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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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從神的恩典中墜落

(2018-11-21 19:16:32) 下一個

《那鴻書》第3章講到神對亞述進行嚴厲審判的原因,乃是因為亞述的罪(3:1-4),而神對亞述的審判就是要讓他們的罪汙顯露出來(3:5-7);神宣告了對亞述的懲罰,即便亞述勢力再大也要敗落,被人嗤笑(3:8-19)。

經文讓我們看到,神對亞述的審判不僅僅是因著神自己的子民被亞述欺壓的緣故,也是基於亞述自己犯罪的事實。經文指出尼尼微是一座流人血的城,讓我們想到神對祂自己悖逆的子民以色列和猶大也常常是這樣的指控。我們可能會想,神為什麽要用同樣的標準來審判外邦人呢?這給人的感覺就好像一個父親按照家規管教自己的孩子,但同時也用同樣的標準去要求別人家的孩子。神是否多管閑事,手伸得太遠呢?當然不是。神被稱為以色列的神,但也是全地的主。神的心意是要藉著以色列人來治理全地,藉著祂在以色列人身上的工作,讓全地都知道祂公義的作為,從而離棄罪惡,回歸真神。

如果將《那鴻書》與《約拿書》做一番比較的話,我們也可以更加深刻地明白神的心意。這兩卷書都是針對尼尼微的。《約拿書》成書於大約公元前780-740年左右,講的是神對尼尼微城幾十萬人民的愛,當他們願意悔改的時候,就得到神的赦免和恩寵。《那鴻書》成書較晚,大約於公元前630年左右,講的是神對尼尼微這座流人血的城的審判和刑罰。對比之下,我們就可以發現,在大約一百多年前因著悔改被神赦免的尼尼微,如今因著犯罪而被神審判。一個曾經因著神的恩典而蒙拯救的國家,如今卻經曆了神的審判而滅亡。原因不難理解,因為人雖然有一時的悔改,可是當他們又回到犯罪的道路上去時,依然要麵臨神嚴厲的審判。這並非說尼尼微人當時的悔改是虛假的(神不會被他們欺騙),也並非說神當時對他們的赦免是一個錯誤的決定(因為神不會做錯事)。這告訴我們的乃是說我們要持續活在神的恩典中,不要從恩典中墜落。

我們可能也會說,當年那一代悔改的尼尼微人早已作古,是他們的後代犯罪才惹動了神的忿怒。這雖然是事實,但其中的屬靈原則依然不容忽略:如果離開因信稱義的道路,回到犯罪的軌道上去的時候,是會從神的恩典中墜落的(加5:4)。

神用對祂自己百姓的標準來要求外邦人,因為神的標準就是神的標準,不會因人而異。同樣,神對待亞述這外邦人的屬靈原則,也要回過頭來適用在我們這些做神子民的人身上。不要說尼尼微人經過幾代人之後又重回犯罪被審判的境地,我們這些信主的人,是否就在自己的這一代中就已經常常背棄神呢?我們是否隻是口裏稱呼主啊主啊,腳上來到教會參加活動,可是心裏,手中的所想所行卻和犯罪的人無異呢?我們在相信主的那一刻都是真誠的,但是也要提醒自己的是,信主不應該隻是一時的決定,乃是一生的跟隨,就是效法耶穌,成為新人,有著神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默想經文:“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與你為敵。我必揭開你的衣襟,蒙在你臉上,使列國看見你的赤體,使列邦觀看你的醜陋。’”(3:5)

靜默思想:默想這句話,進入場景當中。反省自己,當神揭開我們的衣襟,展現在別人麵前的會是什麽呢?是赤身露體,渾身汙穢,羞愧難當,還是披戴有耶穌基督公義的外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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