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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第4章講的是祭司和利未人在搬運會幕及其相關聖物過程中的分工。基本上的原則乃是,會幕和聖物的拆裝和包裹由祭司負責,而接下來的搬運則是由利未人負責。經文寫到,“將要起營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把聖所和聖所的一切器具遮蓋完了,哥轄的子孫就要來抬,隻是不可摸聖物,免得他們死亡。”(4:15)這裏講到的就是這個原則。聖物隻有祭司才可以在拆裝的過程中有觸摸,而利未人隻能是用杠來抬被包裹好的聖物,卻不能觸摸聖物。
這樣的區分非常嚴厲,不單隻是規範祭司和利未人在會幕和聖物搬遷過程中的不同分工,也更是涉及到生死的問題。經文接著說到:“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你們不可將哥轄人的支派從利未人中剪除。他們挨近至聖物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要進去派他們各人所當辦的、所當抬的,這樣待他們,好使他們活著,不至死亡。”(4:17-19)這裏讓我們看到,神不但將利未人的職責納入祭司的管理範圍,指出利未人的工作要在祭司的指導和帶領下進行;而且,神也將利未人的性命納入祭司的手中。祭司有責任看護利未人的性命,不讓他們去觸摸那些不該觸摸的聖物,免得他們被神擊殺。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祭司對於在他們手下同工的利未人擔負著非常重大的責任。他們不單隻要按照神的吩咐指導利未人的服事,而且也有責任保護他們不要違反神的規定,看護他們的性命,免得他們死亡。
從祭司和利未人之間的這種關係,我們也可以來省察弟兄姐妹之間的關係,特別是帶領者與同工之間的關係。帶領者有責任按照神的吩咐指引同工的服事,引導同工的服事是做在神的心意當中。同時,帶領者也肩負著保護同工性命的職責,他們有責任督責同工在服事的過程中謹守遵行神的一切吩咐,免得他們因得罪神而喪掉性命。這一切都源自於對神的敬畏。因著對神的敬畏,我們不單隻是自己在服事神的過程中盡忠職守,同時也要提醒同工在服事神的過程中不可輕慢,惟以神的威嚴、聖潔為念。
這也是對我們的極大提醒。我們在服事的過程中要學習尋求神的心意,遵循神的原則。更為重要的,當我們帶領同工服事的時候,切忌按照自己的想法、理念、喜好去指導或是任由同工的服事,而是要存敬畏的心,引導同工按照神的心意和原則服事。這不單單是采用什麽服事方式、追求哪種服事果效的問題,而在於我們在服事的過程中有沒有敬畏神的心,始終把神和神的原則放在首位。這也不單單是如何與弟兄姐妹同工的問題,而在於我們在服事的過程中有沒有敬畏神的心,保護大家在服事中沒有違背神的心意,沒有得罪神。對於帶領者來說,神把同工的性命放在了我們的手中,帶領者不僅僅是讓同工替自己完成一些事情而已,而是有責任保護同工不犯罪,保全他們的性命。這真是事關重大,我們每一個人都不可輕忽。
默想經文:“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你們不可將哥轄人的支派從利未人中剪除。他們挨近至聖物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要進去派他們各人所當辦的、所當抬的,這樣待他們,好使他們活著,不至死亡。”(4:17-19)
靜默思想:在理解了整段經文的背景下默想這句話,把這麽大的責任刻在自己的心中。思想我們和同工的關係,隻是指派任務嗎?隻是配搭服事嗎?有沒有也對他們的性命負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