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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第5章是針對教會內所發生的淫亂事情的教導。這一段的基本大意都可以明白,就是教會裏麵發生了淫亂的事;而這樣的事是不應該的;教會應該要采取行動,使做這事的人受到應有的審判。
然而在經文當中也有一些不太容易理解的地方。保羅前後呼應重複了兩件事,一個是提到教會的信徒是有這樣的能力去判斷行這事的人(5:3,12)。同時,也提到要將行這事的人從信徒中間趕出去(5:2,13)。所以在這一點上保羅的意思很明確,就是對這種事情教會可以處理,也應該處理,而且是嚴肅處理。然而,在段落的中間,保羅又提到要將這樣的人交給撒旦,敗壞他的身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5:5)。很自然地,這句話的意思應該與將這人趕出教會是一致的。那麽,無論是趕出教會也好,還是交給撒旦也罷,究竟意味著什麽呢?我們可以理解,教會是屬於神的,而教會以外是屬於撒旦的世界,所以趕出教會也就意味著交給了撒旦。可是敗壞了他的肉體是什麽意思呢?為什麽說把人交給了撒旦,或是趕出了教會,反而可以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呢?
我們可以後退一步,從一個更大的圖畫來揣摩保羅的意思究竟如何。原來,保羅所針對的是當教會發生這樣淫亂的事情時,哥林多的信徒卻不以為然,沒有采取任何行動,默許這些事情在教會的發生。保羅指責他們這樣做是自高自大,對神沒有一顆敬畏的心,也沒有敬虔、聖潔的心。相對於哥林多信徒對待罪惡的縱容和對聖潔的無視,保羅指出要將這種人交給撒旦或是趕出教會,意思乃是指要嚴肅處理行這些事的人,要明確告訴他們這是教會的聖潔所不容的事,是屬於撒旦的事。交給撒旦就意味著宣告他們的這些行為是屬於撒旦的,趕出教會意味著宣告他們的這些行為不屬於教會聖潔的生活。隻有通過這樣嚴厲、清晰的警告,才可以讓這些人醒悟過來,發現自己已經處境危險,要懸崖勒馬,停止繼續享受這些放縱肉體的情欲所帶來的罪中之樂,認罪悔改。這樣,便可以使他們得救。若不這樣的話,他們還以為好像沒事一樣,自由自在,卻不知道是在一步一步走向無底的深淵。保羅敦促教會要采取行動,一方麵是為了拯救那些犯錯的人,一方麵也是為了警戒其餘的人,都是為了保護弟兄姐妹不至於跌倒。
保羅這裏提到信徒要“審判”教內的人(5:12),用的詞與“論斷”相同。一方麵保羅叫信徒不要彼此論斷,但另一方麵保羅又說信徒要審判當中犯罪的人。似乎很矛盾,到底信徒應不應該判斷別人的事呢?實際上,保羅的意思是說,你們要管該管的事,不要管不該管的事。說得更直白一些,保羅是在責備他們說:你們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倒去管!當時的信徒對教會裏麵發生的明顯犯罪、淫亂的事情不聞不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可是眼睛卻注視那些不該管的事,例如別人吃了什麽(羅14章),誰的本是更大(林前1-4章)。
我們要思想,這是否也是我們的寫照呢?我們在教會所關心、所留意的到底是些什麽?我們是否將注意力和精力都放在一些旁枝末節的事上爭論不休,而對於犯罪的事情卻麻木、容讓,不聞不問,得過且過?願聖靈開啟我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