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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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神麵前豈可隨心所欲?(10:1-7)

(2023-01-24 16:44:20) 下一個

第13段記載的是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犯罪的經過。在剛剛經曆了亞倫的獻祭、神榮光的彰顯這樣壯美的神、人關係之後,情節急轉而下,因為亞倫兩個兒子的犯罪,神的忿怒也頃刻間臨到。神、人關係可以是那麽地令人向往,也可以是如此地令人生畏。這並非說神喜怒無常、說翻臉就翻臉,這乃是讓我們看到神的聖潔和榮耀不可侵犯。經文解釋了拿答和亞比戶惹動神怒氣的地方,乃是他們獻上了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拿答、亞比戶犯罪的結果,是直接被神降火燒死,而且屍體被抬出營外。不但如此,摩西還吩咐亞倫和他另外的兒子以利雅薩和以他瑪不可為拿答和亞比戶哭喪,因為他們正在服侍神的過程中。

可以想象當時的氣氛是極其的緊張,讓我們切身體會到在神麵前斷不可隨心所欲!首先,就是拿答和亞比戶在服侍神的過程中因為隨心所欲而被擊殺。無論他們當時獻上凡火的理由是什麽,隻要他們沒有按照神所規定的方式去服侍,這就要受到神的責罰。其次,就是亞倫和其餘的兒子在供職的期間也不能隨心所欲、因著情感的緣故而停下手中的服侍、離開自己的職分去為死去的兒子們哀哭。這雖然看起來很殘忍,似乎不顧人間的親情、感情,但實際上卻是讓人知道,在與神、與人的關係之間,與神的關係為重。神並非不顧及人的情感,神也要我們彼此相愛,但神要人在祂麵前學習一個基本的功課,就是以神為重。如果我們把神降格為人的時候,我們可能就無法理解這樣的要求,會覺得大家都是可以平等的,憑什麽要以神為重,甚至大過親情。但是如果我們以神為神,承認他們造物主,我們是被造物的時候,以神為大就是理所當然的了。

在神麵前豈可隨心所欲。這實在也是給我們今天基督徒的很好警醒。很多時候,我們片麵強調神是愛、神有恩典,以至於在神麵前的確是太過隨心所欲了。我們要麽把自己當神看,要麽把神當人看。這個隨心所欲,指的是我們不是按照神的吩咐去行,而是以自己看為好、看為方便的方式去行。例如我們希望服事更有果效,就采取許多世俗的方式,以為隻要產生果效,即便方式不妥神也不會太在意。這個隨心所欲指的是我們不是以神的心意滿足為目的,而是以我們自己的想法實現為目的。例如我們把服事僅僅當做一件教會委派的任務,或是自己想要作的一件事情而已,所以看重的是我們對於服事的看法和意願,而不是神的心意;這種隨心所欲指的是我們不是以神為最高的主宰,而是以自己的親情、情感、情緒為重。例如家中出了任何事情我們都可以推掉手中的服事,或是我們覺得情感受傷、情緒不好,也可以以此為理由放下服事。或是當我們感覺好、心情好、家中沒有後顧之憂的時候才來服事。我們常常說正確的優先次序是神、人、事、物。這個次序沒錯,隻不過因為我們很容易忽略了神的真實存在,所以就自然以人為優先了。

我們可能會說,與其這樣在神麵前不可隨心所欲,那還不如不去到神麵前,那樣豈不可以逍遙自在。如果我們真知道神,真心渴慕祂的時候,我們的回應就不應該是思量著為了自己的自由而遠離神,而是為了親近神而放棄自己的自由了。

默想經文:“這就是耶和華所說的:‘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麵前,我要得榮耀。’”(10:3)

靜默思想:默想這個神、人之間令人震驚的畫麵,更深體會神的聖潔與榮耀,擺正自己與神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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