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從OR出來已經下午兩點多,和我的一個同事去cafeteria 買中飯。她50多歲,非常bugging and manipulative, 同事中幾乎沒有人喜歡她。排隊結賬時她一個勁的給我看她adopted cat family, 並且鼓動我也去animal shelter adopt,弄的我不勝其煩. 輪到她結賬的時候,她對cashier 說她要付她和後麵那位African American 小男孩的飯,我轉身一看,見一位大約10歲的男孩站在隊伍的後麵,捧著一盒食物,手裏拈著一張20元的鈔票. 我一下子對她的不耐煩一掃而空。從此以後,盡管她還是那麽的annoying, 我對她始終尊敬有加。對我來說,人性的光輝覆蓋了所有其他的缺點。
國內的教育強調自我奮鬥,因此做什麽我都下意識的要搶在前頭,落後就要挨打的思想根深蒂固。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更是為自己找借口找安慰的口頭禪。與人為善,幾千年來孔子的教誨,隻是用來裝裝門麵的. 至於如何應用於生活中,我並不十分明了,覺得隻要沒有害人之心,即成方圓。
然而15年來在北美的生活,卻讓我真正領會了與人為善的本質。
我的第一次經曆在我們剛登陸Toronto成為新移民之時的半個月。報紙上看到便宜的電視機轉讓,當時也不知東南西北,轉了三部車花了幾個小時才搬到那個笨重的電視機。那個主人好心把我們送到汽車站等車。不久就有一輛車停下主動送我們回去。坐在車裏我一直在嘀咕,下車該給多少錢,是否車費會比電視機還貴?大吃一驚他不要錢。我是那種寧負自己不欠別人的人,叫他等著,就找到一個我家鄉特產宜興的紫砂壺送他。心想今天怎麽這麽幸運碰到雷鋒。國外也有雷鋒?
後來我又碰到幾次,但出於小心,一個人時基本回絕。我爸爸來探親時一個人去超市買菜,也被別人送回來過。漸漸的也就習以為常了。
2003年北美大停電,我們小區唯一的grocery store,隊排的在停車場繞了兩個彎。顧客是一批批進去的,外麵店員在給我們發免費的飲料,我兒子還得到免費的ice cream(想象一下在沒有電的情況下)! 店裏麵點著蠟燭,用著計算器收銀。很多顧客給了現金都不要找頭。前一陣在電視裏看到Canada 山火,同樣的事再次發生,感動得我落淚。雖然我離開Canada 十多年,但她顯示的人性的光輝永遠也不會忘記。
我相信人隻要給機會,都會成為好人。多年來我也一直在這方麵努力,點點滴滴從我做起。
順祝July 1st, Happy Canada 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