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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在基督教研讀聖經的學生中,是一卷極少被全部讀完的書卷。由於利未記的內容較多描述專門的祭司工作,並以極大篇幅討論古老的聖約之獻祭儀式和犧牲,所以常被假定與今天活在恩典時代的基督徒沒有什麽相關。然而,詳盡探究利未記,能夠為讀者提供關於神的屬性和意旨的驚人洞見,特別是有關神在聖潔方麵的心意。對希伯來民族而言,要像神一般聖潔,這種聖潔意謂著一個順服和忠誠的親密關係,並且要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高超的道德和屬靈素質,而這些素質正是律法書中所啟示的神的本質之屬性。今天,在耶穌基督裏的每一位信徒,同樣麵對這種聖潔的要求。因此,利未記乃是一部崇高的靈性著作,藉由不同的獻祭儀式精準地向讀者指出耶穌基督代贖的死,祂是我們偉大的大祭司。”——以上摘自《丁道爾聖經注釋係列-利未記》
正如這位注釋書的作者所言,《利未記》是一卷很少被全部讀完的書卷,或者即便被全部讀完過,但也有相當一部分是粗粗的一掠而過。當我們好不容易完成了《出埃及記》之後(或者還有許多人尚未出埃及),現在又來到這卷枯燥、艱澀、似乎與我們關係並不大的書卷麵前,在閱讀上的確會遇到很大的挑戰。然而,不要忘了,這是神從剛剛搭建完畢的會幕中呼叫摩西、並藉著摩西對以色列人的吩咐。神曾經應許了祂會在會幕向祂的子民說話,如今,神信實地應驗了祂的應許。那麽我們呢,難道對信實的神可以不屑一顧嗎?難道可以對神的話語置若罔聞嗎?難道我們可以認為自己已經知道了神想說什麽(例如,新約聖經),所以就不再需要聽神曾經說過什麽(例如,舊約聖經)了嗎?當然不可以。我們既然是神的子民,理所當然就應該願意聽到神的聲音,並且渴望聽從神的話語。
這一段雖然隻是全卷書的開始,但已經直入主題,記載了神藉著摩西向以色列人所吩咐的獻祭禮儀。這裏提到的燔祭,指的是“全然焚燒”的祭,也就是將祭物全然焚燒獻給神,代表著將自己全然奉獻給神的意思。因為神是靈,也是創造主,所以根本不需要吃用這些被造物;然而神設立燔祭給以色列人遵守,讓他們學習如何向神全然獻上自己,這才是神真正要看見、並且悅納的。從條例的細節可以看到,神給人有一定的自由空間,當他們願意來獻上燔祭的時候(“若”),神給出相應的獻祭細則。神也容許人有不同的選擇,例如可以獻上牛,或是羊,或是鳥,但神也對這些選擇有相應的處理方式。總的來說是要燒掉,而對於肮髒的部分,例如髒腑和腿(在地上行走,沾染塵埃),則要用水洗過之後才焚燒獻給神。
設身處境去體會整個過程,我們可能會覺得不但血腥,而且還非常的繁瑣,不但要宰殺牲畜,而且還要把皮剝開,還要切成塊子,還要用水洗髒腑與腿,還要焚燒。無論是視覺、觸覺、味覺,都不會讓大多數人感到舒適。為什麽要這麽麻煩呢?其實,當我們覺得麻煩、覺得不理解的時候,也正是代表了神對人的心意,即重新塑造祂的子民的開始。對於以色列人來說,他們在埃及為奴四百年,早已將神淡忘,而且被身邊的異教風俗耳濡目染。所以,當神要重塑祂自己的子民有合祂心意的生命時,就要通過一些規範來達成。這些規範並不是以色列人自然而然會做的事情,也不是他們喜歡做的事情,更不是他們從周邊異教風俗中領略過的。但是藉著遵守規範,神來訓練以色列人成為聽從神一切吩咐的順命的子民,不再隨從他們自己,不再效法身邊的世界。規範不是要為難以色列人,規範乃是要重塑他們的生命,願意聽從神的吩咐。無論這吩咐是多麽的繁瑣、多麽的枯燥、多麽的不方便,都要聽從。神固然喜悅祂的子民到祂麵前來奉獻,但神也要藉著規範來告訴祂的子民應該如何以聽從、順服的心來到祂的麵前。這才是神喜悅的奉獻。
這對我們今天的基督徒來說也是很必要的操練。在我們這個自由主義泛濫,以自我為中心的世代,我們即便是相信神、願意將自己獻給神,但依然多多少少保留著過去的老我和世俗的風氣,以為隻要願意向神獻上自己,就已經很了不起了,已經很不錯了,就應該以我喜歡的方式來奉獻,好讓我奉獻得開開心心,讓我的心意滿足。但是,神卻要在我們的自由奉獻上增加規範,塑造我們順服的心。我們的奉獻,我們的侍奉,就不再是以我們自己為中心,乃是以神為中心了。
默想經文:整段經文。
靜默思想:體會整個過程,設想我們在當中一字一句照著去行的時候,我們的心情會是如何?體會神藉著這些規範來塑造我們的過程,學習放下自己、尊主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