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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40章開啟了全卷書的最後一個篇章,就是新聖殿的異象,以及神的榮耀回歸。書卷的開始以西結所看到的異象是神的榮耀如何離開聖殿,離開了這些悖逆的子民;而現在,在書卷的結尾,以西結看到的異象乃是神的榮耀如何回歸,與複興、潔淨的子民同在。
這最後的篇章在解釋上有不同的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這新聖殿的異象乃是指著以色列人在七十年回歸之後重建聖殿而言的,所以裏麵的內容都要按照字麵來理解。然而這種觀點所帶來的一個困難在於按照經文來重建聖殿會遇到很多實際難處。第二種觀點認為這新聖殿的異象是指在基督裏的應驗。然而這種觀點帶來的問題是脫離了當時的曆史背景,而這背景卻是當時的人理解經文所必須要關注的。第三種觀點認為這新聖殿的異象是預言將來要具體成就的事,而這將來要成就的事又是按照字麵來實施。然而這樣的解釋所帶來的問題就在於經文裏麵所提到的許許多多舊約的禮儀、條例和節期將來都要如實重演,這勢必會與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相衝突,因為在新約裏這些都不再重要了。第四種觀點是用啟示的角度來看,是用一些當時來講現實的措辭,描繪出將來彌賽亞國度的模式,裏麵包含了神的原則,神的作為,以及神對祂子民的要求。
我們可能會覺得這些不同的觀點隻是學者們無意義的遊戲而已,可是我們也必須承認,這些不同的觀點的確會影響我們對經文的理解,以及相應的回應。當經文裏麵出現了祭司獻祭的內容時(40:38-43),這個問題就顯得尤為重要了。在新聖殿的異象中怎麽會還有宰殺獻祭的祭牲的事呢?特別是當我們從前麵38、39兩章看到神已經消滅了以歌革為首的邪惡勢力,將他們從地上清除幹淨,也用聖靈澆灌了祂的百姓,祂的榮耀才會再次降臨。那麽在這樣的一個全然潔淨的環境中,還會有犯罪的事發生嗎?怎麽還會有獻贖罪祭和贖愆祭的必要呢?如果我們從這異象是指將來的彌賽亞國度的預言,但卻是按照字麵來理解的話,確實很難解釋,耶穌已經成就了一切,還需要設置祭壇來宰殺牲畜獻祭贖罪嗎?可是,如果我們從啟示的角度,看這些都是指著將來要成之事的象征的話,理解起來就容易得多,而且更加準確。原來,這裏的祭壇和獻祭所指代的,乃是即便在將來彌賽亞的國度裏麵,也依然要存在的神與人之間的關係,就是獻祭。雖然耶穌基督已經成就了獻祭的事,使人與神和好,可是這種人要向神獻祭的關係依然是存在的。因為如論如何,人畢竟是受造之物,神畢竟是造物的主。即便是到了天家,人也不是因此就自命不凡,與神同等,而是始終要保持和神之間的合宜關係,而這個關係是通過獻祭來表達,表示自己屬於神,委身於神,需要神的恩典,需要神的憐憫,需要神的赦罪之恩,需要神生命的賞賜和供應,正如保羅所說:“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侍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
這對於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我們知道,耶穌基督已經成就了救恩。可是耶穌基督成就了一切,並不意味著我們因此就什麽都不用做了。耶穌基督所成就的這一切,目的是把我們因信帶回到與神合宜的關係當中,而這個關係,就是獻祭的關係。不是說因為耶穌將自己獻給了神,我們就不需要把自己獻給神。恰恰相反,正是因為耶穌將自己獻給了神,我們才可以,也應當,跟隨耶穌將自己獻給神。我們有時會太輕易地將舊約的事情扔掉,似乎那些都已經是過時的了,但這反而將我們與神之間要保留的合宜關係也被給拋棄了。獻祭的事雖然已經過去,可是其中所表達的人與神之間的關係卻是我們要持守的。我們要時刻提醒自己的是,在我們的心中,有這樣一個祭壇嗎?在我們的生命當中,有將自己獻給神嗎?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有為神而活嗎?時刻提醒自己與神之間這種獻祭的關係,將自己的一切,自己的所思、所言、所行、所有,都當作馨香的供物獻給神,這乃是理所當然的。
默想經文:“那人對我說:‘人子啊,凡我所指示你的,你都要用眼看,用耳聽,並要放在心上。我帶你到這裏來,特為要指示你,凡你所見的,你都要告訴以色列家。’”(40:4)
靜默思想:默想這獻祭的異象。用眼看仿佛就在眼前,用耳聽仿佛身臨其境。把這異象放在心裏,讓獻祭成為我們生命的中心,隨時提醒自己與神之間的關係,不是讓耶穌再先一次祭,而是將自己當做活祭獻給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