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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拉基書》第3章講述了幾個不同的主題,例如神會忽然臨到,潔淨利未人(3:1-4);神也會對那些不公不義的人施行審判(3:5)。經文也講到十一奉獻的問題(3:6-12),以及神記念那些敬畏祂的人(3:13-18)。這些主題雖然不同,但卻不是互不相關的,乃是因為之前有人提出問題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眼看為善,並且祂喜悅他們。”或者也有人說:“公義的神在哪裏呢?”(2:17)。這個問題的實質就是說,有人因為看那些行惡之人富足安逸,但卻沒有受到神的審判,所以就認為神也喜悅這些行惡的人。
難道神真的喜悅這些行惡的人嗎?當然不是!經文說到,有一天,神會忽然進入祂的殿,到那時,賞罰就分明出來了。那些被神熬煉如同金銀的,他們的供獻必蒙神悅納;而那些作惡的,必得到神的審判。接下來,經文也提醒以色列人,因著這一天必會到來,所以呼召神的子民趕快悔改,不要繼續以為神喜悅作惡的,所以他們也善惡不分,沉迷在作惡的世界中。經文特別提到百姓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奉獻給神。而所帶來的果效就是得到神極大的祝福。
在這裏我們首先需要留意的是,完成十一奉獻乃是在當時的社會情形之下悔改的表現形式之一,因為經文在之前要求百姓轉向神,而他們卻問到,如何才是轉向?(3:7)。所以經文才舉出十一奉獻作為例子,告訴他們這就是轉向的表現。其次,我們也當留意十一奉獻的反麵,乃是奪取神之物(3:8),即,當沒有做到十一奉獻的時候,就是在搶奪神的物品。這也就是說,這十一奉獻所代表的,原本就是神的,我們隻不過將原本屬於神的歸還給神而已。第三要留意的,就是經文邀請以色列人來“試試”神是否就為他們打開天上的窗戶,傾倒祝福。這看起來好像是邀請人們來試一吧,以十一奉獻作為誘餌,看看神會不會上鉤賜下祝福。實際上,從經文我們已經知道,神所要求的,看起來是十一奉獻,但實際上是人們悔改的心所帶出來的具體行動,不再將屬於神的歸為己有,而是承認這些都是屬於神的,我們如此奉獻乃是理所當然的。當我們真正做到這樣的悔改、轉向的時候,我們必然得到神的祝福。其實,這根本不用試,因為神的祝福臨到一切悔改歸向祂的人,這原本就是神的應許。可是如果我們隻是按照字麵或私意去理解這個“試試”,以為我們可以保留自己的私心雜念,僅憑表麵的一點文章和舉動就可以嚐試一下是否可以誘惑到神的祝福的話,那就完全不是經文的意思,大錯特錯了。神要的是真心悔改所帶來的行動,而不是被行動掩蓋之下的不悔改。
如果真有人想要因為神說可以“試試”祂而真想帶著不悔改的心想去試一下,碰碰運氣,而且還美其名曰是抓住神的應許的話,那麽經文的最後一段就是對他們的回答!當時的確有人有這樣的想法,或是看到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就是有人如此試探神,依然行惡也可以得到好處、免災難(3:15)。在原文裏麵,10節的“試試”和15節的“試探”是同一個詞。依然頑梗的人把神好意的邀請“試試”變成對神的試探。可是經文告訴大家,神知道眾人的心。唯有敬畏祂,思念祂名的人才被記錄在冊上,神必會將善人與惡人分開,將那些侍奉神和不侍奉神的人分開(3:16-18)。這裏特別提到對神的真假侍奉。那些表麵上是在作十一奉獻,是在侍奉神,但卻是仍不悔改,隻是“試試”運氣,想從神那裏得祝福的,根本就不是在侍奉神,隻是侍奉他們自己而已。這種人必被神分開,不蒙記念。
經文最終所要傳遞的信息很明確,不要以為神善惡不分,不要以為可以試探神。真心悔改才是硬道理。我們應該反省自己,今天,有多少人因為這個“試試”而想用不知悔改的老我去騙取神的祝福啊!
默想經文:“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麵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祂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3:1)
靜默思想:有一天,神必忽然臨到我們麵前,我們能站立得住嗎?反複思想這句話。如果我們依然是活在自欺欺人的光景中的話,願這句話刺透我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