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托爾斯泰)
斷斷續續十幾年,終於可以聲稱讀了托爾斯泰和狄更斯。 期間補課有選擇地讀了塞萬提斯、簡·奧斯汀, 海明威,馬克·吐溫, 擦邊溫習一下莎士比亞、 弗吉尼亞·伍爾夫、 雨果、大仲馬、和司湯達。 這些人都已過世,但還不過氣。
幾十年前隻聽說過托爾斯泰,也隻知道他的《戰爭與和平》。 但總是無緣拜讀。 中年後生活基本安定, 出於對名著的敬仰, 開始”啃”《戰爭與和平》。
《戰爭與和平》不是曆史上最長的小說, 但常和雨果的《悲慘世界》和曹雪芹的《紅樓夢》等小說一起排進鴻篇巨著名單。 讀《戰爭與和平》真算是“啃”, 就像當年讀紅樓夢的感覺, 讀完第一章幾乎放棄。 讀完後才感覺“不虛此讀”。 之後順理成章地讀了《安娜·卡列尼娜》。 之後是個自然的轉折點。我的亞馬遜電子閱讀器卡殼,已購買的托爾斯泰、狄更斯、及簡·奧斯汀全集等無法閱讀。 後來轉用蘋果平台(手機和iPad), 才繼續補課。 此處說“自然轉折點”, 另一層含義是托爾斯泰寫完《戰爭與和平》及《安娜卡列尼娜》兩部名著後人生觀的重大轉折。
托爾斯泰(1828.9.28 - 1910.11.20)出生於貴族家庭。 中年後開始極度厭世, 認為人生是邪惡且毫無意義的。 有一段時間去森林裏走路他都不敢像往常一樣帶上獵槍, 免得一時衝動自殺。 他50歲前後寫的《懺悔錄》可以說是他人生態度大波動的詳細寫照。 他曾計劃寫《戰爭與和平》的續集, 結果在寫完《懺悔錄》後徹底放棄。他在《懺悔錄》裏引申聖經傳道書4.3 的經文, 寫過這樣兩句話,“沒出生的人是最幸福的, 死亡勝於生命, 我們必須擺脫生命。” 看字麵有點令人毛骨悚然,也有點矛盾。
《懺悔錄》無論怎樣評判, 都算不朽之作。 因為值得讀所以此處不做詳細介紹, 以免掃欲讀者之興。 我個人認為他的重大轉變與更年期有關。 另外(也是個人認為),他是個完美主義者。 財富、名譽、和地位全有了, 好像再也找不到可以追求的東西了。 他強烈譴責(他自己)重複給別人講課和讀書、或給雜誌寫寫文章就大把的賺錢的不道德行為。覺得是浪費別人的生命,是邪惡的。 他擁有土地和農奴, 但認為土地應歸國有, 分給農民耕種。 並極力推動廢除農奴製。 1861年,沙皇亞曆山大廢除了農奴製並開始推行土地土地私有製改革。 但他有生之年並沒見到新製度帶來的優越, 因為農奴獲得人身自由後, 幾十年一直在擁有財產和土地上受很大約束, 很多人仍是維持著農奴的生活方式。 他的宗教信仰也有很大的轉變。 並成立了“托爾斯泰”教。 這裏不再詳述了, 以免過多泄露《懺悔錄》的精彩。
當然想更多了解托爾斯泰, 可以讀他的自傳小說《童年》, 《少年》, 和《青年》。 他的自傳小說, 受啟於狄更斯的自傳小說《大衛·科波菲爾》, 但二者非常不同。
狄更斯的《大衛·科波菲爾》是一部氣勢恢宏的自傳體成長小說,著重描寫外觀世界,和戲劇性的人物互動和浪漫的愛情故事。狄更斯遵循傳統的、情節驅動的構思,講述了主人公從童年貧困走向事業成功的曆程。比較勵誌。可讀性更強。
托爾斯泰則將筆觸聚焦於主人公尼科聯卡的內心世界,深入剖析他的情感發展、笨拙、羞恥和自我反思。 他的作品采用片段式的敘事結構,作為虛構的回憶錄,更像是一部記錄成長曆程的心理日記,更接近自傳。
兩部小說都著重描寫了主人公幼年失去母親帶來的深遠影響。兩部作品都深深植根於作者的自身經曆,借虛構故事探索他們的個人過往。 狄更斯著重強調韌性和道德勇氣,而托爾斯泰則聚焦於人“緩慢而難以承受的蛻變”,也算是他中年《懺悔錄》的前序。
托爾斯泰不到兩歲時母親去世, 九歲時父親也去世。 盡管如此, 他並沒有經曆人間疾苦。 雄厚的經濟基礎和強大的關係網,為他成功鋪平道路。
相比之下,狄更斯並非真的像他小說裏虛構的那樣幼年喪父, 母親改嫁後他遭繼父虐待。 不久母親也去世。 之後他逃脫繼父,靠自己努力成功。 現實中的狄更斯出身於沒落的中產家庭。 他父親因欠債被關進“欠債者監獄”。一家人都去陪牢, 他是唯一的自由身。 他12歲時就不得不去工廠打工養活自己。 少年時代可以說是飽嚐人生的苦澀。 他對貴族可謂恨之入骨, 說貴族都沒心沒肺、暴虐和自私。 他後來靠自己的努力成了富人,但仍不屬於貴族階層, 或不願向貴族靠攏。
還是先聊完托爾斯泰吧。 他寫完《懺悔錄》後最精彩的兩部小說是《伊凡·伊裏奇之死》和《複活》。 《伊凡·伊裏奇之死》(1886)或許能引起很多婚姻不太協調的專業男士之共鳴。伊凡出身中上層家庭, 娶了位虛榮心很強、 自私、浮誇的妻子。他自己也虛榮心強,一味追求名利。 一直努力向上攀登。 做到中級檢察長仍不滿足某種假設的社會地位和成功之目標。 最後終於做到司法部高級法官。 換了大房子, 裝修一切都要最好的。天有不測風雲, 他掛窗簾時不小心摔倒, 撞傷了側腰部(腎髒位置)。四十幾歲的他身體強壯, 不覺得是回事。後來腹部疼痛惡化, 身體機能慢慢衰竭。書中提到腎懸浮,暗喻與他摔傷有關。
妻子不但不同情他, 反而對他厭惡、怨恨、憤怒, 認為他打擾了她浮誇的生活方式並威脅她的社會地位。 後來他臥床不起,她否認他病情的嚴重性。她認為他在“拿喬”(在中國大媽那裏學的新詞)。 非但沒有安慰, 反將他生病視為煩惱和負擔。 不但沒有關懷,反而疏遠丈夫。 書中沒有詳細敘述他們婚姻的演變,但明確指出他們的關係建立在利益而非感情之上。 他們的交流基本是客套而非真情交流。 他生病後這種虛偽的客套交流也不複存。 她時常譴責他, 而他也早已心灰意冷。 婚姻已演變成彼此厭惡和不信任狀態, 早已不再關心對方的內心世界。
隨著他病情加重, 她的惱怒逐漸轉變為希望他早些死去, 這樣她就能擺脫負擔, 保障自己的經濟未來。 伊凡臨死前她假惺惺地到他病榻前看望他。 她虛偽的憐憫令他非常痛苦和惱怒, 他不想在臨死前心上再被刺戳,憤怒地將她斥退。
托爾斯泰描述的伊凡之死可以說是非常淒慘。但他有更深的隱喻 - 伊凡之死象征著他虛偽、膚淺和庸俗的人生方式的終結,是對其一生空虛、缺乏真實情感的最終審判(蠻殘酷)。
《複活》(1899)是托爾斯泰的最後一部小說。 多數書評都說是描述王子涅赫柳多夫認出受審的妓女卡秋莎是他多年前誘騙並拋棄的女子, 開始尋求道德救贖。 小說對19世紀俄羅斯的法律製度、東正教、和社會不平等進行了尖銳批判。 他因寫此書被驅逐出東正教。
我覺得從另一角度總結複活更貼切: 它描述貧民出身、年輕漂亮的女傭卡秋莎的悲慘遭遇。 她被王子德米特裏·伊萬諾維奇·涅赫柳多夫引誘、失身懷孕。 王子給她一筆錢拋棄了她。孩子出生不久生病夭折。 她後來被拐賣到妓院。 妓院老鴇和另一同謀借她的手給一富豪嫖客送去鴆酒。 卡秋莎和兩個劫財犯一同被審判。 王子是陪審員之一, 他認出卡秋莎,但卡秋莎沒能認出已開始謝頂、滿臉胡須的他。 王子相信她是無辜的, 卻無法推翻陪審團的判決。 卡秋莎被發配到西伯利亞服勞役。 王子表明身份, 決心為她討回清白, 但上訴過程很漫長。 他決定一路陪伴她去西伯利亞, 並許諾和卡秋莎結婚以贖罪。 結局…, 這裏就不提了, 留個懸念, 免掃欲讀者之興。如此總結也是批判腐朽沒落的製度和社會不公平。 提一句,書中的卡秋莎和著名俄羅斯民歌“卡秋莎”沒有關係。日本人反而為此書中的卡秋莎寫過一首歌。
我喜歡托爾斯泰的著作, 但算不上他的鐵粉。 我不完全讚同他推行的社會與(新)宗教製度。 尤其不同意他對詩歌的觀點。他不待見詩人(包括普希金)。 他著名的論調是, “寫詩就像扶犁耕地的同時跳舞那樣不協調。” 詩詞是文學的一個重要分支, 他如此比喻幾乎類似說“乞丐吟誦莎士比亞的詩句”那樣奇葩。
我基本同意托爾斯泰對莎士比亞的評判(或批判)。 他晚年的一部書(或長文)《托爾斯泰評莎士比亞》(1906) 被認為是一位文學巨匠對莎士比亞最著名的批判。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回應的一封公開長信常常掛在文前做前序或文後做附錄。和托爾斯泰長文同時出版的還包括他的鐵粉和摯友,美國作家、政治家歐內斯特·克羅斯比“罵”莎士比亞的一篇文章。 克羅斯比重點是譴責莎翁崇拜權貴、詆毀平民。
托爾斯泰因自負之性格和文風所致, 他批評別人毫不留情, 甚至有些尖酸刻薄。 他稱莎士比亞作品讓他感到“厭惡、疲憊和困惑”,並指出莎翁沒有連貫的邏輯,筆下的角色說話聽起來都千篇一律。 托爾斯泰對莎翁的“反感”不是一夜形成的。 他反複讀了莎士比亞的戲劇、喜劇, 傳奇劇、曆史劇後得出的結論是,莎士比亞非但不是文學天才, 甚至不算不上中流的作者。
蕭伯納也認為莎士比亞是一位“庸俗”的作家,他的“思想軟弱無力,缺乏邏輯”。 所以他認同托爾斯泰對莎士比亞哲學“淺薄”且“空洞”的評價,但另一方麵卻認為莎翁仍是個文學天才。 所以他的信可以說是半讚同托爾斯泰的觀點,半為莎翁“辯護”。
蕭伯納預料托爾斯泰會遭到英國媒體的大肆反擊。 他說托爾斯泰的評判等於把莎翁描述為“說謊者、小偷、偽造者、殺人犯、縱火犯、醉鬼、放蕩者、傻瓜、瘋子、懦夫和流浪漢”。 必招“網暴”。 結果卻如他所言, 英媒體瘋狂反擊托爾斯泰, 但不是直接反駁托爾斯泰的對莎翁的觀點或其作品的詳細評判。 而是大肆攻擊他不完美的個性- 驕傲自負。 也從側麵反映了英媒被人揭短後的尷尬和惱怒。
蕭伯納信中還指出托爾斯泰如此貶低莎翁也是想證明自己的作品比莎士比亞的更偉大。其實蕭伯納本人也承認自己對莎士比亞的作品存在類似的嫉妒和“盲點”。 就是說這兩位作家可能都有一種成為“全能創作者”的競爭心態。
蕭伯納時常批判莎翁。 英語世界對莎翁的盲目崇拜令他極為反感, 他曾說,“我真想把他(莎翁)的墳墓挖開,用石頭砸他。” 這也是他的嫉妒心所致。
托爾斯泰的文章超過一萬五千字。 先把最著名的莎劇《李爾王》批了個底朝天。 《李爾王》被包括歌德,維克多·雨果在內的文學家捧為絕世佳作。 丹麥著名文學評論家格奧爾格·勃蘭兌斯(Georg Brandes 也譯為 喬治·布蘭得斯)甚至把它形容得像西斯廷教堂米開朗基羅畫的穹頂壁畫一樣, 是藝術之天花板。 隻是李爾王裏的“苦難更加強烈,哀嚎更加淒厲, 美的和諧也被也被絕望的不和諧徹底摧毀。” 因莎士比亞在米開朗基羅(1564.2.18)去世後兩個月出生, 因而有人宣稱莎翁接過了米開朗基羅的(藝術)接力棒。
雨果把戲中李爾王的小女兒科迪莉亞為恢複父親的體能、喚醒父親的理智將他的臉貼在自己的乳房上一幕延伸。 似乎把年輕的乳房依偎著白發蒼蒼的父親景象神化了。 他用的語言很容易讓人們聯想到法國作家們擅長寫淫蕩的故事。 雨果的《悲慘世界》和司湯達的《紅與黑》都曾被列為禁書。 而且這兩位法國文學大師生活上都不檢點。 雨果尤其淫蕩, 有人封他為“性神”(該是貶義)。 他誘奸過無數女人。他是巴黎妓院的忠實客戶,時常一日多次光顧妓院(有案可稽)。 他去世時巴黎妓院都臨時休業以示哀悼。妓女們用黑紗遮住下身,已表示對雨果的崇敬。他太“榮光”了!
英國浪漫(怪異、孤僻、逆反)派詩人雪萊(Percy Shelley)(30歲離世後作品才被認可)稱《李爾王》是世間戲劇藝術最完美的典範。 另一莎翁鐵粉, 英國作家威廉·哈茲利(William Hazlitt)自己承認不能完全理解該劇的主題, 根本不配評說《李爾王》因為它是莎翁最好的劇作。 哈茲利是牧師的兒子, 卻成為反宗教的激進分子。 他崇拜拿破侖, 甚至在拿破侖滅亡後他還為其樹碑立傳。 他夢想而且至死自認為是哲學家, 但曆史上記錄他是散文家、或文學評論家。 他一生窮困潦倒, 隻是和一寡婦富婆結婚後才有一短暫的富裕時光。 死時仍是一貧如洗。
把莎翁捧到世界藝術殿堂的功臣是歌德。 歌德是個當之無愧的大才子- 詩人、 劇作家和小說家。他算是歐洲浪漫主義的奠基人之一, 他的代表作史詩劇《浮士德》被認為是廣泛的浪漫主義的基石。 滑稽的是他自己否認自己是浪漫主義者(或許不適當,中文有句不雅俗語, 又想當婊子又想立貞節牌坊), 甚至反感1790年代末德國的矯揉造作的浪漫主義, 認為那是一種“傳染病”或軟弱的表現。 隨著時間推移, 他開始複古,擺脫年輕時的激情,更傾向於古典地中海理念。 雪萊是歌德的崇拜者,也為推崇莎翁盡了犬馬之勞。 歌德常被後人稱為德國的莎士比亞, 也算當之無愧。他吹捧莎翁也難免也有抬舉自己之嫌。
英國人見自己的祖宗在國外受崇拜,立馬給莎翁封神、封聖、立牌坊。 其他西方文人包括俄國的普希金和托爾斯泰的堂兄也都跟風。 如此諸多文人墨客吹捧莎翁, 托爾斯泰卻把莎翁批的一無是處。 難怪遭“網暴”(不必糾正, 我知道那時沒有“網”)。 他不止是剖析《李爾王》, 還把《羅密歐與朱麗葉》、《哈姆雷特》、《暴風雨》、《麥克白》、《奧賽羅》都點了名。 他對莎士比亞的批判,也是源自反感後人對莎翁的盲目崇拜和偶像化。 這種個人崇拜在英、 法、俄、德、以及中國都有過。
我個人沒很強烈的興致讀莎士比亞,但受益於英文版《托爾斯泰評莎士比亞》,和米格爾·塞萬提斯的《堂吉訶德》, 現在基本可以讀懂莎士比亞了。 我認同托爾斯泰的某些觀點, 即莎翁是被後人吹捧起來的。 若說托爾斯泰是出於嫉妒,我則是純粹表達自己的觀點。 我和人家是天壤之別,根本沒資格做夢去嫉妒。
我為參觀西班牙米格爾·塞萬提斯(1547.9.29 - 1616.4.22)故居而讀了《堂吉訶德》。《堂吉訶德》有多個英譯本。 其中John Ormsby版本(1885)被公認最貼切原著。 雖準確、學術價值高,但較古風、 因而不像Edith Grossman的現代版本(2003)讀起來娛樂性強。 Ormsby的版本為故意誇張堂吉訶德的玄虛, 把書中堂吉訶德的話語都用莎士比亞式英語翻譯。
參觀塞萬提斯故居後我寫過評論塞萬提斯的文章。因為有人說塞萬提斯是西班牙的莎士比亞, 我持不同觀點。 我覺得該反過來說, 莎士比亞是英國的塞萬提斯。 理由很多。 塞萬提斯比莎翁年長17歲, 幾乎算長輩。 塞萬提斯在世時, 名聲遠大於莎翁。 古代西班牙語和現代語言差別不太大, 所以塞萬提斯的小說很易讀懂。 莎翁時代的英語和現代英語相差很遠, 莎翁的作品隻有少數貴族階層能消化。 塞萬提斯人品好、講義氣, 很受廣大群眾歡迎。 莎翁則鄙視、詆毀平民。 他在世時雖然有所成就,但還不是名揚天下。 他沒有受過正規教育, 沒學位, 所以也不大受學院派學者們待見。 他18歲時和26歲的安妮匆匆結婚。 結婚時安妮已懷孕三個月。 在當時很保守的伊麗莎白和詹姆斯一世時代也算個醜聞。 他自己不會想到,他去世155年後, 歌德和他的朋友圈把他引入德國並很快在德國掀起莎士比亞熱浪, 然後輻射歐洲。
還是聚焦托爾斯泰。 不論從哪個角度去分析, 他都不愧是最偉大的作家之一。 英國著名女作家, 二十世紀現代主義及女性主義先鋒, 一戰和二戰間期倫敦文學界核心人物弗吉尼亞·伍爾夫(Virginia Woolf)1908年讀完《戰爭與和平》後被迷住了。 評論說托爾斯泰是“曆史上最偉大的小說家”,她認為俄國文學為比英國小說具有更“優越”、“更大”和更深刻的人生視野。 她為托爾斯泰觀察人類細節的能力而折服。
既然提到伍爾夫,順便簡評兩句。 她出身於上層家庭,父親是著名學者、爵士萊斯利·斯蒂芬。 她丈夫是猶太人。 和托爾斯泰一樣有錢有勢。公平的上帝愛世人, 把美貌、財富和才智都給了她, 但也給了她精神疾病。 她13歲失去母親, 15歲曾有自殺的念頭。 18歲就開始出書。 她22歲時父親去世, 精神憂鬱狂躁症發作, 曾從窗子跳下去自殺,被送進精神病院治療。 本以為她已康複,不到兩年, 她的哥哥之一去世, 之後是荒廢的十年,斷斷續續進精神病院,或住在有人照顧的療養別墅。 她的創作巔峰是40到50歲。五十歲後開始走下坡路。 1939年9月二戰爆發後, 她和作為猶太人的丈夫自然對希特勒恨之入骨。 夫婦曾立誓約, 若希特勒入侵英國, 他們將自殺也不落在納粹手中。(後來確認他們確實在希特勒抓捕的黑名單上)。 希特勒沒有侵占英國, 但1940年9月7號黑色星期六把倫敦炸了個一塌糊塗。 也同是1940年, 她受委托為摯友、著名藝術評論家羅傑·弗萊(Roger Fry)寫的《羅傑·弗萊傳》收到差評, 精神受刺激。 她無法自拔,於1941年3月28日, 將外衣兜裏裝滿石頭, 走進自家附近的烏斯河進入另一個世界, 享年59歲。 她自殺嚴格來說不算是履行她的自殺誓言, 因為納粹並沒攻占英國。 她丈夫沒自殺也不算違約。 弗吉尼亞·伍爾夫的壽命比她崇拜的作家托爾斯泰短了23年。
必須如實交代,我並沒有讀伍爾夫的著作。 她極度推崇女權主義,這不是我拒讀她著作的原因。 但她極端激進, 甚至推崇同性戀。 已婚的她竟然和另一位英國女作家薇塔(Vita Sackville-West)體驗同性戀。 我認為不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