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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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認識神的愛,活出神的愛

(2021-10-13 18:08:22) 下一個

《約翰一書》總的來講是約翰集中論述兩個對於基督徒來講非常重要的觀念和相關的實踐,一個是認耶穌是神的兒子,是成了肉身來的基督;另一個就是彼此相愛。約翰基本上是從三個層麵來反複論述這兩個主題。首先,他是從這些是神的命令的角度來論述(2:28-3:24);其次,他是從這些是聖靈的指引的角度來論述(4:1-21);最後,他是從我們對耶穌的信心的角度來論述(5:1-21)。這三個層麵彼此相輔相成,讓我們對神的心意有更深一層的認識,以及更積極的回應。神對我們的命令是出於祂自己的心意,是神自己性情的彰顯,所以神給我們的命令是有聖靈作為印證的。而正是因為這些是神的心意,所以很自然,當我們願意相信神的時候,這些也就理應成為我們應有的回應了。我們認耶穌是基督,並且彼此相愛,這不僅僅是遵行神的命令的被動回應而已,也是我們體貼神的心意、與神心連心的積極的回應。

《約翰一書》的一個很明顯的線索就是“神的愛”,而這個線索也是認耶穌是基督,以及彼此相愛這兩個主題的基礎。什麽是神的愛呢?用約翰自己的話來說,就是:“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4:9-10)這也就是說,神差遣耶穌來拯救我們,這就是神的愛了。那麽我們對於神的愛的回應又應該是什麽呢?很自然,一個是接受,一個是效法。所謂接受,就是接受耶穌是我們的救主,是基督。因為既然神差派祂兒子耶穌成為拯救我們的主基督,那麽我們豈不應該接受耶穌是基督嗎?而所謂效法,就是彼此相愛。因為既然神的愛是愛世人,愛我們每一個人,那麽我們豈不也應該好像神那樣去愛每一個人,也就是彼此相愛嗎?這些回應正正就是整卷書信的兩個主題了。

關於神的愛,在整卷書信中有一個片語需要特別的留意,就是“神的愛”,或者是“祂的愛”(2:5,15;3:17;4:9,12;5:3)。對於這個片語,許多中文的翻譯除了在4章9節是翻譯成“神對我們的愛”之外,其餘的都翻譯成“我們對神的愛”。雖然這些在翻譯上的調整看起來比較適合我們對每個片語所出現的上下文的理解,可是這種調整畢竟還是與希臘原文的語序(love of God, or love of Him)不太吻合。如果我們從尊重原文語序的角度來將所有的這些片語都一致地翻譯成“神的愛”的話,會帶給我們對於經文的更深刻的認識(具體見每一段的分享)。因為神就是愛,所以神是愛的源頭,也是我們愛的榜樣。因為愛是被神所定義,所以我們就不是自己以為的愛去愛神和愛人,而是以神的愛去愛神和愛人。約翰的重點不在於我們如何去做到“對神的愛”,而是在於我們如何去活出“神的愛”。當我們因著遵行神的命令,跟隨聖靈的引導,活出對耶穌的信心,以至於認耶穌是基督,不但愛耶穌,同時也彼此相愛的時候,我們就是活在神的心意裏,就是活出了神的愛。神的愛也就在我們身上得到完全的彰顯,讓人歸榮耀與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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