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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第9章保羅繼續教導捐助的事。保羅希望哥林多教會捐助的事情可以兌現,目的不是為了讓自己功德圓滿,而是為了讓他們知道履行諾言的嚴肅性,因為這也是守約的表現。神就是守約的神,我們效法祂,自然也應該說到做到。
況且,保羅知道這也不是為難他們。雖然保羅強調捐助的事情應該要兌現,可是對於捐助多少卻沒有提出明確的限製和要求,完全是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首先是心態上要出於樂意,而不是出於勉強;其次在實際的數目上,是按照神給人的恩惠的回應,而不是勉強過於自己能力所能承擔的。保羅說,“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林後9:6),這句話是什麽意思呢?是指信徒捐得越多,在神麵前就越蒙喜悅,越蒙賞賜;捐得少,就在神麵前越不蒙喜悅,越少得到神的祝福嗎?如果真是這樣,那麽相對於財大氣粗的財主的奉獻來說,窮寡婦所奉獻的小錢是完全得不到神的看重的。事實並非如此!這句話的意思不是說隻要我們種得多,就可以從神那裏收獲得多;而是說,神在我們身上種得越多 ,也要在我們的身上收獲得越多。從上下文來看,保羅指出賜種的乃是神,收獲的也是神(9:10)。神給人的多,也就希望從那人的身上多收獲仁義的果子,正如耶穌所講的:“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我們可以用比例的概念來思考這個話題。例如,仁義的果子是0.9的話,那麽分母越大,分子也要越大,才能保證結果是恒定的0.9。分母代表神所賜的,分子代表人所付出的。
那麽究竟怎麽知道捐助了多少才算合宜,才算與神的恩成比例呢?保羅在這裏沒有提出任何數字作為參考,似乎讓人無法是從。但其實,這才真正就是保羅所所一再強調的信心原則。人對神信心的回應是不能拿數字來衡量和界定的,乃是完全從自己的心而發。如果隻關注達到多少數目就算合格,眼目都定在數字上的時候,這實際上是倒退到律法時代,而不是憑對神的愛和信心來回應了。有時弟兄姐妹在為十一奉獻究竟是應該以稅前還是稅後的收入而傷腦筋時,也是犯了這個毛病,我們倒要問問自己,你要如何回應神的恩典。這才是信心的回應。
以上是講到捐助的本身,是要按照樂意的心,並根據神給的賞賜做出相應的回應。接下來保羅提到捐助的意義。有幾方麵。一方麵當然是貧窮的信徒得到了實際的幫助(林後9:12上);第二個方麵就是神得榮耀,人們會將感恩頌讚歸給神(林後9:12下);第三,就是這與我們所信的福音相稱(林後9:13)。
對於前兩點我們可能都不陌生,對於第三點,則是一個很好的提醒。原來我們的捐助可以表明我們是否承認基督,順服祂的福音!有人可能會想,有那麽嚴重嗎?難道我們在捐助的事上做得不合宜,就能上升到一個高度,說明我們不承認基督,不順服使人得救的福音了嗎?實際上,保羅的意思就是如此。不但是因為我們兌現諾言是效法神的信實、守約,是我們有神的形象和樣式的表現,同時,也是因為我們的捐助是出於對神恩典的回應,不是靠數字和規條,乃是靠信心,也是憑著愛心。這些豈不就是福音的真諦,讓我們因著那生發仁愛的信心回轉向神嗎?信心不僅僅是一個概念存在於頭腦裏麵,信心也不是一個拿得起、放得下,有需要的時候就拿來一試的物品。信心乃是活生生的生命的整全特質,彰顯在我們生命的各個層麵。若在我們生命的其中一個方麵得不到表現,那麽即便在其它方麵表現得再好,也是有虧欠。例如,我們可能有信心神會眷顧自己的生活,所以沒有憂慮,這固然很好;可是同時另一方麵我們可能不願意饒恕人;這樣,雖然在不要憂慮的事上我們表現為有信心,可是在饒恕人的上麵我們卻依然沒有改變,那麽這種信心是有虧欠的。
對於各樣事情都充足的哥林多教會來說,捐助一事可以看出他們信心的虧欠,那麽對於我們來說,什麽事情可以看出我們信心的虧欠呢?我們可能有積極的服事,可是卻不能掩蓋脾氣暴躁的虧欠;我們可能讀經熱忱,可是卻不能掩蓋心中苦毒的虧欠;我們可能喜歡禱告,可是卻不能掩蓋與人不和的虧欠.....求聖靈光照我們,為自己已經有的而感恩,也為自己依然虧欠的而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