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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記》第10章講的是以色列會眾與神立約,就是願意遵守神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經文中詳細列出了他們立約中的一些具體內容,一個是對外,一個是對內。對外的部分特別指的是與外邦人的關係,不和他們通婚,也不在安息日和他們做買賣,也遵守安息年不耕種、不討債(10:30-31)。對內的部分特別是指與聖殿、祭司、利未人的關係,大家為自己定例要向聖殿繳納聖殿稅、奉獻頭生的、十一奉獻,等等(10:32-39)。
我們會發現,這些內容實際上已經包括在遵守律法的範疇之內,並不是什麽新事物,但為什麽還要特別提出來呢?原來這與當時的社會環境有關。對於回歸的以色列人來說,他們再一次回到神的應許之地,可是時過境遷,與約書亞帶領的進迦南已經有很大的不同了。當時神給命令是要滅絕當地的一切居民,以達到分別為聖的目的。然而這次被擄的回歸,神沒有要求以色列人除滅當地的外邦居民,而是與他們一同在波斯帝國的統治下住在猶大地。那麽,在這樣混居的環境下,他們怎麽可以分別為聖呢?主要反映在通婚與買賣上,因為這是百姓日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當他們與外邦人交往過密而失去底線的時候,很容易就與他們談婚論嫁,忽略安息日的存在。在對內的方麵,他們重點注意的是與聖殿祭祀有關的活動,這也很正常,因為對於回歸的人來說,他們需要聖殿作為自己生活的中心。他們之所以如此強調對聖殿和利未人的奉獻,乃是因為這些建立的是聖殿祭司的供給製度,使得聖殿的祭祀、敬拜可以長久持續下去,而不僅僅是隻在重大節期的時候熱鬧一陣子。
百姓與神立約的對外、對內這兩個重點,很好地詮釋了分別為聖的兩方麵意義,一個是分別(與世界分離),一個是為聖(與神聯合)。本章的最後一句話說到:“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10:39)這是一句很特別的提醒,將人的注意力放在聖殿上麵。尼希米所帶來的第三波回歸,是耶路撒冷城牆的重建,然而,尼希米卻沒有為著城牆的工程完工而大肆慶祝,乃是引導百姓將他們關注的重點放在聖殿,也就是放在神身上。尼希米知道,自己手上所做的工作再輝煌,若不是為著神的緣故,若不是為著將人引導到神麵前,就不算得什麽。他沒有為自己修建城牆的工作完成而沾沾自喜,乃是要藉著自己手上的工讓人與神立約,回到神麵前。這也就是分別為聖在尼希米身上的體現。
在我們當今的社會也一樣,神並沒有要求我們除掉外邦人(非基督徒),乃是讓我們在各個國家的治理之下與他們生活在一起。那麽,分別為聖如何體現呢?其實,我們的很多做法都是與世俗為友,沒有榮耀神。我們引入很多世界的科技成果、享受世界的富足,但同時也被世界的理念所滲透。我們常常是為了自己的工作果效而貼圖、誇耀、慶祝,但有多少時候是藉著這些工作的完成去提醒弟兄姐妹建立與神的約,留意與神的關係呢?
默想經文:“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10:39)
主啊,求你幫助我,將我的眼目定睛在你的身上;你的殿才是我們的中心,你的同在才是我們的渴慕,你的榮耀才是我們的目標。
一點操練:留意我們平時的生活和服事,有多少是與世界分別的,有多少是把人帶到神麵前的?無論是教會服事還是日常生活,每次活動之後都會湧現很多圖片展,豐富的飯食、精彩的歌舞、美麗的風光。當然,這些作為向神的感恩是好的,可是我們心裏始終要問的是,我們是在用世俗的方法展現自己的成就呢,還是用屬靈的方式表達自己尊主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