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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潔淨別人的自己也要自潔

(2019-09-18 19:12:16) 下一個

《民數記》第19章講的是用紅母牛的灰來製作除汙穢的水,主要的用途是去潔淨那些沾染了死屍的人,使他們不至於玷汙神的帳幕。雖然在《利未記》中已經記載了因死屍而不潔、需要潔淨的條例(利11:39-40),可是直到現在,經文才更加清楚地給這個潔淨的過程添加一些細節。

整章的內容,如果僅僅是從執行的角度來看,並不太難,隻要一字一句照著去行就好了。可是我們多多少少也會要去思考在這些細節的背後有什麽特別的意義沒有。例如,為什麽一定要是紅母牛?為什麽要燒成灰來製作除汙穢的水?給人感覺就好像是製作一個方便衝劑一樣,有需要就隨時拿出來用水一衝就可以使用、藥到病除了。經文並沒有給我們所想到的問題以清楚的答案。我們需要做的就是按照神的要求去行,雖然當中可能會有一些不明白的地方,但是憑著信心,必會帶來屬靈的功效。

然而,經文中有一個細節卻是我們可以有更多思考的地方,就是那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19:10);不但如此,那灑除汙穢水的人,也要不潔淨到晚上(19:21)。這看起來很矛盾。按理來說,母牛灰,以及用母牛灰製成的除汙穢的水,既然是可以有潔淨的功能,那麽其必定就是潔淨的。可是為什麽那些原本潔淨的人(18:9,18),他們隻是奉命來製作和使用這潔淨之物,自己反而就成了不潔淨了呢?這是為什麽呢?

如果我們從紅母牛的灰和除汙穢的水的潔淨功能來思考,會有所領受。紅母牛的灰,和做成的除汙穢的水,既然是有潔淨別人的功能,其自身也自然就是潔淨的,是聖潔的。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接觸這潔淨之物的人,即便原來可以被稱作是潔淨的(是相對於觸摸過死屍的汙穢而言的),可是畢竟人都是有罪的,都是汙穢的,所以在與這有潔淨功能的紅母牛灰和除汙穢的水的聖潔的接觸中,人的罪就被反照、顯露出來,所以也成了不潔淨的了。這就有點像當彼得看到耶穌所吩咐打上來的兩船魚,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5:8)。這也有點像當先知以賽亞看到聖殿的異象時說到:“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6:5)

當這樣去思考的時候,我們就要留意經文對我們的提醒,那就是潔淨別人的人,不要忘了自己也是汙穢、需要被潔淨的,就好像耶穌所說的,我們看見別人眼中的刺,同時也要看到自己眼目中的梁木。很多時候,我們很容易疏忽這一點。我們傳講耶穌的時候,把耶穌的聖潔帶給人,把耶穌改變的大能帶給人,把耶穌救贖的恩典帶給人,這些都是好的。可是我們也要隨時提醒自己,當我們在傳講耶穌的時候,我們自己也當被聖潔無瑕疵的耶穌來光照,看到自己的汙穢和不配,願意再一次被耶穌的救贖所釋放、被祂的大能所改變、被祂的生命所更新。隻有這樣,我們才會好像保羅所說的,不要傳福音給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9:27)。

默想經文:“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19:10)

靜默思想:默想這個過程,當眼中知道母牛灰的潔淨時,可以想到自己的汙穢嗎?當如此來看耶穌基督的時候,給我們帶來什麽觸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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