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杠精蘇格拉底有一次和柏拉圖抬杠如何證明我媽是我媽。
柏拉圖:這不難辦,請出示戶口本
蘇格拉底:滾!咱雅典哪有那套玩意。
柏拉圖:出門右拐,找希波克拉底作DNA親子鑒定,或者去城外,找波斯戰俘去作滴血認親。
蘇格拉底:不中!我是試管代孕,生我的親媽和我血滴不到一起。
柏拉圖:請出示出生證。
蘇格拉底:也不中!我生母已故,現在這個是後來的媽。
柏拉圖:套路呀!@¥%&。。。。她的結婚證上可有相關記錄?
蘇格拉底:還不中!我媽領養了我,但從未結婚。
柏拉圖:有豆腐沒,想砸自己的頭。
蘇格拉底:中!這塊是冰凍的,堅固耐用。
和那個假托蘇格拉底的小區保安三大問類似,這個蘇格拉底悖論也純屬虛構,但情節卻源於真實。當然,實際場景不是蘇格拉底和柏拉圖師徒當麵嘴炮,而是始於笛卡爾,洛克,休謨,萊布尼茨時空相隔的筆戰,延續至今數百年的“人格同一性”之辯:如何證明某人(始終)是某人?後麵討論不限於人格的同一性,而是更一般的邏輯同一性 “A是A”。
亞裏士多德為了回答赫拉克利特如何證明“那條河是那條河”提出了“形式定律”:本體的構成形式決定其同一性。
萊布尼茨則為了回答人格同一性,某人從幼自老始終是某人,提出了“成分定律”(顯然他不知道人體的新陳代謝和細胞分裂,甚至忽略了身高體重的變化):世上沒有兩片葉子是成分相同的,所以本體的構成成分,決定其同一性,自己是自己。
蘇格拉底之後400多年又有人搞怪,提出了一個忒修斯之船悖論。相傳古希臘傳說中的神話人物忒修斯有一條船,常年不斷修繕,以新木料更換部份零件或船身。年複一年之後整個船身的所有木料均煥然一新。(按霍布斯所說)從忒修斯之船淘汰下的舊木料收集起來後又按原樣拚湊起一條“忒修斯之船”。那麽現在哪條船才是忒修斯之船?又如何證明忒修斯之船才是忒修斯之船?
換個更絕的說法,如果忒修斯之船幹脆一次被大卸八塊拆成零件,然後馬上全部以舊換新,用複製的新部件重新組裝複原一條嶄新的忒修斯之船。換下來的舊木料和零件也馬上按原樣組裝成另一條舊“忒修斯之船”。那麽現在如何證明哪條忒修斯之船才是忒修斯之船?
蘇格拉底悖論和忒修斯之船悖論實際上告訴我們,人格同一性“某人是某人”,甚至更一般的邏輯同一性“A是A”,不是像亞裏士多德,萊布尼茨,以及後來羅素的邏輯實證主義獨斷的那樣是一個超越人類經驗的本體論自然法則,而是一個相對的認知論命題。從A本身(包括質料及形式)來說,無所謂A是否是B或者是否是A自己。就好比我之所以始終“是”我自己並非因為我身體的具體材料身型,它們都在不斷更新和變化,遠不如我的社會保險號穩定可靠。“是”這個概念不是來源於本體自身,而是依賴於甚至來源於主體(人類)相對的認知意識甚至認知模式(轉一大圈回到康德人為自然立法),比如社會對母子關係的認定,忒修斯個人認同意願(哪條船是(或者兩條都是)他的船),我意識中的自我,記憶,甚至(有人這麽認為)信仰,人生觀和世界觀,等等。
用個自然科學的例子來看“同一性”的認知相對性。擲兩枚硬幣A和B的結果是兩枚硬幣均為正麵的概率為多少?答案是1/4。如果這是兩枚質料和形式一摸一樣的全同硬幣,擲出結果是兩個正麵的概率為多少?換湯不換藥,還是兩個相互獨立事件均發生的概率,答案仍然是1/4。因為無論硬幣本體是否全同一摸一樣,認知上總能區分其彼此,比如按照其位置及軌跡,或者擲出的先後次序來確認彼此。
如果這兩枚硬幣不但本體的質料和形式完全相同,而且認知上A是B,B也是A,A和B時時處處如影隨形完全不分彼此,那麽擲出結果是兩個正麵的概率為多少?這就是大約100年前愛因斯坦遇上的一道高中數學題。
早在1900年,普朗克就從經典電磁波出發,加上能量正比於諧振頻率的量子化假設,推導出了正確的黑體輻射公式,並因此獲得史上第一個量子物理學諾貝爾獎。普朗克這個推導現在已經科普化了,甚至曾經出現在中學物理奧林匹克比賽卷中。
然而普朗克之後20多年,人們始終不能從量子化的理想氣體模型推導出他的公式。直到1924年印度物理教授波色在課堂上講解這個問題。波色本來是企圖向學生們講解為什麽量子化的理想氣體模型推導不出普朗克公式。但他的推導犯了個錯誤,忽略了一個粒子之間的置換因子,其結果反而出乎意料地得出了這個公式。
波色意識到這也許並不是個錯誤。雖然並不能解釋略去這個置換因子的依據和含義, 他仍將自己的推導寫成論文,指出如果略去那個置換因子就得出正確的結果。波色將論文投往英國期刊卻未被接受,所以他幹脆將論文直接寄給愛因斯坦。巨匠就是巨匠,愛因斯坦馬上意識到扔掉那個置換因子的深刻含義。愛因斯坦將其稱之為“全同性原理”。這個原理不如狹義相對論的“光速不變原理”和廣義相對論的“等效原理”那麽知名,但具有同樣的顛覆意義(尤其考慮到當時物質波和薛定諤方程均還未麵世)。這個原理告訴我們,量子化的全同粒子不僅僅是經典氣體模型中本體意義下一摸一樣的粒子,還是認知意義下不分彼此A是B,B也是A的粒子。它們之間互相置換不具有額外的物理可認知性,所以在計算概率樣本可能數目時不應該有那個置換因子。
回到前麵那道高中數學題,如果現在兩枚硬幣是量子化的,那麽它們不但本體上全同一摸一樣,認知上也根本不能區分彼此。它們各自獨立的正反麵沒有物理可認知性。物理上隻存在硬幣是否均為正麵,均為反麵,和一正一反(但不可區分哪個正哪個反)這3種結果(而不是4種可能)。如果每個結果的可能性相等,那麽擲兩枚量子化硬幣結果均是正麵的概率就是1/3 ,而不是經典概率1/4 。
雖然顛覆,但毫無玄學,愛因斯坦的“全同性原理”實實在在地揭示了邏輯同一性“A是A”不是一個超越人類的絕對本體論屬性,而是來源與人類的認知。這裏,同一性中“是”的概念來折射的是主體(人類物理學家們)認知模式,非要以硬幣或粒子的圖像去解釋和認知微觀世界。人為自然立法,愛因斯坦的“全同性原理”就是人類賦予自然的法則。
多謝評論。其實後半部分有點失敗,至少是有違通俗易懂的初衷。我會吸取教訓。再謝!
多謝評論。這裏不牽扯任何詭證或錯用範疇,如果有,歡迎指出來。我原帖實際上是寫給另一個哲學壇子的。之前寫過一係列帖子(有原帖也有跟帖),都是在討論康德哲學。其中一個關鍵議題是,形式邏輯法則(特別是同一律)不是超自然絕對法則,而是產生於人類認知結構,或者說是“人類知性賦予(表象)自然的法則”。用康德的話說就是“人類知性為自然立法”。
這類問題也是所有詭證的基礎,就是錯用範疇,因此在邏輯上看不出問題,但其實從一開始就是錯誤的。
中學時有數學詭證這本書,很有趣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