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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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侍的“特權”不會帶來聖潔“特權”(21:1-24)

(2023-02-21 15:31:04) 下一個

第29段講的是祭司的聖潔。這也是有關聖潔條例的第二個部分。之前的段落講的是以色列全會眾的聖潔條例。現在講的是祭司階層的聖潔條例,再往後講的就是聖物的聖潔條例(22:1-33)。這一部分關於祭司的聖潔條例又可以分成三個小段。第一小段是針對祭司的(21:1-9),第二小段是針對大祭司的(22:10-15),第三小段是針對履行獻祭職責的祭司要求(22:16-24)。

經文讓我們看到,這些有關祭司聖潔的條例大多數都是和對以色列會眾的聖潔要求相像。例如不可沾染死屍,以免被汙穢,對以色列會眾也是這樣要求的(民19:11-13);例如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胡須的周圍,不可用刀劃身,對以色列會眾也是有同樣的要求(19:27);例如不可娶妓女或被汙的婦女,這也是神對以色列人聖潔性關係的要求。除了這些與普通會眾相像的要求之外,對祭司,或是對大祭司也有更高的要求,例如對他們兒女的要求、不可穿著祭司袍去做不合宜的事,以及有殘疾的不能去到神麵前獻祭,等等。

我們知道,祭司階層是被神特別揀選出來服侍祂的一群人,有著服侍上的特權。然而,當對比神對祭司的聖潔要求,以及對會眾的聖潔要求時卻可以發現,這些在服侍上有特權的人,在有關聖潔方麵的要求上卻沒有任何特權。神對會眾的要求如何,對祭司的要求也如何,甚至更高。祭司並沒有因為他們在服侍上的特權而在聖潔方麵享有“特權”,即要求比別人低一些、條件比別人寬一些。

這也是對我們今天基督徒的很好提醒。在這個“信徒皆祭司”的年代,弟兄姐妹不單隻是可以好像祭司那樣在神的家中參與服侍,同時也要時刻提醒自己在神麵前的聖潔,無論是在家中、在社會中,還是在教會中,都是一樣。在社會中我們可以看到這樣的情形,即那些處在管理、帶領位置的人,他們既然是各方麵的領袖,自然也就成為公眾人物,所以對自己的言行要更加小心,因為他們時刻都是在公眾眼目的檢視之下。如果說對於在公眾注視下的公眾人物都要謹慎自己的言行的話,那麽我們作為屬神的兒女,作為世界的鹽和光,我們豈不更應該在各方麵謹守遵行神的話語,追求聖潔嗎?我們豈不更應該在各個方麵按照神的吩咐對自己有更高的要求,成為眾人的榜樣,不是讓眾人看到我們自己有什麽了不起,而是看到我們所順服、跟隨的神是何等聖潔、無瑕疵的神嗎?願我們在當中都可以有所領受。

默想經文:整段經文。

靜默思想:對比神對會眾的聖潔要求來思想神對祭司的聖潔要求,對自己帶來提醒和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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