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一個神秘廣饒且四周臨海的大洲,會藏著什麽樣的驚喜和傳奇?
大學時讀”荊棘鳥“,開啟了我對澳大利亞神秘而充滿浪漫的向往。而正是那種埋葬在心底的青春渴望,讓我來美國不久以後又重讀了一遍英文版的”The Thorn Birds”.
澳大利亞,在我的眼裏,永遠地和那美麗的愛情故事聯在一起。
可是,我到底了解它的什麽呢?
聽說過它美麗的harbors, 它的outback, 無邊的沙漠,著名的悉尼大劇院。知道那裏跳躍的kangaroos, 潛伏的鱷魚,殺人的蜘蛛,致命的毒蛇,和時不時讓人恐懼的鯊魚。
知道那是British在失去美國殖民地後曾經用來dump犯人的地方。
知道那是disadvantaged people,正如在Charles Dickens 的小說“David Copperfield” 裏精彩描述的那樣,逃離苦難尋求財富前途的地方。
知道我鍾愛的AC/DC來自澳大利亞。
知道Crocodile Man, 和他不幸的結局。
知道Michael Groom,an Australian mountaineer guide, 不幸死於1996年的Mt. Everest disaster.
知道澳大利亞的Republic Referendum。正如加拿大的Quebec, 澳大利亞在1999年最終選擇女王作為他們的最高領袖。
然而,除此之外,nothing else!
當我先生告訴我他主管的項目在澳大利亞有一個專門的基地, 我一下子萌發了想去澳大利亞工作旅遊的幻想。
我借來了我喜愛的作者Bill Bryson的關於澳大利亞的書:“In a Sunburned Country”.
我開始知道澳大利亞大部分是一個empty而貧瘠的地方,highways 長而沒有盡頭。
我開始知道rabbit的故事,山火的故事,海洋的rips and deadly box jellyfish.
我開始知道淘金熱。
我開始知道以前那裏的白人對待aborigines 和中國人的血腥故事。
我開始知道那裏的政治有著和我們這裏一樣的滑稽和無奈。
我開始知道Bee Gees 不是來自美國,乃是澳大利亞。
我開始知道澳大利亞的咖啡,和人們的熱情和友好。
但是,書讀至此,我很慶幸在最初的移民選擇上我們來了Jack London 的Canada 和美國。
啊,澳大利亞,也許遙遠的某一天,我會登上您美麗的海岸,但是現在,我隻想好好地保護我年少時埋下的幾十年的您的浪漫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