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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第4章講述的是波阿斯娶得路得為妻的經過。整個過程可謂是驚心動魄。特別是當這位親屬回答說願意贖地的時候,相信如果是路得和拿俄米也在場的話,她們的心恐怕都快提到嗓子眼了。然而,這位親屬畢竟沒有往前更進一步。當波阿斯向他提到還要娶路得為妻,使死人可以在產業上存留名字的時候,這位親屬退卻了,因為他不希望以後和路得所生的孩子會把從自己這裏繼承的家業歸給到路得死去的丈夫名下。為了不使自己的產業受到任何的虧損,這位親屬放棄了原本屬於他的權利,中途退出。這樣,大家心中的石頭終於落地,波阿斯如願娶得路得。波阿斯心裏也很清楚,他娶路得為妻,絕對不限於人間的愛情故事那麽簡單,而是關乎到拿俄米家族中是否可以有人在產業中留名的問題。波阿斯是按照當時的風俗,盡自己的義務去幫助遭遇不幸的親族留後。最後,這一樁美麗的婚事得到神的祝福。神賜給路得一個兒子,而這個兒子也成為了拿俄米的養子。拿俄米原本是空空地回來,現在卻成為“得了孩子”的婦人了。
至此,全卷書以合家歡樂的大團圓結局,而且更將這喜慶延伸至未來,在大衛的族譜中有份。在這個大團圓中,我們看到在猶大支派中的一些重要人物悉數登場,無論是已經死去久遠的先祖們,如猶大和他瑪、法勒斯,或是死去相對時間不長的較近的親屬,如以利米勒、基連、瑪倫;還是尚且活著的,波阿斯、路得、拿俄米,或是將來後裔們,如俄備得、耶西、大衛,都同時出現。這就好像一出舞台劇,到了結尾的部分,所有角色都一起登台在聚光燈下向觀眾集體亮相。
然而,我們在其中卻發現有一位關鍵人物消失了。這位被遺忘的關鍵人物不是別人,就是那位更近的親屬。他之所以是關鍵,乃是因為他有著第一主動權,可以改變整個事件的走向。然而這位關鍵性的人物,作者在經文中卻連名字都懶得提及,隻以“某人啊”來稱呼,顯示出對他的藐視——他不配出現在這個美好的大團圓中!雖然看起來是因為他的放棄成全了波阿斯與路得的美事,可是從他的放棄中顯明出來的是他內心的詭詐和自私。他保護了自己的產業,但卻被擋在神的產業以外;他在自己家的家譜中沒有添加外來人員,可是卻使自己在大衛的家譜中成為門外漢。
當我們一直都是在為自己著想的時候,我們可曾知道自己失去了什麽嗎?當我們為自己緊抓的時候,我們究竟是得著還是失去呢?正如耶穌所說的,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性命,有什麽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麽換生命呢?(太16:26)這位親屬可能做夢都沒有想到,他的這一決定所帶來的影響。那麽,我們是否意識到,我們人生中的每一個細微之處,都會給我們的未來造成影響呢?這不是說我們是靠著自己的行為來博取神的歡心,而是說從我們的行為,以及對事情的反應,看得出我們是一個什麽樣的人。當我們不警醒自己的言行舉止,時刻反省的時候,我們很容易就走在離神越來越遠的方向;而當我們時刻警醒,不斷反省的時候,我們就越發可以持守在神的恩中。《路得記》以喜慶收場,盼望我們的人生也都是以喜慶收場;不是收場,而是結束在地上的日子,進入榮耀的永恒之中。
默想經文:“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裏。’”(4:1)
主啊,我似乎感受到你對我的呼喚。你讓我坐在你的麵前,你要看我如何作決定,你要鑒察我內心的真實光景。主啊,我知道你一直都在我身邊。你不但希望我做對的事,你也希望我成為對的人,有著對的生命。主啊,願我在你麵前蒙悅納。
一點操練:在每一件事上都提醒自己,我這樣做的原因是出於信心嗎?是出於對神、對人的愛嗎?我在這一件事情上的反應,表現出我什麽樣的生命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