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言,真正推動庚款退還及庚款留學計劃實現的不是美國人,而是當年留美幼童中的一員——時任中國駐美公使梁誠。
梁誠,原名丕旭,字震東,廣東番禺人,生於1864年,1875年作為第四批留美幼童成員之一赴美留學,1881年尚未畢業,隨全體留美幼童被召回。回國後,梁誠初任總理衙門章京;1886年,以候選縣丞資格,隨張蔭桓公使赴美,後升任使館參讚,從此開始其外交生涯;1897年,隨張氏赴英,奉賀英女皇維多利亞(Victoria)登基60年慶典,返國獲授直隸候補道;1901年,奉命作為醇親王載灃為專使的首席隨員赴德國“謝罪”,德皇威廉二世要求中方叩頭示歉,中方斷不能受,隨即梁誠建議以鞠躬代替,妙解爭執,英美輿論多有讚許;1903年3月,因前駐美、日(日是日西巴尼亞的簡稱,即今西班牙)和秘魯等國公使伍廷芳任期屆滿,梁誠繼伍廷芳出任上述諸國欽差大臣。
庚款退還緣起於《辛醜條約》賠付方式的外交斡旋。在《辛醜條約》各國賠款所用貨幣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之前,美國從其自身利益出發,同意中國以白銀償付賠款,後來由於其他國家一致主張用黃金作為賠款貨幣,美國自然也不例外。由於簽訂條約時沒有考慮到金銀匯率的浮動,隨著時間的推移,清政府愈發感到一律用黃金償付賠款,財政壓力太大,也有失公平,因此令駐美公使梁誠向美國政府商請改用白銀償付賠款。。。。。。
看到以白銀支付的努力希望渺茫,梁誠隻能放手一搏,向美方剖陳利弊,在1905年1月19日致外務部函中,記錄了梁誠向美國務卿海約翰(約翰·米爾頓·海伊,John Milton Hay,1838年10月8日-1905年7月1日)交涉的具體過程:“中國財政支絀,貴大臣所深知,現籌賠款已窮羅掘,一概還金,勢須加增租稅,民間艱於負荷,仇洋之念益張,大局或有動搖,禍患何勘設想。貴大臣素主保全宗旨,當能為我籌也策。”([8],74頁)
當時的美國迫切需要的,就是保護其在華利益不再受到侵犯。辛醜條約談判過程中的美國赴華專使柔克義(William W. Rockhill)致美國國務卿海約翰的函件,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在致海約翰的函件中,柔克義說:“我們必須盡可能防止因償付賠款而對中國百姓開征新稅,因為這樣做會加深和延續他們的敵對情緒,我們最終所受的損失會比現在所要取得的幾百萬還多得多。”([9],179頁)因此,梁誠的那番話,正好碰觸到了美國政府的痛處,1905年1月19日《駐美公使梁誠致外務部函》中詳細記載了梁誠在向美方海約翰剖陳利弊後,“海為動容,默然良久,乃謂庚子賠款原屬過多,現在各國還金已有成議,美款較少,即使收銀亦省無幾。”([8],74頁)的細節情況。
於是,一個重大的轉機出現了!聽海約翰說庚子賠款“原屬過多”,聰敏的梁誠便沒有在賠款支付方式上繼續周旋,轉而利用身處美國的便利,立刻展開調查,發現美國當初的實際損失額不及分攤所得庚子賠款額的一半([7],235頁)。掌握這一事實之後,梁誠巧妙地向海約翰提出減收賠款的提議,“誠以其(海約翰)語意較鬆,或不過於堅執,因語以各國若將賠款核減,於我財政殊有補益,貴國如能倡首,義聲所播,興起聞風矣,海言貴大臣所言確有至理,自當極力代謀”([8],74頁)
以上史料確鑿證明,美國退還多餘部分的庚子賠款,並非出於主動,而是緣起於駐美公使梁誠的不懈努力。至於退還庚款的具體用法,其創意也始於梁誠。
據《吳宓自編年譜》記載:“宓在文案處一年,得閱讀許多秘密之檔案,備悉早年清華創辦之實況與詳情。”“例如美國何以獨慷慨願退還此一部分之‘庚子賠款’?——實由我國駐美公使梁誠(廣東省人),曾在美國國務院閱讀其秘藏之檔案,又在美京國會圖書館翻閱各種記載、文件,得知美國政府1901年向中國政府索取庚子賠款時,其所提出美國人在北京等處所受義和團焚殺劫掠之損失(生命財產),事實不盡正確。故由此根據而造成之賠款數目字,亦是曾經妄為擴大,實嫌太多。……彼美國人已承認其為‘虛構捏造,不合事實’,而責評其‘索取過多,不合道德’者矣。”“梁誠公使乃取此類之事實與文件,分別編錄成冊。暇時,輒與所識美國國務院及外交部之官員,從容談說。最後,乃直對國務卿海約翰氏婉言:以美國之富,與中美邦交之厚,美國豈吝此區區資財。若能根據切實之調查,將其中‘多取、不應取’之部分,全數退還中國,又須善為使用該款,例如派遣中國男女學生,赴美國留學,則在美國既光明正大、改正其錯誤,中國亦感激受惠之深,從此更誠心傾向美國矣,雲雲。海約翰氏深為所動,遂有退還部分庚子賠款之義舉。此1907至1908年事也。”由於事件涉及中美高層機密,即使是作為庚款生的吳宓,也感歎其不為人知之憾了:“……宓按:六七十年來,即由清華出身之留美學生中,有幾人得知美國此義舉半出於被動?誰知梁誠公使之智術與偉功哉?”[10]
為核實吳宓的分析,我們對梁誠當年的函件又作了追蹤。1905年5月13日致外務部函中,梁誠明確說明“賠款減收似可圖成,宜聲告作為設學遊學之用請酌示由”“茲查此項賠款,除美國商民教士應領各款外,實溢美金二千二百萬元。自海約翰代陳鄙意,倡議減收,又經誠運動勸說,近來上流議論已覺幡然改變,……觀其機兆,似可圖成。”“連日與柔及署外部等商榷辦法,柔言,總統以為,此項賠款攤付之法,中國早經籌定,若果交還,不知是否攤還民間,抑或移作別用。誠答以交還不應得之賠款,貴國義聲足孚遐邇,減免之項如何用法,則是我國內政,不能預為宣告。”“誠惟今日列強環伺,若不覘我措施,定其應付,不有非常舉動,無由戢彼奸謀。今美總統所言,無論是否有心於涉,均應預為之地,庶免為彼所持,尤應明正其詞,庶彼為我必折,似宜聲告美國政府,請將此項賠款歸回,以為廣設學堂派遣遊學之用,在美廷既喜得歸款之義聲,又樂觀育才之盛舉,縱有少數議紳或生異議,而詞旨光大,必受全國歡迎,此二千二百萬金元斷不至竟歸他人掌握矣。在我國以已出之資財,造無窮之才俊,利害損益已適相反。”([8],76~77頁)
這些函文明確無誤顯示:不但首先倡議美國減收庚子賠款的是梁誠,而且提出用退款廣設學堂派遣遊學這一重大創意的人還是梁誠!
對此,1921年4月的《清華周刊》10周年紀念號,第一次作出了正確的評價:“可是退還賠款一件,既非我國政府的起意,也非美國政府的自動。我們要推求本校第一的功人,還應該感謝促成此事美前外交總長海約翰和當日外務部之中堂尚書,勸令美國減收賠款及主張辦學以興起美人之觀感的駐美梁前公使。”([8],25頁)“……當時主持廣設學堂派遣遊學一舉,在我國由梁氏獨爭,在美國亦由梁氏首倡。……獨梁氏的勞績至今沒人提及也沒人知道,這是我們所不可不牢牢紀念的。”([8],26頁)
由此可見,僅僅10多年過去,梁誠的這一曆史功績就已淹沒在曆史的塵埃之中了。
梁誠作出庚款留美計劃的創意,絕非偶然。
考察梁誠曆史,係留美幼童中的第4批學生,就像當初的容閎一樣,在深刻感受西方先進科技的魅力之後,回國後始終不忘尋找機會,盡自己最大努力,讓更多的中國青年走出國門,學習西方先進的科學技術。在梁誠赴美就任公使時,偕同赴美留學的學生多達26人,“當五六載以前,中國士子留學美國者,蓋不多覯,而東美尤絕無而僅有。……至二十九年春,梁公使震東,奉使是幫,同行學生有二十六人之多。”([7],6頁)在1906年7月舉行的東美中國學生會第二次大會上,梁誠親自出席,致詞兩次,並擔任演說比賽的裁判員([7],8頁),足見其對留學教育和培養人才的高度重視。
正是梁誠的獨特學術背景和外交身份,使其必然地提出了庚款留美這一創造性的計劃,身為中國駐美公使的梁誠,深知退款用於何處與庚款退還是否成功休戚相關,於是提出減收之款用於廣設學堂派遣遊學的主張。事實證明,這一主張不但切實可行,也得到了中美官方的認可,1905年6月1日外務部致梁誠:“尊意謂宜作為廣設學堂,遣派遊學之用,所擬最為妥協,以為美廷所樂從。”([8],79頁)從容閎到梁誠再到庚款留學生,中國走向現代化的大門,就這樣被這些先進的中國青年們持續不懈地逐漸打開。
三、美國同意退還部分庚款並用於資助學生留美的曆史原因
(內容略)
把長文摘一下,再轉貼,也很費勁。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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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istorychina.net/qsyj/ztyj/zwgx/2007-06-25/25666.shtml
2015-11-22原發在《幾曾回首》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