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畫“鄰居女郎”
上次聊到前門街坊,今兒個介紹後院鄰居。
早年,有一本美國業餘攝影教材講到,初學者拍人物,苦於找不到模特兒合作,作者便建議可試著請“鄰居女郎”來幫忙,“鄰居女郎”這個字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蒙特利爾緯度與哈爾濱相仿,一年中6個月(11月到4月)都可能下雪。一到春暖花開,便到處可見出來“享受陽光”的人們,尤以年青女性為甚。這兩幅畫,畫的就是“享受陽光”。
第一幅畫的是90年代在蒙特利爾市內居住時的鄰居,那時,我們住的是一種稱為Duplex的雙層出租公寓,上下各一家,各走各的門,我們在樓上,樓下便是這位女郎。
我家餐廳兼畫室在屋子盡後頭,窗下是樓下的後花園,花園不大,木柵攔牆前栽著一排紫丁香。這裏丁香開在5月中旬,天氣還不很熱,我們穿著長袖,這女郎已比基尼一穿,開始“享受陽光”了。有一天,我偷拍了兩張照片,留在了我的照片資料中。07年,我翻出了這兩張照片,把她的愛貓加了進去,畫了這張畫,取名“丁香花開”。
丁香花開 2007年作 76cmX92cm
搬來伯樂山居,有了我自己的後院,隔著木柵攔,錯落地與兩家後院相連,兩家都有遊泳池。東邊那家曾住著一位妙齡女郎,常可見她出來遊泳,泳後,在木晾台的躺椅上“享受陽光”:抽煙、喝酒、抹防曬油、聽耳機或打手機……
上回偷拍是在膠卷時代,不敢多拍,現而今有了數碼,拍多少都無妨。四倍變焦,從二樓窗角拍下去,她無從察覺。故拍了幾次,拍了一批,並一一輸入電腦的創作素材資料庫。雖說用電腦可任意放大,但由於那時的相機隻720萬像素,放大後,圖像很虛。不過,對有多年寫生及創作實踐的畫家來說,它記錄下來的形體、光線、和色彩的信息,畫張小品還是夠用了。
我選了個看不見臉的、皮膚也已曬得黑黑的形象,以和上一張拉開距離。那天,室外氣溫高達卅多度,是這裏少有的,我屋裏開著空調,她在那裏“桑拿浴”,有感之下,取名“夏日炎炎”
從二樓看後院,小白屋是我家儲藏室,木柵攔後是鄰居的遊泳池
夏日炎炎 2007年作 58cmX89cm
“偷拍”這詞兒不好聽,我更無意鼓勵各位去偷拍隱私。但這種方式拍下來的人物,往往有另一種生動的感覺,更接近人物的“自然形態”,沒有“擺”著讓人看的弊病。我的不少人物畫,都是這樣從生活的自然形態中抓取來的,以後,慢慢介紹。
有趣的是:這兩位鄰居女郎,後來都跟男友鬧翻分手後搬走了。她們的分手與經常躺在那裏“享受陽光”是否有關聯?我就不得而知了。
謝謝您把創作思路寫的這麽詳細。色彩的處理,動靜態的考慮。您這裏是我學習的好地方。
這位葉子以你這樣的思維,這個世界就沒有藝術了,那才是最恐怖的事。世界上許多偉大的攝影作品都是攝影師抓拍的。沒有攝影以前,畫家也是根據自己看到的速寫下來,相當於用自己的眼睛抓拍,以此作為創作的素材,經過藝術家的再創造藝術品就誕生了。藝術來自生活,不可能憑空捏造,抓拍速寫都是取材生活的手段,怎麽就恐怖了,你這小心靈也太狹隘陰暗了。
撇開別的不說,單單評論您的畫,栩栩如生,美極了,不單是人物,還有周圍的景,物。
我能肯定比照片表現得更美。
好了,對不起,不想再說了。
就當我冒犯了您。
請認真看一下我文中所附“偷拍”的照片原型,我坐在二樓的書桌前望下去便是這一場景,用不著“偷”看,更談不上“窺視”。
這裏每家後院都在至少五家鄰居的“眼皮底下”,雞犬之聲相聞。難道要讓這些鄰居大白天都拉上窗簾,不許“偷看”您後院的“隱私”?
我們換一個角度來思維,如果是個男子,整天穿一條丁字褲,大聲放著音樂,又喝酒又打手機,在“自家”的後院晃來晃去,您說在鄰居的女士們眼裏這是“隱私”,還是“放肆”?同樣,我們能不能說這位夫人三天兩頭在鄰居們的公共視野下穿著比基尼曬太陽是“不自珍重”呢?
再請您注意一下兩幅畫的創作時間,都是在2007年,既然照片分別拍在1995年和2003年,為什麽隔了這麽多年以後再畫?不為別的,隻是因為始終沒能找到一個切入點,來把我看到的這一普通生活場景,“升華”為一張有情趣、有意味的藝術品。
直到我在加拿大住久了,對當地人普遍鍾情“享受陽光”的原因有了更深的理解,我才想到了現在這樣的處理:一幅強調陽春乍暖,濃鬱的花陰與捂了一冬的白皮膚、白貓、白床造成強烈色彩對比;另一幅強調盛夏酷暑,曬黑了的皮膚和陽光下明亮晃眼的白帽、白凳、白扶手、白門框的色彩對比;前者用靜態處理,強調寧靜安逸;後者處理為動態,突出夏日炎炎的燥熱。
兩幅畫隨同其他百十幅油畫一起,曾於2012年9月,在北京中國美術館我70歲的歸國匯報展上向公眾作了展示。本博文也曾於2012年5月,先後在”藝術國際”和“雅昌藝術”網上發表過。
四年來,本翁還是第一次知道,有人通過此畫此文看到了作者行為“不是一般的猥瑣”,小姐的獨具慧眼,確實讓我長了見識。在此謝過了!
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時代對各自的道德標準有很不相同的評價,極端的如伊斯蘭教認為婦女不可將其頭發肌膚暴露於公眾眼中,而“天體運動”者主張回歸自然。美術史上與此有關最著名的便是馬奈1863年展出“草地上的午餐”一畫所引發的爭論(請參看維基百科的介紹),我想,如果我們多知道一點美術史方麵的知識,都能把眼界放寬一些,將有助於對藝術和藝術勞動的正確認識。
1.拍攝陌生人的作品的確更生動,更真實,更有趣,我也喜歡。
2。但問題是在哪拍。在公共場所,隻要不是以商業盈利或廣告為目的,大可拍這些原汁原味的人與景。
3。街上拍的和人家後院不經別人允許而拍就是不一樣。公共場所是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可以拍。但後院是人家的私人領域,人家在自己的私人領域裏的個人生活怎麽就成了博主的生活場景的一部分呢?你為博主辯護的這句話,背定連博主自己也不承認吧。根本就是二個竹竿子打不到的二個毫無聯係的個性。
4。後院是有可能 被人"偷看"。一種情況下,是無意的偶然注意到的一瞥。另一種是長時間的有計劃的觀察,這是窺視。侵犯別人的隱私權。use common sense,對第一種,沒人會計較,第二種大多數正常的人都會反感。除非極個別人。
5,人家已經裝木柵欄了,就期望自己的隱私權被人尊重。為了防止被別人偷窺,就隻得躲在家裏曬太陽?
6,我不理解你怎麽看女人,也不理解你怎麽定義現代新女性。不知你是男還是女。
7。人人自拍和賺眼球與被人偷拍是二回事。要搞清楚,一個是自願的,主動的。另一個是不知曉的,特別是在自己的私人領地的,有很大不情願成份,被動的。
8。重視不重視隱私與是否住在一線城市與二線城市無關,與一個人的文明程度與教養有關。
9。畫很美,一點也不猥瑣。我們談的是行為,不要混淆起來。
你去任何一個攝影論壇看看,拍攝陌生人的攝影作品占所有攝影中一個不小的比重。有多少是得到對方許可的?一經詢問,就不再是原汁原味的生活了,就是擺拍。你會說在街上拍的和在人家後院拍的是不一樣的,可是她們在後院的情景同時也構成了博主生活場景中的一小部分,是可以表現的。你以為那兩位女鄰居會放心地認為沒有任何人在偷看她們?那她們可能根本就不會出來曬太陽了-----這就是女人。如果她們知道博主不但看到了她們甚至還拍攝了她們的身影,更甚至還畫了下來,她們不定多驕傲自豪呢——這就是現代新女性,連國內一個二線城市的家庭主婦都有的態度——別忘了,這是一個人人自拍,搏眼球的時代。
不是畫的問題,畫得很好。是在人家後院偷拍的行為,真是猥瑣。
您喜歡被人偷拍,(甚至在自己的後院)是您的事。
您怎麽能假設人家鄰居也喜歡呢?
沒人說此畫猥瑣。我也覺得畫得很逼真。是這種不經別人允許,在人家後院偷拍的行為猥瑣。
女鄰居在自己院子裏被偷拍與潘玉良在畫室被學生畫。您說是一回事嗎?
懂藝術就可以不遵守不侵犯別人隱私的規定,做人無底線?
潘玉良的裸體畫最初也被人批她不要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