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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彼得案:我要拉警察局長和紐約市政陪綁

(2016-03-27 12:49:29) 下一個
德南蘇北姥 發表評論於 2016-03-27 12:39:22
紐約治安的真正保衛者,就是梁彼得這樣的一線警察,凡事不計較個人安危,危險地帶總是走在前麵。而不是靠那個躲在後麵欺負同事的孬種白人同事,也不是靠這樣不負責、不專業、冷血與虛偽的警察局長。
德南蘇北姥 發表評論於 2016-03-27 12:32:26
白人警察晃著膀子走在後麵如同打醬油的,小梁雙手滿負荷走前麵,開門隻能用肩膀,這套身體聯動客觀上也讓小梁無法精確控製手指頭的動作。

這種巡邏風格,說明紐約警察局工作風氣很壞。局長大人:安排兩個新手道高危地區已經是你不對,縱容這種工作風格更是涉嫌種族歧視。事後,把小兵蛋子當抹布扔出去,更顯得薄情無義不負責。

小梁受審,局長難辭其咎,應該為小梁陪綁。
德南蘇北姥 發表評論於 2016-03-27 12:05:07
懷著受害者心態的黑人檢察官以及印滿家庭背景的撒謊的陪審員,都是心理扭曲變態的,都是借職務之便故意報複社會。

梁彼得在當時和事後的行為符合一個心裏健康的正常人反映。走火時,葛利不在他視野裏。他完全不是故意的。既然使無意的,頂多是失誤,哪裏來的罪?
德南蘇北姥 發表評論於 2016-03-27 11:56:07
黑人檢查官懷著很深的受害者心態,迫不及待地重重地起訴梁彼得。陪審團也輕率,竟然有隱瞞家庭背景的撒謊者。梁傷了人命,是無心之過,他們卻是真正地把法律當兒戲,比草菅人命好不了多少。
 
 

 

德南蘇北姥 發表評論於 2016-03-27 11:40:33
我強調負責工作安排的警察局長和負責電力照明的紐約市政的責任,就是要分散黑人對梁彼得的火力,也分散他們對華人的遷怒。
德南蘇北姥 發表評論於 2016-03-27 11:34:24
我其實是想用"環境因素分析法",以及用心理學,一起解釋梁彼得在當時的本能的快速反應的合理性。
德南蘇北姥 發表評論於 2016-03-27 11:29:27
黑人黑夜走黑樓梯,深夜11點多了,哪來的精力走到7樓?為什麽不走照明良好的電梯?何況他曾24次被捕,是毒品慣犯。此事你我可以不管,但警察局長不能不追究。

葛利在深夜在一般人意想不到的偏僻地方弄出可疑的動靜,構成了環境的緊張詭異。這如同觀看警匪片,無需額外的音響效果,無比安靜的黑夜,哪怕輕輕的吱呀一聲,當事人都會嚇一跳,甚至觀眾也會嚇一跳。

梁彼得那時是高度緊張的。全副武裝的警察,兩手滿負荷,用肩膀開門,忽然聽到動靜,手指頭很容易下意識地觸碰什麽東西。陪審團老頭子安靜地坐著扣扳機,當然覺得吃力。但梁是全副武裝的警察,神經處於緊繃的作戰狀態,當然不費吹灰之力觸發扳機。

葛利如果當時也持槍並且有毒品,梁彼得就不是失誤,而是英雄了。

 
 
德南蘇北姥 發表評論於 2016-03-27 11:17:06
負責工作安排的警察局長和負責電力照明的紐約市政也是有責任的。他們如果不是如此善於推卸責任,黑人就不會把火力對準一個可憐的一線警察梁彼得。不需要重判梁彼得,隻要輕判這兩個部門的頭頭,黑人就得到了更大的勝利。
 
 
德南蘇北姥 發表評論於 2016-03-27 10:37:50
局長大人:你若真的有正義感,請你堅定維護梁彼得的利益。事先,是你,胡亂安排工作,派兩個菜鳥巡邏高危地區;事後,是你,冷血地開除了需要組織撐腰的菜鳥警察。

你為什麽沒有一點職業嗅覺,調查一下葛利為何不走照明良好的電梯,反而在深夜走黑咕隆咚的樓梯?你為什麽不想想,胸部中彈的人能否接受CPR心肺按壓?

你是個不負責任的家夥。你若能力強,紐約治安不會這麽差。你若能力強,梁彼得不會陷入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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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8)
評論
chichimao 回複 悄悄話 好 頂
那白警比梁資深 為何在後?
誤殺 不通 槍口沒向人 殺誰? 殺牆不成?要有殺人意圖才是
梁的道德 不是法庭能審的 是上帝的事。 和是否有罪兩碼事, 如論道德 那死的人前科一堆,不更該死了?
德南蘇北姥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無法弄' 的評論 : 道德批判不宜輕率。

我就某個事情寫評論前,一定是閱讀了大量資料後才會有發言的欲望。你應該向我學習。:)
德南蘇北姥 回複 悄悄話 梁彼得雖然經驗不足,但從他事發前的勇敢表現看,他是個有擔當的青年。這是個好苗子。我不要看見他因為有擔當而被社會逼入歧途。

相反,他那個白人同事,跟在梁彼得後麵晃膀子,梁彼得兩手滿負荷,這個白人同伴卻連門都不幫忙開一下,導致梁彼得持槍的手指發生技術性失控。這個白人同事真的很猥瑣。

事後,陪審團竟然怪梁彼得不施救。豈有此理!這個白人警察哪怕就是一警犬,也不能什麽事兒也沒有吧?為什麽一切physical和moral的事情全部歸於梁彼得一人?

德南蘇北姥 回複 悄悄話 為了對得起讀者,我把一段帶錯別字的評論更正如下:

懷著受害者心態的黑人檢察官以及隱瞞家庭背景的撒謊的陪審員,都是心理扭曲變態的,都是借職務之便故意報複社會。(那個撒謊的陪審員的報複心態尤其明顯:自己的爹持槍殺了人坐牢七年,所以,不管三七二十一,凡持槍傷人性命者都應該坐牢)

與心理陰暗的黑人檢察官和那個撒謊的陪審員相比,梁彼得的一切表現反而是最正常的,無論在當時還是在事後,其行為符合一個心裏健康的正常人反映。走火時,葛利不在他視野裏。他完全不是故意的。既然是無意的,頂多是失誤,哪裏來的罪?
德南蘇北姥 回複 悄悄話 小編,你今天很給力!謝謝你推薦我的這組評論!複活節快樂。
德南蘇北姥 回複 悄悄話 八樓的警察走火,打中五樓的黑人。他看不見任何人,當然是先尋找子彈殼,而不是救人。他是在找子彈殼的過程中,終於發現有人倒地的,然後才意識到可能是被子彈擊中後跑到五樓的。

第一反應是找彈殼,很符合邏輯啊。這就構成犯罪了?

manslaughter 與中文"誤殺"差別很大。拆開來,就是man slaughter ,就是殺人,屠戮人,是crime,不是mistake.
無法弄 回複 悄悄話 我覺得梁的道德低下,
牛皮大王 回複 悄悄話 樓主分析透徹,是個人才。我們不但需要維護正義,更需要把如何維護正義的道理講清楚。
在這裏發文章是一種方式,更好的方式是能直接貢獻這種能力給華人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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