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rns, Edward McNall, Western Civilizations, 4th Edition, 1954
The New Economic Theory
最後一個導致法國大革命的次要因素,是新經濟理論的出現。在18世紀的後半段,一些傑出的思想家開始對政府控製製造業和貿易的傳統經濟,特別是重商經濟(Mercantilism)產生懷疑。新經濟理論來自於啟蒙運動,啟蒙運動認為,物質世界遵循固定的公理,就像物理學和天文學遵循它們各自的定律一樣。同樣的,產品的製造和財富的分配也應該遵循自身的規則。新經濟理論和政治上的自由論相輔相成,都主張盡量減少政府的幹預,保證個人在處理他個人事務時擁有最大的自由。
首先出現的是重農主義(physiocrates)。他們認為,對於國家的興旺來說,涉及原材料的經濟譬如農業,礦業和漁業比貿易更為重要。自然界是財富真正的製造者,那些開采自然原料的產業所創造的財富比貿易更為巨大,而貿易僅僅是商品在不同人之間的轉換。進一步的,他們倡導經濟行為應該和政府分離,除非政府是為了保護生命和個人財產。政府應該盡量減少對經濟的幹預,宗旨在於,“let do and let alone, the world goes on of itself”(不幹涉原則)。這個理論最終發展出私有財產,自由競爭,和自由合同的神聖權利不可侵犯。
Adam Smith (1723-90)
Adam Smith, 英格蘭人,被認為是啟蒙運動中最偉大的經濟學家。一開始他在University of Edinburgh (愛丁堡大學)做英語導師,接著在Glasgow College 做邏輯學教授。後來在法國任職的2年間,深受重農主義的影響。 1776年,他發表的“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被認為是曆史上最具影響力的經濟著作。在這本書裏,他強調勞動(labor), 而不是自然資源,才是財富的真正源泉。雖然在總體上他接受重農主義的“Let Do”(不幹涉原則),堅信隻有在不被幹涉的前提下追求他個人的利益,才能獲得最大利益,然而不同的是,他承認政府的某些幹預還是有益的。政府應該防止自由競爭中的不公平和傾軋,鼓勵大眾教育和提高公共健康,建立和維持那些不可能以私有形式建立的產業。Adam Smith的這本Wealth of Nations (國家財富)是18和19世紀經濟學家眼裏的聖經,它對法國大革命的影響雖然不是直接的,但是深刻的。它的出現,摧毀了重商主義的最後根據地,為中產階級爭取經濟自由打下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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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ing list:
Locke, John, Second Treatise of Civil Government, 1690
Montesquieu, Baron De, Spirit of Laws, 1748
Rousseau, Jean J, Social Contract,1762
Rousseau, Jean J, Discourse On the Origin of Inequality, 1755
Smith, Adam, Wealth of Nations, 1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