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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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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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99)
2022 (190)
第68段記載的是立亞倫和他子孫作祭司的條例。在之前的段落中已經詳細記載了有關祭司服飾的製作條例;現在,相關的物件都已經預備好了,也就進入了正式的設立程序了。
經文的細節很多,大體來說整個過程可以分為四個步驟。首先,就是外表服飾上的穿戴,以及受膏。這一個步驟的目的乃是要將亞倫和他兒子從眾人中分別出來,從視覺(聖服的穿戴)和味覺(膏油的馨香)上顯明他們是被揀選出來的、與眾不同的一群人。其次,就是獻上公牛犢為贖罪祭。這一個步驟的目的乃是告訴亞倫和他的兒子要承認自己的罪,願意在神麵前認罪悔改。他們雖然完成了第一步的內容被分別出來,但並那更多是外觀上的分別,並不意味他們可以因著服飾的穿戴而真正成為聖潔。要真正可以站立在神麵前服侍,他們必須要認罪悔改、脫離罪惡、追求聖潔。第三步,就是獻上一隻公綿羊為燔祭。這一個步驟的意義乃在於亞倫和他兒子要願意將自己全然地獻給神。很自然,服侍神的人乃是願意將自己完全奉獻給神的人;而要將自己全然獻給神,是隻有在獻上贖罪祭,罪得赦免之後才可以發生的,因為有罪之人怎麽可以將自己獻給神呢?神怎麽會悅納罪人的奉獻呢?第四步,就是獻上另一隻公綿羊作為承接聖職的祭物。亞倫和兒子要將公綿羊獻給神,同時也領受從神賞賜的腿和胸,這象征著從神那裏領受了神聖的職分。至此,整個受職的過程完成。亞倫和他兒子可以正式走馬上任了。
這些步驟雖然看起來很古老、很繁瑣,似乎僅僅是一些宗教儀式罷了,但實際上其中所包含的屬靈含義卻是對我們曆世曆代的每一位立誌服事神的人的很好提醒。很多時候,弟兄姐妹願意出來服事,教會是求之不得,隻重視是否有一技之長、是否有相關的恩賜可以滿足服事崗位的要求。然而,經文讓我們看到,神對服侍人員的要求更多是在他們個人生命的層麵。首先是要切實認罪悔改,願意遠離罪惡、追求聖潔,而不是將服侍當做一個依然活在罪中的人去做一些神聖的事情而已。其次,是要願意將自己全然獻上歸給神,而不是把服侍當做是做一些具體事情、讓自己覺得開心、充實而已。隻有願意追求聖潔的人,隻有願意將自己全然獻給神的人,才最終可以從神那裏領受神聖的職分。願我們每一位服侍神的人都可以以這段經文來審視自己、預備自己、更新自己。
默想經文:整段經文。
靜默思想:體會每個步驟當中的意義,給自己帶來提醒和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