人說“這是典型的德國人”就是一種負麵品價,多熟悉啊。德國人自認為在文化上劣等於法意,在政治經濟上劣等於英美,用的就是inferior 一詞。
3.道德良知:此事關乎是非,公平,誠實等基本道德原則。
4.情理法糾纏造成的辯論:爭論集中在情,理,但訖今沒看到那怕最粗略的定義,所以爭論不休。情,理各有多重含義,而且還有重疊。情理有很強的地域性,比如風俗民情,習慣傳統。中國人的情理不一定是瑞典人的情理。
回複 'zhiyan' 的評論 : 子燕?直言?
東亞的集體主義,和西方的個人主義,是一個硬幣的兩麵。不是哪一個好,哪一個不好。各有長處和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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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主義大概源於普魯士,在西方文明的語境中是負麵的,甚至是邪惡的。集體主義,愛國主義,極權有有機聯係。
都鐵證如山,外麵領來的是他老婆,警察沒有對他怎麽樣,酒店準備對他起訴,因為他大鬧3小時酒店,五毛
不用在洗白了,大使館在事發10天仍不顧事實,歪曲事實,他們共同在丟中國人的臉,也是共同在觸犯法律
況且按瑞典警方的說法,曾家並沒有“違法”。他如果違法,你可以拘留他,起訴他,判了他,送他下大獄;他沒有違法,你把他綁了,違背他的意願,半夜三更扔到郊外去,這種行為與劫持和綁架無異,當然是野蠻和嚴重的。在這個事件中,談論曾家是“好人”還是“壞人”沒意義。
關鍵在於,瑞典警方是否有權在半夜把一個沒有違法的人綁了,扔到郊外去。如果這符合瑞典警察的標準作業程序,我隻能說,一個幾百年前大約還住在樹上的民族,確實夠特麽野蠻,還是躲他們遠點好。
但是,不管真相是什麽,華人圈對這個事這麽高的關注,是很有意思的一個現象。我擔保,如果有“洋癟三”在什麽地方犯了事兒,保證不會在祖國族人裏產生這麽大動靜。
東亞的集體主義,和西方的個人主義,是一個硬幣的兩麵。不是哪一個好,哪一個不好。各有長處和短處。
美國廢除排華/黃法案後,中日韓三國移民在美國平均生活都不錯,高於很多其他族裔,不知道和這種“集體主義”有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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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思路很有啟發性:為什麽華人對此事如此關注?但我不認為集體榮譽感是主因。日本文化含有集體榮譽感和羞恥感,韓國文化這方麵可能受日本影響。我懷疑現代中國文化含有集體榮譽感,政府洗腦的集體主義和愛國主義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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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又何必對曾家群起而攻之。
事情鬧出來以後,很多事實和細節都沒有澄清,很多說法自相矛盾。
但無論如何,瑞典警方在曾家沒有違法的情況下如此粗暴處理,中國使館出麵交涉完全是合理的和必要的。人們也應該就事論事,不必牽強附會地與其他事情相關聯。在目前事態下,我覺得酒店、警方都回避披露更多的事實,有些說法也自相矛盾,檢方也武斷地拒絕調查,這些都不能不令人懷疑瑞典官方背後有什麽不可告人的東西。
我不關心曾家的私德和酒店的服務,這些都是私人領域的東西;我關心的是瑞典警方是否基於種族歧視或仇恨而濫用公權。對公權力的監督和約束要高於對個人私德如何的評價。
同胞扺毀同胞有的是其它好亊例,譬如我以前說過的二代ABC 華裔醫生投身於美國計劃生育(Family plan) 領域大展手腳卻招來同胞的誹議與曼罵。這類事例比你博文中的那事例有說服力的多。
一出從頭荒唐到腳的鬧劇。
俺無法為全體中國人代言,更不敢為海外華人代言,事實上除了自己,俺誰也無權代言。俺個人認為曾家作為,是對自己的侮辱,與他人無關。俺不認為曾家給整個民族帶來了惡名,不覺得我們因此需要站隊聯保,為了我們自己名聲清白而拚命維護曾家。
還要請教學者,以出生以民族來論是非,是不是種族主義?是不是出生論?當然說好聽一點是民族主義。我原以為我們受教育是為了有能力獨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