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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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野的磨練開始了!(15:32-36)

(2023-05-25 14:55:41) 下一個

第34段記載的是處置安息日撿柴的人。我們可能會覺得奇怪,在西奈山頒布律法的時候明明已經規定了違反安息日的要被治死(出31:15;35:2),可是為什麽這一次麵對明顯觸犯了安息日條例的人,卻是把他收在監內等候進一步發落,好像不知道該怎麽辦才好的呢?原因可能有多種。可能是因為雖然被規定要治死,但卻不知道用什麽具體的方式;或者是存有謹慎的心理,因為要處死一個人的生命畢竟是一件大事,還是要看看神具體怎麽說;或者是存有憐惜的心理,希望神可以網開一麵;或者還有其它的原因。無論如何,神的回答果斷、堅決,就是要將這人帶出營外用石頭打死。

經文特別指出,這次事件是發生在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所以很顯然,是他們在曠野漂流的過程中發生的,而且也是在神將獻祭的條例向以色列人重申之後發生的,所以這次事件對當時的以色列人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和影響。在之前的段落中,當神在重申獻祭條例的時候讓以色列人看到,一方麵誤犯罪的人可以獻上贖罪祭和贖愆祭為自己贖罪,另一方麵如果是擅敢行事的,則要從民中被剪除(15:27-31)。藉此,神警告以色列人,祂有恩慈願意饒恕那些誤犯罪的人,但對於那些故意犯罪、藐視神言語的人,則絕不姑息。而這次事件就是很好的警示。雖然民眾猶疑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是算作誤犯的罪以至於可以獻祭贖罪呢,還是算作擅敢行事以至於要治死呢?然而對於神來說,祂知道人的心內如何,祂知道這人是“誤犯”還是“擅敢行事”。神有祂公義的裁決。

這次事件發生在曠野的路上,也是給以色列人很好的警醒,即曠野的曆程也是他們經受磨練、學習順服神旨意、遵行神律法的過程。這不單隻是對那一世代的以色列人有意義,同時也是對他們的下一代有影響,讓他們知道神的律法輕慢不得,無論是在曠野,還是以後進入了迦南美地,神的吩咐都是要謹守遵行的。雖然曠野的生活很艱苦,為了生計偶爾犯罪在人看來可能是情形所迫、情有可原,然而在神眼裏卻是依然是犯罪,要受到律法的相應製裁。神並非不知道、不體恤人的軟弱和承受的能力,但是如果人以此為借口而放鬆對自己的要求,放鬆對律法的重視、將律法視為兒戲的話,那麽就要受到神嚴厲的審判了。以色列人所要開始的四十年曠野生活,不隻是在曠野漂流打發四十年的時光而已,更是磨練他們心誌的開始。

對於我們今天的基督徒來說,情形也是一樣。我們所處的世代,可能是富足,可能是貧窮,可能是順利,可能是艱難。我們常常為自己的犯罪找借口,認為是情形所逼、生活所迫,或是引誘太大,或是自己軟弱。然而我們要關注的不是為自己的犯罪找借口,而是要學習在各樣的情形下都緊緊地依靠神、靠著神來勝過一切的誘惑和試探。我們在地上生活的每一天,都是磨練我們心誌的過程。

默想經文:整段經文。

靜默思想:身臨其境體會當時的情景,給自己帶來鞭策與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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