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莉:寫作是一種愉快
(2007-07-23 19: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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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對於我,似乎挺簡單,我和我的作品之間有一種自然的聯係。我從小就喜歡寫,喜歡文字,像小孩作遊戲一樣玩兒文字,其他的方麵我似乎都不行;數學不行,邏輯思維不行,還經常犯一些低智商的錯誤。但唯獨文字,醉心於它,希望把它用得爐火純青,希望用它展示出生活中隱蔽的那些部分,這些部分在我們的生活中潛伏著大家卻不便說明,實際上就是我們生活的另外一麵。每個人都可能會有另外的一種生活,就像是陽光下有我們的陰影一樣——這種感覺有時候非常地美妙,非常地扣人心弦。用文字表達這種感覺,讓人們讀起來很有意趣,我想這就是我的目標。
我是外省作家,這個地理位置讓我對很多熱鬧的事兒可以抱著很逍遙的態度。這是一種心態,一種比較適合從事文字寫作和研究的狀態。這種心態並不妨礙我對現實生活的觀察和體驗,甚至有時候我覺得有距離才更清晰。小說的文字是一定要美的,因為它是藝術品,因為藝術品的屬性就是要美、要好看。如果你能牽引著讀者一口氣讀下去,如果你能讓他覺得內心深處有些什麽東西在湧動,這就是一種美感。作品要有美感,但作品的美感和花的美不一樣,和雕塑的美也不同,它不是靠視覺直觀的。你的小說的好看不在於詞藻的華麗、語言的驚人,而在於它的字裏行間,它的文路裏隱藏著的有質感的某種東西。讀者讀後,心動了,或者勾起了讀者的感慨和經驗,那麽你就成功了,你的作品就具備了一種美感。
一個作家,一方麵是文字功夫,另一方麵就是生活功夫了。生活並不是看起來的那樣簡單,你要留心視線之內的一切。多少年來,我養成了過目不忘的習慣,倒不是因為我記憶力好,而是因為但凡我看見的,隻要對方給我一種新鮮感,或者因為其中的哪一點觸動了我,我就不會忘記。比如寫康偉業這種人,我沒做過生意,又少跟生意人來往,但我經常會在飯店或其他什麽場合裏看他們一眼,聽上那麽一耳朵,就那麽一瞬間,他們的形象全在我心裏了。我思考,思考現階段以及以前、以後在他身上應該發生或將要發生的事情。深圳有一個老板,在播放《來來往往》最火爆的時候來到武漢,一定要見我。他對我說,他做了20年生意,自己都不知道他是誰了,看過《來來往往》後他一夜沒睡著,他說“那就是我,太像了,這促使我去想今後該怎麽辦。”我覺得他的感覺和我的預期是一致的,我希望我的作品有這樣的“抓覺感”。應該說,一個作者和外界的任何接觸都是有用的。
閱讀有利於文字的表述,有利於研究人、琢磨事兒。史書上記載,孔子非常講究吃,講究穿,吃肉越細越好,穿要剪裁得體,華服盛裝。我欣賞孔子的大度,欣賞他的臨危不懼,就是戰火燒到了門前也要把酒喝完。其實,你要想把一個人琢磨得透徹,就得要學會閱讀和思考,你還要學會融匯貫通,那麽你的作品才有可能成為新出爐的好東西。有人說,現在的小說不好看,已經沒人讀了,我就沒這麽想過。我始終以為小說是好看的,而且一定會有人看,隻要你寫得好,怎麽會沒人看呢?小說是文化藝術,不是一種大眾消費,不是一件花衣服,買來就能穿上。好的小說一定要好的讀者讀,這樣作者和讀者才能共同完成一種審美。
一個人,無論先天的資質是厚還是薄,後天的學習都非常重要。悟性從哪裏來?智慧從哪裏來?都來自後天的修養。我寫過一部小說叫《你以為你是誰》,這句話常被引用。你不要以為自己是誰,你要做的就是踏踏實實讀書,任何時候,都不要被外界給你的光環、誇獎、讚賞所誘惑。你抵擋住了誘惑,你就會獲得智慧,你的心靈才會徹底地安靜,你的作品也才會找到一個安靜的、賦予個性的角落。一個人,他的生命價值何在?就在於他生命的愉快——寫作使我愉快,讀書使我愉快,和小動物在一起使我愉快,那麽我就會去寫去讀。我的一本再版書的後記是我女兒寫的,題目叫《我的媽媽有點怪》,她說我覺得媽媽特別怪,很長時間不去商店,一去就買幾件衣服;經常是一點兒都不打扮,有時又很講究,所以我覺得她很怪。小孩子不懂,隻看表麵現象,她哪裏知道,一切都源於我在體驗一種生命的愉快啊。
關於我的作品的“觸電”,我覺得這很好,反正是他們找我,不是我找他們。我這個人怕“事”,但別人要來找我,我也覺得這是一件好事情。隻要他們真心實意地想做事情,我就會把版權給他們。隻是,但凡熱鬧的事情,我一概不參與,我也不會說他們篡改了什麽,或者要求他忠實於原著什麽的。我生性比較慵懶,我為什麽佩服孔子,因為希望能像他那樣,在任何時候都能悠閑和自在。你不用和任何人去爭,你不用說任何人不好,實際上,所有的一切都與己無關,你隻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善待自己的人生。
前些天出去玩了,等喘口氣就開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