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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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隨信心的腳蹤行(4:1-12)

(2020-01-11 06:50:01) 下一個

第10段保羅以亞伯拉罕為例來說明因信稱義乃是神在律法之先就早已啟示給人得稱義的原則。保羅指出,亞伯拉罕若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隻是在神麵前並無可誇。這也就是說,亞伯拉罕也和眾人一樣,在行為上都是有瑕疵的,都是沒有可誇口的,都是無法因為行為的完全而被神稱為義。

保羅接著寫到:“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隻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4:4-5)。這裏讓我們看到兩件事。首先,就是稱義是神的恩典,不是人配得的。如果有人的確是因為行為完全而被神稱為義,那麽這個稱義就是他本身應得的,不算是神的恩典;隻是可惜,沒有這樣的人存在,因為世人都犯了罪。所以,可以被稱義乃是完完全全神的恩典。其次,神稱亞伯拉罕為義,乃是稱罪人為義,而不是稱義人為義。這就說明,在神眼裏,亞伯拉罕也是一個犯了罪的人。從舊約聖經可以看到,亞伯拉罕在這之前雖然回應神的呼召離開本地、本族、本家往神所指示要去的地方去,可是在遇到饑荒逃避到埃及的時候,為了活命而謊稱妻子撒拉為自己的妹子。然而,對於撒謊犯罪的亞伯拉罕,神依然願意因著他的信而稱他為義,這就真是神的恩典了。也正因為如此,保羅引用大衛的話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4:7-8)這是對神恩典的頌讚和感恩。

亞伯拉罕既然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就因信被神稱義,這就表明,能夠被神稱義,與割禮無關,乃在乎信。整段經文,保羅除了強調了因信稱義是神的恩典,同時也強調了對神的信心的重要性。當亞伯拉罕回到信心的軌道,即便他和妻子當時都已經老邁,按照人的常理已經根本無法生出子女,可是當神說他的後裔要像天上的星那樣多的時候,亞伯拉罕沒有懷疑,而是信了。這就算作他的義。這個信,不是一時的頭腦發熱,或是隨意敷衍,而是當時真實、堅定的信念,而且日後伴隨著行動的回應,以顯明是真的相信。亞伯拉罕的信心經過曆練,直到最後他願意聽從神的吩咐而獻上以撒的時候達到了高峰,被天使看見(創22:12),被神稱許(創22:16)。

今天,我們這些以信為本,跟隨信心的腳蹤而行的人,都需要籍著亞伯拉罕來反省自己:神所說的,我們真的就信了嗎?對於當時的亞伯拉罕來說,神所說的就是關乎他後裔的事,亞伯拉罕在這一點上信了。對於我們來說,神所說的有很多。神奇妙、大能的作為我們要相信;神聖潔、公義、慈愛的性情我們要相信;神讓我們不要憂慮的話我們要相信;神讓我們積財寶在天上的話我們要相信;神告訴我們為祂失去生命的必得回生命的話我們要相信;神要我們愛神、愛人的誡命我們要相信;要我們去使萬民作祂的門徒的大使命我們要相信......

默想經文:“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4:3)

靜默思想:回到《創世紀》的15章1-6節,在聖靈的帶領下反複默想這句簡單的話,讓亞伯拉罕那被神稱為義的“信”真實地在我們的心中紮下根來,而不要被別的我們自以為的“信”所擾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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