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十年前,我去參觀馬裏蘭首府安那波利斯的美國海軍學院。事畢後一路溜溜達達,來到美國曆史最為悠久,比美利堅合眾國曆史還長四年的馬裏蘭立法院。在建築前麵的草坪上看到了唐尼坐像,由於年代久遠,像身已呈綠色,大法官左手扶椅,右手持一卷文書,坐姿莊嚴,目光深邃,堪稱雕塑的精品,如果早知道會被除掉就和他合張影了。我讀了注解才知道就是這個法官判定了黑人無緣美國公民權,當時也不覺得此人有什麽特別之處,要是沒有後麵的見聞也許連印象都不會留下。但是移步到立法院的另一邊,看到又一尊雕像,原來是美國曆史上第一位黑人大法官馬歇爾(Thurgood Marshall)。他於1967年被提名到最高法院,於1993年過世,為了紀念他在爭取人權方麵的貢獻,也因為他碰巧和唐尼法官是老鄉,一位地地道道的馬裏蘭人,馬裏蘭州政府決定在立法院給他立碑。想到唐尼法官於1857年代表國家裁決黑人無權成為美國公民,一百年後,一位奴隸的後人卻成為這個國家定海神針般的掌舵人,最高法院大法官,這個國家百年來經曆的滄桑聚變,都凝聚在這兩尊塑像之間,曆史瞬間的呼應和閃回,使人驚歎,令人神往。
馬歇爾像身後上方四個大字“法律麵前人人平等”(Equal Justice Under Law),也許這才是law and order的真諦。
和唐尼大法官端然穩坐仿佛俯視一切的高高在上的形象不同,馬歇爾像整個人是黑色的,臂夾皮包風衣飄飄,仿佛淒風冷雨夜歸人,行色匆匆,為民請命。曆史上的馬歇爾法官也正是這樣。 在1950年堪薩斯寒冷的冬天,一個爸爸領著7歲的女兒頂著寒風走向校車站,從她家走到校車站就得半個小時,然後校車咣當當兩小時到學校。為什麽不就近上學?因為最近的學校雖然隻有幾步路,但是白人學校,根據最高法院“隔離而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的原則,這個黑人小女孩無權和白人小孩同室讀書。時任全國有色人種進步聯合會(NAACP)首席法律顧問的馬歇爾經過深思熟慮,決定讓這個眼淚被寒風吹成冰棍凍在臉頰的小女孩作為原告,把剝奪她就近上學權利的地方教育局告上法庭,既為她討回公道,也借此向Dred Scott vs Sanford 和Plessy vs Fergusson這一係列最高法院確立的種族隔離原則挑戰。這就是美國憲法曆史上有名的Brown vs Board of Education案。
提到美國民權運動,為民權運動犧牲生命的馬丁路德金和他著名的《我有一個夢想》演說家喻戶曉,無人不知,相比之下馬歇爾法官就鮮為人知了,曆史有點不公平。上世紀50-60年代,社會主義陣營和西方世界分庭抗禮,特別是毛主席領導的中國革命,給美國黑人民權運動以極大啟發,很多人在問一個問題,美國黑人要不要走革命武裝鬥爭的路子來向壓迫者爭取平等的地位?幸運的是,馬丁路德金是堅決的反暴力者,讓美國避免了血雨腥風的動蕩。但是,特權階層從來不會主動退出曆史舞台,反暴力隻告訴你不該做什麽,卻沒有明確該做什麽。就象上世紀初的中國,共產黨人隻知道社會主義救中國,但是直到毛主席發明工農武裝鬥爭農村包圍城市的戰略之前,也一直在黑暗中徘徊。馬歇爾大法官的傑出之處,就是美國有色人種版本的“工農武裝革命農村包圍城市”,是由他開拓並反複實踐的“法庭包圍政治”的策略。
馬歇爾三十出頭開始,就開始係統性運用各種民權官司在法庭上挑戰已有憲法先例的種族隔離原則和南方視為神聖的地方自治州權原則。當時很多激進民權分子說你很傻很天真。但是馬歇爾深思熟慮的策略有三個有利條件。第一,美國相對完善的司法體係。即便是在內戰前夕,奴隸製全盛時期,都有黑奴都能通過司法手段向主人討要自由,有產白人為他們做免費辯護,由白人甚至擁奴者組成的陪審團和法官很多也能秉公執法,把自由還給黑奴。這體現了美國體製的包容和靈活性。第二,美國法律尊重先例的特點讓馬歇爾為首的美國有色人種促進會訴訟團可以積小勝為大勝,水滴石穿溫水煮青蛙,一個官司一個官司地去動搖種族隔離的憲法基礎,讓人人平等的觀念從法庭開始擴散到政壇乃至社會。第三,有利的國際形式。二戰後美蘇鬥法,蘇聯無情地嘲笑美國,你們一個種族隔離的國家還談什麽民主人權?杜魯門自覺理虧,趕緊率先在軍隊中廢除了種族隔離。軍隊之後就是教育,1954年馬歇爾把為黑人小女孩Linda Brown爭取就近上學權的案子Brown vs Board of Education正式遞上最高法院,這是掀翻南方種族隔離製度,最終通過民權法案的多米挪骨牌的第一塊。
雖然有那麽多有利條件,“隔離但依然平等”的歪理依然是被最高法院通過先例而認證的原則。怎麽破?馬歇爾團隊的天才之處是用科學說話,在高院曆史上第一次把心理學試驗引入了庭辯。這個試驗是讓來自種族隔離學校的黑小孩從黑白兩種娃娃中選出“好”的娃娃,結果所有黑人小孩都挑了白娃娃,而把黑娃娃當成“壞”娃娃。下一個問題是問他們,你們自己覺得自己是哪一種娃娃?令人心碎的結果發生了,黑孩子們顯得不知所措,很受傷的樣子,因為他們自知自己的黑膚色,而社會環境已經向他們灌輸了“黑”為低下的觀念。這個試驗顯示在種族隔離環境下不可能有真正平等的觀念。在鐵證如山之下,即使是堅硬的鐵石心腸也要問問自己的良知。最後最高法院以9:0投票一致認定學校的種族隔離違反了憲法第14修正案的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原則(equal protection under the law)。這個壓倒性的勝利讓馬歇爾律師也感到不可思議,因為這九位大法官可不是什麽充滿“聖母”精神的白左。比如端坐其中的雨果布萊克(Hugo Black),是美國20世紀影響最大的大法官,他在40歲之前一度是三K黨成員。但是在馬歇爾等民權鬥士的一步步奮鬥下,人的觀念在改變,社會的風氣在改變,這最終反映在法庭的判決上。
後來雨果布萊克法官解釋自己和三K的淵源時說,當年美國南方三K黨就是最大的政治正確,你不是黨員出門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在這樣民風之下,南方社會對黑白同校的判決反彈非常之激烈,教育是地方權限所在,聯邦政府強迫取消種族隔離,是中央破壞地方自治的違憲舉動。暴政之下,今天是黑人小女孩上白校,明天就是黑人出入白人上流的社交場合,後天就是跨種族婚姻,大後天…,乾坤顛倒,國將不國。學習這樣一段曆史,給我印象最深的是愚頑人自有愚頑人的正義和勇氣。在維吉尼亞的批Prince Edwards county. 人民為了抵製黑白同校法,強迫地方教育局關閉所有公立學校,讓1700黑孩5年無學可上,沉默的大多數發出吼聲,廣大南方白人捐錢捐物,成立隻收白人的 Prince Edwards Academy私立學校,外地白孩排隊入學,窮苦白孩減免學費,這是何等的萬眾一心,同仇敵愾,哀兵必勝。
歲月荏苒,昔日的戰鼓聲仿佛還依稀在耳,隻是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Brown案之後有60年代的民權法案,種族隔離在全國範圍內被取消,有色人種的民權重新得到憲法的保護,馬歇爾律師被約翰遜總統任命為最高法院大法官。這個當年作為反抗民權運動的橋頭堡Prince Edwards Academy如今還在,隻是黑人學生注冊率已經高達40%。從憲法的黑人是3/5人的條款,到唐尼大法官在Dred Scott案中黑人永不為公民的判決;從“隔離但是平等”的種族等級製度,到人們可以不分膚色種族和平共處,再到第一位黑人大法官和第一位黑人總統的出現,這個偉大的國家走過了多麽漫長曲折的道路。
1864年的深秋,內戰進入尾聲,南方敗局已定,87歲高齡的唐尼在貧病交加和近乎身敗名裂中與世長辭,身後留下一個靠他撫養的病殘女兒和幾張分文不值的銀行債券。當年即使是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薪水也不高,他也沒有外快,人們不僅猜測,如果唐尼沒有在中年無償解放自己繼承的價值不菲的奴隸祖業,也許後半輩子的境況不會那麽窘迫?唐尼下葬後的第三天,首都華盛頓舉行了一個小型的紀念儀式,席間必恭必敬的人群中有一個瘦高的身影,他就是唐尼的死對頭林肯總統,他心裏想的是什麽呢?
在唐尼雕像被移的那個夜晚,馬裏蘭立法院門前燈火通明,機器聲隆隆,馬歇爾大法官的黑色雕像在夜幕中靜靜肅立在工地的另一端,無聲地眺望著工程有條不紊的進行,這也仿佛是一場葬禮,他在向遙遙相望二十年的老同鄉致以最後的敬意。馬歇爾塑像如果有靈,也許在心裏感歎,唐尼啊唐尼,我們兩個人的故事,幾乎是這個國家種族曆史的全部縮影。而你今天的退場,縱使事有必至,理所固然,但又何嚐不讓我倍感孤單呢!
西方有時有我們東方人不能理解的“情懷”. 兩個例子,南卡教堂屠殺之後,受害者家屬一口同聲原諒了凶手。Virginia tech大屠殺凶手殺害32人後自殺,追思上象征死者靈魂安息的蠟燭是33枝.
黑人娃娃的心理測試讓我心碎了,正如作者所說,再鐵石心腸也無法不受良心的敲打。
但是對於又出現的"沉默的大多數"同仇敵愾地抗拒曆史進步,出錢出力共同維護"隔離",作者用了"愚頑人的正義和勇氣",我認為有失公平。我們並不了解當時的社會狀況。就像今天我讀到一個被害瑞典女孩的父親,能夠跳出個人哀傷,堅持大愛天下時,我並無感動。我很肯定自己不希望我的孩子高尚到無防。個人非常渺小,也是脆弱的,我們應該用什麽程度的代價去糾正從前的罪孽,要後代背負多麽沉重的十字架去為前人贖罪,值得探討!
關死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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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暴力抗爭能成功也是跟統治者的包容和理性有關吧?遇到極端專製殘酷的統治者是不是就不靈了?
實際上,那是我今天早晨匆匆一瞥之後對你的文章的感覺。剛才仔細看了一遍,也沒有太煽,寫的非常好.
另外你舉的例子,“如果割裂曆史來評價一個人,那隻有耶穌,真主,如來佛能有塑像,那世界不是太假了嗎”,其實恰給你提供了另外一個思路:現實的世界,非但不是隻有耶穌才有塑像,恰恰相反,耶穌的塑像絕對不能出現在政府學校等納稅人出錢的公共地方,而內戰叛亂南方的軍旗倒可以在那些地方升起。為什麽,因為政教分離的原則。
所以很多東西,必須考慮他們的象征意義和社會反響。
解讀憲法的原意,不僅要看字麵,也要看憲法起草時的社會環境和現實,那個時候是有黑人自由民的,也享受了作為公民的權利。
。。。。。
法官判案當然要忠實憲法,字麵啥意思就是啥意思,至於原意,不同人有不同解釋,唐尼錯就錯在政治糊塗,那也是是曆史的局限性,在他那個年代,所有白人都是沒有對黑人的平等意識,他當然不例外,這個黑人大法官是一百年以後的事,兩個人,一黑一白,都為各自種族,不存在誰更高尚,現在有大量的白人為黑人說話,黑人奧巴馬即使當了總統,在黑人殺了白人以後,仍然隻說黑人受的委屈,不提黑人犯的罪,這不公平。
解讀憲法的原意,不僅要看字麵,也要看憲法起草時的社會環境和現實,那個時候是有黑人自由民的,也享受了作為公民的權利。
This one turned a little too rhetorical for my taste. If you could write in a more neutral tone, it would be a very beautiful piece.
Look forward to more.
我對唐尼的看法與你不同,我不認為他惡,南北戰爭直接起因於分裂,戰爭的目的是維護聯邦的統一,而不是廢除奴隸製。以為南方說話就是種族主義,北方就是政治正確是不對的。唐尼把自家黑奴解放和收養殘疾養女說明他不是一個種族主義者,他一定做過很多好事,否則不會有人為他樹像。
從你介紹來看美國的憲法在製定之初,就是一個種族主義的憲法,唐尼作為大法官以憲法作判決是正確的。要說錯,應該錯在憲法,而不是唐尼。之所以現在黑人有了比白人還優越的權利,是黑人自身堅持不懈爭取來的,否則,白人是不會自動放棄自己的優越感的,在每個白人骨子裏都有自我種族優越感,這很正常,但是如果歧視其他族裔就不正確,事實上大部分白人做得還是比較好的,這與教育程度有關。
憲法是人製定的,人也可以賦予它不同的含義,當黑人的權利大到可以釋法的時候,原始憲法對黑人權利的不公平處,才得到了糾正,拿現在的政治正確,來要求那時侯的唐尼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