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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第2章講的是路得在波阿斯的田間拾麥穗的事,這對拿俄米和路得來講都是不小的挑戰。對於拿俄米來說,她終於回到了本地,可是擺在她麵前的卻是一個嚴峻的境況。當時恰好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可是拿俄米剛剛回來,都沒有栽種,她從哪裏來的收成呢?對於路得來說,她離開了本族摩押地,首次來到猶大地這樣一個陌生的環境;作為一個失去丈夫的外族人,在這裏會遇到什麽樣的對待呢?然而,在神的眷顧之下,所有的疑慮都是多餘的。路得勤勞地出去拾麥穗,恰巧到了波阿斯的田間;波阿斯熱情地接待路得,讓她拾得一伊法大麥。在神的家中,果然是祝福滿滿,情意濃濃。
路得剛出去的時候,還不知道會遇見什麽。她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2:2)對於初來乍到的外邦女子,這可是一句真心話。路得想必已經知道,在以色列的律法中,窮人去到別人的田中拾取掉下來的麥穗是受到律法保護的(利19:9-10;申24:19-22)。所以路得原本是可以理直氣壯地去到任何一個田間拾麥穗。然而,路得也知道,律法的規定是一回事,可是人心卻是另一回事。即便是田地的主人礙於律法的緣故不驅趕她,可是對拾麥穗的窮人冷眼相對、諸般刁難、冷嘲熱諷,也是常有的。路得心裏不但指望得到按照律法的公平對待,祂更期望可以得到人間的真愛。路得向往的,不單單是拾麥穗的權利,而更是得到友愛的接納。
神恩待了路得,讓她去到了波阿斯的田間。波阿斯的確有著從神而來的愛。波阿斯為路得所做的,已經超越律法的要求,表現出律法的精意,活出了愛人如己的生命。他讓路得可以喝仆人打來的水,給了路得主人般的地位;他不讓仆人欺負路得,顯出對弱者的保護;他甚至囑咐把麥穗故意抽出來留在地上給路得拾取,顯示出他對貧窮人的憐憫。
經文三次提到路得是“摩押女子”(1:22,2:2,6,21),路得也自稱是“外邦人”(2:10),波阿斯也清楚這一點(2:11)。作者如此強調路得的外邦人身份,用意並不是要敵視和羞辱,而是表明外邦人在神的民中,也是受到神的眷顧的,雖然是藉著波阿斯的手,但是這愛卻是從神而來。良善的波阿斯成為了神向外邦人祝福的管道。
一個外邦女子在神的家中尋找可以蒙恩的地方,這對於我們當前所麵臨的穆斯林難民問題,是否有一些的啟發呢?在聖經中摩押人是受到神的咒詛的,因為他們是敵對神的民族;可是來到神家中的摩押女子卻是受到了神的恩待,因為她渴慕得到愛。同樣,在政治上,我們當然是反對國家一步步向穆斯林傾斜,反對這樣一個使人遠離基督的宗教進一步擄掠眾人的心。可是,在另一個層麵,對於那些來到我們身邊的穆斯林難民,我們是恐懼、厭惡、敵視、排斥,還是以神的愛去愛他們,讓他們感受到真神之愛呢?雖然對穆斯林宣教是很難的,可是我們現在所麵臨的問題比宣教更重要,就是我們能否拋開宗教、政治等的因素,隻是單單問問自己,我們愛他們嗎?如果我們對他們沒有愛的話,我們實際上就沒有愛,因為我們在以貌取人(雅2:1-13)。如果我們對穆斯林愛不起來的話,我們倒要問問自己,我們對其他人就真的有愛嗎?愛心不會因為對象不同而改變,愛心是我們生命的本質,就如神愛我們,即便我們都還是罪人。求神幫助我們,克服恐懼和仇視,活出基督的愛,成為神祝福的管道。
默想經文:“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2:2)
主啊,路得的這個問題,是她心裏對愛的渴望,也是對我們的挑戰。路得關心的是她可以在誰那裏蒙恩呢?而對我們的挑戰則成為,我們是可以讓別人蒙恩的人嗎?主啊,願你愛的生命充滿我,讓我成為你愛的見證。
一點操練:為來到教會,來到團契的每一個新朋友禱告,求神預備我們的心,去接待他們,奉神的名為他們祝福。也求神慢慢開啟我們的眼界,看到更多人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