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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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建立更加親密的關係(3:1-17)

(2023-01-05 14:40:08) 下一個

第3段記載的是平安(或作“酬恩”)祭的條例。平安祭與之前的燔祭不同。燔祭是將祭物完全的焚燒,象征著全然獻給神;而平安祭則隻是將脂油焚燒,而肉則是可以讓祭司和獻祭之人來吃的。為什麽會這樣呢?經文特別指出,所焚燒的脂油是獻給神為食物的火祭(3:11,16),所以這也讓我們看到平安祭乃是象征著神的子民與神一起吃喝的關係。這實際上也就是平安祭的意義之所在了,即表示神的子民與神之間那種平安、契合(也就是我們弟兄姐妹之間“團契相交”的意思)的關係。能在一起吃喝,關係自然不錯。所以獻上平安祭,意味著神的子民願意、渴望與神相交、親近的心願,包括了甘心、還願與感謝三個層麵。這些都是神的子民與神之間合宜關係的體現。

平安祭的設立,也讓我們看到與神之間應該有的更加豐盛、全麵的關係。燔祭(包括素祭)代表神的子民向神全然的奉獻,贖罪祭和贖愆祭代表神的子民向神認罪、祈求神的赦罪之恩。願意向神全然奉獻,願意在神麵前認罪悔改,這些當然很好、不可或缺,但隻有再加上平安祭,與神的關係才更加的全麵。因為願意向神全然奉獻,並不一定意味著這個人與神的關係就是非常親密、契合的,就好像一位員工雖然願意拚命地為老板加班,但並不一定意味著這位員工和老板的關係是親密無間的,可能隻是職責的驅使、合約的綁定,或是工作狂而已。同樣,願意向神認罪悔改,也並不一定意味著這個人與神的關係就是親密、契合的,就好像一個罪犯願意向法官認罪、感謝法官的不殺之恩,但並不一定意味著這個囚犯和法官的關係是親密無間的,可能僅僅是為了要保命而已。

反映在今天我們基督徒和神的關係,這無疑是一個非常必要的提醒。很多時候,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僅限於獻上贖罪祭和贖愆祭的關係,即僅限於罪得赦免的關係。我們對耶穌基督的感謝和頌讚,都側重在祂拯救我們、赦免我們的罪。這當然不錯,但在我們與神的關係上並不全麵。有時候,我們也會在這個基礎上增加燔祭的關係,即我們願意向神獻上自己,帶職或全職服事,參與許多的事工。這些當然不錯,但在我們與神的關係上依然並不全麵,因為願意不辭辛勞地服事神,並不一定意味著我們與神的關係是親密的,我們可能更多是在做事情、完成任務、達成一些指標而已。但是,如果我們也留意到平安祭的設立,提醒我們願意花時間與神相交、與神契合、與神在一起的話,那麽我們與神的關係就整全了。我們與神的關係就不再局限在罪得赦免,不再局限在殷勤的服事,而是也有生命、情感的交流。那將會是一幅多麽美好、討神喜悅的畫麵啊。這就好像一個孩子,不隻是在家願意作家務,不隻是感謝父母的養育之恩,同時也常常和父母談心、溝通,願意花時間和父母一起,這個關係才是完美的。

默想經文:整段經文。

靜默思想:默想我們與神之間一同吃喝、交心的那種親密契合的關係,神提醒我們要留意這一點,意味著神願意和我們有這樣的關係。那麽,我們渴望這種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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