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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44章講的是與聖殿有關的一些條例。雖然經文的各個部分所針對的對象有所不同,包括君王、百姓、利未人、祭司,可是卻都有其共通之處,那就是聖俗之分,例如神用過的東門,沒有人再可以使用,即便君王也不例外(44:1-3);例如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不再被允許進入聖地(44:4-9);例如曾經拜過偶像的利未人的服事受到限製(44:10-14);例如祭司雖然可以繼續親近神,可是他們的生活也被嚴格規範起來(44:15-31)。這也不難理解,當神的榮耀進入聖殿的時候,聖殿也就不再是一座建築物那麽簡單,乃是成為神的聖所,有聖俗之分乃是理所當然的了。
經文強調聖俗之分,一方麵樹立起人與神之間應有的距離,但同時也因著這個距離,反襯出神的恩典。正是因為我們在神麵前應有的敬畏之情,反而讓我們可以更加深刻地體會當神願意親近我們,給我們機會的時候,那是何等的恩典。神雖然要報應利未人過去拜偶像的罪,不讓他們接近聖物,然而卻允許他們在其它的事情上繼續服事,這難道不是神的恩典嗎?對於可以親近祂的祭司,神一方麵允許他們可以接近聖工,作為對他們過去對神專一的獎賞,但同時也對他們的穿戴、頭發、婚娶、吃用,等等都有明文的規定。他們在享受神賞賜的同時,也要接受神特別的要求。
經文所描繪的雖然是將來新聖殿的異象,但同時也是對我們在耶穌基督裏麵的新生命所提出的要求。我們常說,人人皆祭司,都可以服事神。這當然沒錯,我們每一個信了耶穌基督的人,都是有君尊的祭司,都應該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獻給神。然而,盡管如此,我們還是要謙卑地承認,我們畢竟是人,是受造之物,理應降服在造物主的權柄之下。在服事當中,並不是我們想做什麽就可以做什麽的,乃是要接受神的安排,就好像神不允許利未人作某些事,隻允許他們做某些事一樣。神的這種安排和限製,不應該被我們理解為不合理或是不應該。實際上,我們這些曾經犯罪,死在罪惡過犯之中的人,如今可以依然有機會服事神,這難道不已經就是神的恩典了嗎,為什麽還挑三揀四,挑肥揀瘦呢?我們在神麵前的服事,不應該是憑著自己的能力、興趣、時間、想法,而是要尋求神的帶領,得到神的許可。這是對神起碼的敬畏。
另外,我們也必須了解到,我們雖然可以蒙神的恩典,好像祭司那樣去服事祂,可是我們知道神對祭司的生活有什麽樣的特殊要求嗎?很多時候,我們隻是好像祭司一樣去參與服事,甚至是任意、隨意的服事,但是卻很少好像祭司一樣對自己的聖潔生活提出要求。實際上,我們每一個服事神的人,都是特殊的群體,理應有特殊的聖潔要求。這些要求雖然會讓我們覺得很不方便,但這就是神對我們參與聖工之人的要求。
神允許我們在祂的聖工中有份,這乃是神的恩典;可是神對我們有生活上的要求,這乃是神的聖潔。我們怎能當做兒戲呢?願我們在這兩方麵都有全衡的認識。一方麵對自己的服事不要挑三揀四,而是順服神的帶領。另一方麵,我們也要留心保守自己在生活上的聖潔,不但是手上所做的,就連生活所行的,都要成為聖潔,符合神的心意。
默想經文:“耶和華對我說:‘這門必須關閉,不可敞開,誰也不可由其中進入,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已經由其中進入,所以必須關閉。’”(44:2)
靜默思想:誠實麵對自己讀到這句話的第一反應是什麽?可能會是說;“好吧,就聽神的吧。”但更多的可能會是說:“為什麽、憑什麽神用過的我們就不能再用?”慢慢思想,更多地體會自己與神之間的關係,明白自己是受造之物,而神是造物的主,在神麵前學習謙卑、順服、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