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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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實麵對自己的良心(5:1-6:7)

(2023-01-10 16:40:15) 下一個

第5段記載的是有關贖愆祭的條例。贖愆祭和贖罪祭非常相似,都是針對一些類似誤犯的罪。贖愆祭和贖罪祭之間的些微差異體現在贖愆祭中還包含了賠償的條例。當犯罪之人除了自身所犯的罪以外還給周遭帶來傷害和損失時,就要付上賠償。這也是神人關係中很重要的一點。人對別人的傷害、所帶來的損失,並不能簡單地因為這人向神獻上了贖罪祭就可以了結的。人對人之間的傷害也必須做出賠償,這樣才能夠清清潔潔。這一點我們不難理解。這就好像一個人偷了別人的錢,他不能因為向神認罪了、信了耶穌,錢就可以不用還了。事實上,當人真正認識到自己的罪、願意認罪悔改的時候,他也理應願意賠償自己給別人所造成的傷害。雖然對方可以選擇赦免我們的賠償,但我們付上賠償的心和行動是少不了的。

經文一個很特別的地方是講到要按照為所造成的損失所估的價獻上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我們可能覺得奇怪,按照損失估價,照理會有多有少各不相同的,為什麽又都是獻一隻公綿羊了?難道不應該估價越高,所獻的公綿羊就越多嗎?這裏條例的意思很可能是通過估價讓犯罪的人知道他所帶來的損失;雖然隻是獻上一隻公綿羊,但卻讓他知道自己實際上被神赦免的分量之重。

設身處境,我們如何看這些條例呢?條例所強調的是為自己誤犯的罪獻祭贖罪,並且獻上賠償。所謂誤犯,也就是說犯罪的時候不知道,但知道之後就是有了罪,所以就要獻祭贖罪,並且付上賠償。看到“一知道了,就有罪了”,我們可能會想,早知道這樣,我寧願不知道自己有罪,這樣豈不就可以一直“不知者無罪”下去,不用認罪、不用贖罪、不用賠償了嗎?或者即使是心裏意識到原來自己犯罪了,但不和別人說,就當自己還沒有意識到,這樣豈不也就可以裝糊塗,不用認罪、不用贖罪、不用賠償了嗎?然而,經文也讓我們知道,罪就是罪,即便我們當時是不知道的,但總歸在神麵前是犯了罪的。而神斷不以有罪為無罪。所以即便是我們的誤犯,也不能改變我們犯罪、得罪神的事實。神的慈悲憐憫願意給我們時間,讓我們有機會意識到自己的罪,從而可以在祂麵前獻祭贖罪。當明白了這一點的時候,我們是依然寧願不知道自己犯了罪從而避免贖罪這種沒有麵子的麻煩事,而且也可以免去要付上代價去賠償呢?還是巴不得早一點知道自己所犯的罪從而可以在神麵前贖罪、賠償,得以與神、與人都和好呢?

這實際上也是關乎我們如何誠實麵對自己良心責備的問題。有時候我們所犯的罪自己的確不知道,但是有時候會自己忽然意識到,有時候是別人提醒自己,有時候是聖靈在心裏有責備。當這些發生的時候,我們如何回應呢?是假裝依然看不見、沒想到、嘴上不承認、昧著良心、消滅聖靈的感動呢?還是願意承認自己果真犯了罪,願意認罪悔改、獻祭贖罪、付上賠償,與神與人都和好呢?對於今天的基督徒來說,這是我們應該警醒的問題。不錯,我們不用獻上任何的祭物,因為耶穌基督都已經為我們獻祭贖罪了。這是神的恩典。但是也正因為如此,反而有些人就對自己的罪不再那麽敏感了,以為無論什麽罪隻要在神麵前認一認罪,就可以輕輕鬆鬆地得到赦免,所以嘴上認罪,但心裏卻剛硬了。實際上 ,耶穌基督為我們贖罪,不是要讓我們對罪麻木、對認罪敷衍了事,而是因著潔淨我們的心,讓我們對罪更加的敏感,對罪更加的恨惡、對所犯之罪對別人的傷害更加的懊悔,並且有實際的行動追求聖潔,與神、與人都和好。

默想經文:“...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5:3)

靜默思想:結合整段經文默想這句話。提醒自己誠實麵對良心的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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