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255)
2018 (258)
2019 (192)
2020 (200)
2021 (199)
2022 (190)
《列王紀上》第18章講的是一段膾炙人口的故事。以利亞和巴力先知的爭戰(後麵簡稱“鬥法”),最後以神的碾壓式勝利告終。這段經文內容豐富,有很多值得我們留意和學習的地方。但主題就是在敬拜巴力偶像的氛圍當中,神自顯為大,叫人信服。
認識真神,並不好像我們想象的那麽簡單。俄巴底是敬畏神的人,可是他卻害怕神會把以利亞拿走,讓他在亞哈麵前丟命。可見俄巴底雖然敬畏神,可是並不真正認識神。那麽,我們應該如何來認識這位真神呢?我們需要思考一個問題。神最初讓以利亞去找亞哈的目的,乃是宣告神要降雨在地上;而整個故事的結尾也的確是神降大雨在地上,應驗了自己的話。那麽在這個過程當中為什麽會有以利亞和巴力的先知鬥法,看看誰可以降火顯應,誰就是真神呢?明明不是神要降雨嗎?為什麽要通過降火來印證誰是神呢?為什麽不直接看看誰可以降下大雨誰就是真神,豈不更直截了當;而且在鬥法中以神降下瓢潑大雨結束三年的旱災而宣告勝利,想想那個場景,就令人激動。可是故事不是按照我們認為最理想的方式進行。事實上,在鬥法結束之後,還過了一陣子才降下大雨。所以很顯然,下雨和鬥法沒有直接、必然的聯係。那麽,為什麽神不直接以下雨來彰顯祂是神,一舉兩得呢?在下雨之間先來一段火,是不是多此一舉呢?
當我們仔細體會,會明白神的用心良苦,神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對於已經幹旱了三年之久的人來說,降雨乃是他們最需要的。可是,神卻沒有直接用降下大雨,沒有用滿足人最需要的方式來顯示祂是真神。這和我們的想法都多麽的不同啊。我們都習慣以誰能滿足我的需要,誰就是神的心態來尋求神,認識神。我們認為,如果神可以幫助我找到工作,我就認祂是神;我們也認為,如果神可以幫助我心想事成,我就認祂是神。我們都是以自己的需要能否得到滿足來評估神的真實性。可是在今天的經文當中,我們看到神的心意。祂並不是以滿足我們的切身、即時需要來顯明祂自己,而是以向我們顯示祂的大能來顯明祂自己。神降下大火,這與百姓的需要一點不相關。然而,這卻是顯明了神的能力和獨一性。雖然百姓的需要並未解決,可是已經足以讓人承認祂是神了。
所以,要真正認識神,不單單從自身的需要是否得到滿足為出發點,而更要以觀看神大能的作為為基準點。神沒有通過醫治約伯渾身的瘡來解決約伯的疑問,而是通過向約伯啟示祂自己的創造來讓約伯心悅誠服。正如保羅所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
默想經文:“眾人看見了,就俯伏在地,說:‘耶和華是神!耶和華是神!’”(1:39)
主啊,你的作為何其多!諸天訴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神啊,我看見了,你是神!
一點操練:試想一下,經曆一場大雨和得到一個工作,那樣更讓我們感受到神的真實與大能?可能都會。但哪一個更有確實的把握呢?至少應該是第一個。百姓在幹旱的時候擺上12桶水,最終看到神的作為。我們在尋求、認識神的道路上也是要付出代價的。代價付出了,卻真正認識了真神,還有什麽比這個更加寶貴的呢?而這些代價可以是:多觀察神所造的世界,就可以看到神的創造精深;多讀經,就可以看到神在人類曆史中的作為奇妙;多禱告,就可以和神有靈裏真實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