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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段,保羅用非常簡明的兩句話概括了福音的要義。正是因為如此簡練,所以雖然看起來似乎不難理解,但實際上也不容易一下子完全理解。我們需要非常謹慎地理解這些話,同時也要持一個相對開放的態度來看待這些話。之所以要非常謹慎,乃是因為對這些話的理解會主導我們對後麵整卷書其餘部分的理解;而之所以也要持一個相對開放的態度,乃是因為我們對後麵整卷書其餘部分的理解也會反過頭來更新我們對這些話的認識。
保羅首先講到他不以福音為恥。這看似很唐突的話實際上告訴我們一件事實,即當時有人以福音為恥。這或者是由於當時社會一些高言大智的哲學思想對耶穌基督十字架救恩的嘲笑,或者是由於當時社會對基督徒的逼迫和排斥,或者是由於基督徒在社會地位和生活品質上並沒有得到所想象的那種因著信福音而來的改變。然而,無論什麽原因,保羅絲毫不為所動,因為他知道這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接下來,保羅說到:“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1:17)首先,福音顯明神的義,也就是說福音顯出神的正確、公正、正直upright, righteousness。其次,神的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對於這句話可以有兩種理解。第一種理解是,認為第一個“信”指的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救恩而顯明出來的“信實”,而第二個“信”指的是人們對耶穌基督的信心。所以整句話的意思可以理解為,因為耶穌基督是信實的,祂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首先成就了救恩,以致於我們可以接下來以信心回應,領受救恩。如果沒有耶穌基督的信實,我們的信也就歸於徒然。第二種理解是,第一個“信”指的是信心,第二個“信”指的是活出信心。所以整句話的理解可以是“神的義,表明在我們不但有信心,而且還活出了這個信心”。
雖然這兩種理解都可以成立,但是從整卷書的內容來看,我個人認為,第二種理解更加貼近保羅的側重點。整卷書的結構,大體上保羅先是論述信心在因信稱義的福音中的重要性(1-8章)。在插入對以色列人的一番安慰和勸勉之後,保羅又接著論述基督徒應有的信心生活(12-15章)。從這樣的整體結構來看,保羅在這裏所強調的“因著信,以致於信”,更多指的是“有信心,而且也要活出信心”。實際上,有信心,並且活出信心,這正是神的義的彰顯,體現出神對正確、公正、正直的要求。在神眼裏看為義的,不但是我們要有信心的心誌,也要有活出信心的生活。這兩個方麵缺少了任何一個都是有瑕疵的、不完全的。福音並不是神籍著耶穌基督的犧牲而隨意赦免所有人的罪,無論他們認罪與否、相信與否、改正與否。福音乃是神的大能,也是神的恩典,要救那些雖然曾經犯罪,但如今願意回頭轉向神,籍著對神的信心,也活出這樣的信,以致於被神看為正的人,赦免他們的罪,賜給他們永遠的生命。正如經上所記的,“義人必因信得生”,即義人必活出堅定的信心,也必因此得以存活、蒙神拯救。
默想經文:“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1:17)
靜默思想:思想這句話。當明白了福音顯明的乃是神的義,也就是神看為正的事時,我們領受了福音的人,心裏會有什麽觸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