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頭提了一句簡·奧斯汀。 我可以說是盲目地讀了她的兩部小說《理性與感性》和《傲慢與偏見》。 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 當時和其他作家的作品一同購買了奧斯汀全集。 沒仔細研究作者, 就選讀了這兩部著名的小說。後來有興趣研究作者和著作,才知道奧斯汀的作品在西方文學界被認為是“小妞文學”。 奧斯汀出生於貴族家庭。 哥哥和弟弟都是英國皇家海軍的高級將領。 他哥哥最後升為四星上將被皇室封為“騎士”, 算是勳爵之下的等外爵位。 勉強可以掛上“Sir” 的頭銜。 奧斯汀終生未婚。 曾訂婚一天, 琢磨一晚, 第二天就解除婚約。或許受她個人成長經曆和生活環境影響, 她的作品麵很窄, 基本上是寫情感和愛情, 尤其是少女的情感故事。 這也是她作品被認為是“小妞文學”的原因。 實際上,很多男人也讀她的作品。 最著名的讀者是英國首相丘吉爾。 總之, 奧斯汀是很受歡迎的作家之一。 她的人品、長相、才華、和三觀都基本沒有瑕疵。 可算文學界的“極品”。
順便提一句, 我們前些天去英國旅遊, 在從倫敦去索爾茲伯裏和巴斯的途中繞道參觀了奧斯汀的故居。 宅院不大, 別墅式房屋在她生活時代也算是豪宅了。為紀念她逝世200周年, 2017 發行的10英鎊紙幣背麵是她的照片。

扯這麽多竟然沒提法國作家或著作。 也許是隨年齡增長品味改變,希望多讀些原著。 遺憾不懂法語, 所以先擱下了。另外, 在讀別人的書之前總喜歡先了解一下作者。 至今還沒發現值得崇拜的法國作家。 前麵已點名了雨果。 若去網上搜索, 雨果和大仲馬都名列前茅。 大仲馬雖然沒有雨果那麽“有名”, 但同屬精力過剩的風流(超級淫蕩)作家。
他兩人共同之處,是各自父親都是拿破侖軍隊中的將軍, 都擁有金錢、地位、才華和旺盛的欲望(淫欲)。 但大仲馬在各方麵都遜雨果一籌。 雨果享有“性神“之“美譽”, 大仲馬隻能算“性小巫”了。 不過他在婚時同時和多個情婦廝混。 他和雨果差距不單是金錢、才華和地位, 主要還在於他四分之一黑奴血統,長相一般般。
大仲馬爺爺是法國貴族, 在海地時買了黑奴做小妾。 大仲馬父親是爺爺和黑奴奶奶所生的獨子。 爺爺回法國時無情地賣掉奶奶,但將他父親帶回法國。 其父獲得自由身後有資格參加了拿破侖的軍隊, 表現非常出色,成為法國第一位(半)黑人將軍。 盡管如此, 貴族家庭的姓(Davy de la Pailleterie)並沒有賜給他。他入伍時隨便編了個姓叫仲馬(Dumas), 說是隨母姓。
大仲馬他父親在他四歲時就去世了。 他母親把他撫養成人。 因家境不太富裕。 大仲馬沒有接受很好的教育。 小時候他母親時常給他講他父親在戰場的勇敢故事。 這些故事成了他後來小說《三個火槍手》的素材。 大仲馬雖有雨果同樣的淫欲, 但個人“條件”遠不如雨果。 雨果也是出身貴族家庭, 他父親繼承了貴族地位, 家境富裕。 雨果身高一米七八, 長得蠻帥。 有人把他年輕時的照片和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放在一起,發現兩人長得極像同胞兄妹。他似乎有本錢成功勾引各行各業的女人。 大仲馬母親雖然長得端莊俊秀, 但他則繼承了黑奴奶奶和半黑人父親的基因-大圓頭、短脖子,典型的黑人卷發。 他雖然娶妻但無正出。他將和情婦之一的私生子立為嫡子, 即小仲馬。 小仲馬對他父親的作為不太讚同, 但自己也有婚外情。

(小天後泰勒•斯威夫特和雨果)
前麵我還提了一下司湯達。 他名氣可能遠不及雨果和大仲馬。 司湯達是他的筆名, 取自他喜愛的德國一小城市名。 他真實名字叫 馬利·亨利·貝勒(Marie-Heri•Beyle). 他寫的(黃色?)小說《紅與黑》曾在中國曾紅極一時。讀《紅與黑》的人 可能超過讀《悲慘世界》、 《巴黎聖母院》、 《三個火槍手》、或《基督山伯爵》的讀者。 《紅與黑》曾經在法國是禁書。 在中國也一度列為黃色小說而禁讀。就像《金瓶梅》,都是揭露、批判某個時代之社會之腐朽沒落, 但描寫的過分詳細,就容易有“黃色”嫌疑。司湯達本人也不檢點, 書黃不奇怪。 司湯達不止喜歡紅、黑、黃, 他還寫過《粉紅和綠色》 (或玫瑰與綠色)但未完成。
最後,“離開”法國前, 或許該提一下羅曼·羅蘭的《讓·克裏斯朵夫》。 尚未拜讀, 無資格評論。 但羅曼羅蘭因此書而獲諾貝爾文學獎, 或許值得讀, 隻是現在還不知道哪個譯文版最佳。
身在美國, 自然該關注美國文學。 美國畢竟是個年輕國家。 雖然十六和十七世紀也有文學家和詩人, 但公認馬克·吐溫(Mark Twain)是美國小說家先驅。 吐溫 (原名Samuel Langhorne Clemens塞繆爾·朗赫恩·克萊門斯)是一位多產的作家和幽默家,作品涵蓋多種體裁。公認其作品開啟了美國現實主義的新時代。他著名的小說包括《湯姆•索亞曆險記》及其續篇《哈克貝利·費恩曆險記》, 和《王子與小偷》等。多次被搬上銀幕。 他的短篇小說《百萬英鎊》被拍成電影, 由格裏高利·派克領銜主演, 是我喜愛的電影之一。

(馬克•吐溫)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海明威非常崇拜馬克吐溫, 他曾說“所有現代美國文學都源自馬克·吐溫的《哈克貝利·費恩曆險記》一書。 這部書是美國文學史上最優秀的作品, 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我雖然同意吐溫的兩部曆險記是優秀作品, 但不讚同他所宣傳的少年逃學、冒險、冒生命危險追蹤盜賊的藏窩, 而僥幸一夜發財。 有中文評論說哈克貝利出逃是對資產階級家庭刻板單調的生活不習慣,對學校的死板教育感到厭煩,一心向往自由的生活。 因而似乎讚同其調皮行徑。如果把故事搬到自己的國度或家庭, 孩子不滿家庭的嚴格管教或優裕、富足但單調的生活, 不滿學校的高壓教育,作業如山,幾乎沒有童年或少年時代的快樂。 因而出逃, 偷東西, 追蹤賊窩,冒險, 讓家人提心吊膽, 不知評論者是否還讚同。 此書在美國一度被查禁。 我認為在哪裏都不應該讓青少年閱讀。 文學價值高不等於適於所有讀者。 就像《紅與黑》, 從政治的高度看是批判了、鞭策了、或揭露了法國封建貴族社會的陰暗、腐朽、等級製度的醜惡、教會的虛偽。 但青少年往往不從社會或政治的深度去讀《紅與黑》, 反而往往會沉迷於書中描述的淫穢細節, 甚至效仿道德敗壞的行為。
海明威也是個傳奇人物。 我因去西礁島(Key West)旅遊, 參觀了他在西礁島的故居, 研究了他的生平。 之後花了很多文字把他扒翻了一通。 他也算個花花公子,見年輕漂亮的女子就向人家求愛。 然後和前妻離婚。 他還不像雨果和大仲馬那麽缺德。 他前後娶了四個妻子, 但基本沒有同時腳踏多隻船。 他的《老人與海》給他帶來了諾貝爾獎。 但我總感覺比較枯燥。一是他帶著憤懣寫這本書。 此前他很長時間沒出“叫響”的書。 他1950年出版《渡河入林》在文學上算是個敗筆, 遭到“磚家”們的差評。 普遍認為海明威已是強弩之末, 基本該退出文學曆史舞台了。 為此他非常氣憤,立誌出本好書, 震驚文學界。他憋在古巴哈瓦那的家裏, 兩個多月就完成初稿, 兩年後出。《老人與海》一鳴驚人,榮獲1953年普利策小說獎, 也為他次年獲諾貝爾文學獎奠定了基礎。 《老人與海》枯燥另一原因是單調的背景。 情節所限, 隻能寫大海、漁船,和一孤獨老人。
相反, 他的”敗筆”之作《渡河入林》 卻給了他經濟上的大豐收, 此書連續七周排在《紐約時報》暢銷書榜首。 原因很簡單,他是帶著感情寫這本書的, 他49歲時迷戀上18歲的意大利貴族少女阿德裏安娜(Adrianna Ivancich)。 死磨賴纏, 人家最後還是沒嫁給他。 為此他寫了這本小說。 阿德裏安娜就成了小說女主人公的原型。 男主人公自然有他的形象。評論家們認為書中描述的戀情令人尷尬, 主要原因是男女主角之間的年齡鴻溝,以及故事情節太過明顯地反映他的個人生活。 也許那幫人嫉妒海明威老牛吃嫩草。 想想現代人都見識了82/28 老牛吃嫩草。 他們49/18真算小巫了。 那時的美國人是否太保守?沒想到這部不受“磚家”待見的小說卻大受讀者歡迎,非常暢銷。 所以要想讀他的獲獎小說,可讀枯燥乏味的《老人與海》。 讀煩了, 可回頭讀讀《渡河入林》或其他作品。
交響曲再宏大,也不可能麵麵俱到。 在開始寫此小文時, 因計劃去英國旅遊,兼“顧”愛爾蘭, 下決心讀完文學界推崇的詹姆斯·喬伊斯的小說《尤利西斯》(1922)。發誓讀完, 但能否讀完尚且不知。 就像想品嚐人人推崇的某種養生佳品, 但卻難以下咽, 是否能咽下,得看胃口承受能力。 比如。 人人皆知阿拉斯加深海魚油是歐米茄-3的的最好補充源, 但我即使閉著眼吞下之後也會嘔吐出來。
《尤利西斯》毫無疑問是部爭議的小說。 喬伊斯在1914到1922 年間寫作此書。 沒有出版商肯出版。 他的摯友, 也是海明威的崇拜的姐姐,巴黎“莎士比亞書店”女主人Sylvia Beach承受各種壓力及經濟代價出版了此書。 接下來十幾年被英語世界(包括喬伊斯的母國愛爾蘭)查禁。 法國和俄國也禁售。 直到1933年美國一出版社(蘭登書屋)精心策劃了一場官司(故意偷渡,然後讓官方沒收, 借機打官司)。 法官Woolsey裁定《尤利西斯》有很多淫穢內容, 但不算淫穢作品。 因此1934年在美國解禁。 Woolsey似乎等於說此書本是淫書但我認定它不是淫書。 若換個法官判決或許結果不同。 沒人有興趣反訴或推翻Woolsey的判決。 之後,(1936年)英國也解禁。隨著社會的“進步”或激進, 現代派學者們開始接受喬伊斯的文學風格或所代表的意識形態, 將此書推向藝術殿堂。 因而喬伊斯就成了愛爾蘭的塞萬提斯、托爾斯泰、或莎士比亞。 因為寫此文時我正在折磨自己, 讀《尤利西斯》, 所以計劃單獨評論喬伊斯即他的《尤利西斯》。
啊! (諷刺地)以喬伊斯的風格結束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