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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擄掠神的必被擄掠

(2017-03-01 20:50:32) 下一個

《士師記》第18章繼續“以色列中沒有王”的問題。這個問題如今已經不單單局限在一個家庭,而是影響、滲透到一個支派,因為這原本就是整個民族敗壞的縮影。但支派一直沒有得地為業,一直在尋找居住的地方。他們因為被亞摩利人轄製,隻能擠在狹長地域的山上,所以想尋找更適合的地點(士1:34)。在神所應許分配的土地上住不下去,他們思考的不是自己與神之間的關係是否出現問題,不是要靠著神的力量去取勝,而是離開神分配的土地,想往別地找出路,離開了神給他們的人生定向。

這個時候,米迦雇請的祭司出現了,奉神的名祝福他們前麵的道路,而他們還真的找到了一塊平靜安穩的土地,似乎應驗了這個祭司祝福的話。最終,但支派在遠離神給他們分配的土地上找到了安身之處,也把搶奪而來的祭司和神像安置其中。

這裏我們留意到一個很特別的地方,就是大家對祭司、神像的爭奪。米迦開出的條件把利未人留了下來,而但支派開出的條件更好,把祭司給帶走了。很有意思的是,雙方在爭奪中,都對神很看重,都對神的祭司和神像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大家都想把神的祭司和神像據為己有,使自己可以感受到神的同在;可是很諷刺的是,大家雖然對神的同在表現出極大的渴慕,可是又對神的祭司和神像不太尊重,都是用物質來利誘,用武力來搶奪。錢多的,就得到神;力氣大的,就占據神。他們一方麵承認有神,但另一方麵又認為可以把神歸為己有,為自己服務。然而,神是不可如此輕忽冒犯的,不要以為把祭司和神像抓在手中就可以抓住神,就可以得到神的護佑,實際上,這隻不過抓住了偶像,是一把空氣而已。經文告訴我們,搶奪神像的,最終也會被搶奪;擄掠祭司的,最終也會被擄掠。米迦製造了神像,收留了利未人作祭司,可是最終卻被財力更大、武力更強的人奪走;但支派也好不到哪去,他們雖然搶走了神像,帶走了祭司,可是他們最終也沒有逃脫被擄掠的結局(18:30)。

我們要敬畏神,要謙卑順服神,而不是以武力爭奪的。爭奪神的,看起來很渴慕神,實際上卻是已經遠離神了。米迦把祭司和神像留在家中,以為這樣就可以保證神與自己同在,可是實際上他卻已經違背了神的律例典章,遠離神了;但支派用金錢和武力奪走了祭司和神像,帶到他們將要搶奪成為自己家園的地方,他們以為這樣就可以保證神與自己同在,可是實際上他們卻已經離開了神給他們應許的土地,遠離神了。

米迦和但支派都想把神留在身邊,可是卻都遠離了神。這個教訓是深刻的。今天,我們要問自己的是,我們怎麽知道神與我們在一起?我們是通過持守的誡命典章來與神在一起呢,還是按照自己的喜好去強迫神與自己在一起?我們是通過持守神給我們人生的定命來與神在一起呢,還是綁架神與我們一同走我們自己想走的道路?

默想經文:“但人就為自己設立那雕刻的像。摩西的孫子、革舜的兒子約拿單和他的子孫,作但支派的祭司,直到那地遭擄掠的日子。”(18:30)

主啊,感謝你的提醒。我常常是把你抓在我的手中,而不是死死抓住你的手;我常常是要把你帶往我想去的目的地,而不是跟隨你去你要我去的目的地;我似乎把你搶到了手,可是卻與你遠離了。主啊,我願意放手,不再把你抓在我的手中,而是把自己仰望在你的手中。

一點操練:反思自己與神的關係,警醒自己是否持守在神的公義、誠實、良善、仁愛裏麵,警醒自己是否行走在神給自己的人生定向上麵。與神同在不是一種自我感覺的良好,乃是我們是否願意跟隨神的腳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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