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驅趕房客的問題 ----轉貼

(2016-08-24 07:53:04) 下一個

關於驅趕房客的問題

 
 
來源:  於 2016-08-24 07:19:1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142 次 (6916 bytes)

先解釋一下,我隻寫自己懂的東西,不知為不知,我也不會去抄書本,基本上是實戰經驗。有人會問了,你買房子有很多實戰經驗,難道趕人也有很多實戰經驗嗎?如果有,你丫的都租的是什麽人啊?你上過多少次法庭啊?這種經驗也值得嘚瑟啊?

壇子上時常有人出來吹吹牛搞了多少房子雲雲,這裏的地主一個比一個大,一個比一個牛,自歎弗如差遠了。有人出來吹牛上法庭二十幾次嗎?很少有,不才算一個!光榮嗎?不光榮。自豪嗎?還真有點,想對著鏡子給自己磕頭,有這種經曆的人鳳毛麟角,快成律師了。如果這些爛事全出自我的房客,今天哪敢舔著個臉在這裏談掏糞心得,這些經曆很多來自做PM的幾年。

閑言少敘,回歸正題。地主們最頭疼的問題,不是房子租不出去,因為可以降價;不是通馬桶和修理,可以找人來做。最頭疼的問題是房客不交租,你麵臨著趕人的問題。

路是自己走出來的,首先,遇人不淑,自己肯定有責任,再選房客要吸取教訓。其次,姑息養奸,養虎為患,自己還是有責任。再其次,優柔寡斷,無為顢頇,任由房客一而再再而三拖延下去,更是自己的責任。

一旦房租沒有收上來,要盡快和房客聯絡,人要臉樹要皮,有的人的確是有原因的,所以不要斷然采取行動。但有的人沒臉沒皮,溝通未果就要立刻采取行動,謊話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聽信。所以,three day notice to pay rent or quit要盡快發出去。看你的租約是怎麽寫的,你的租是due on the first,在second day就可以給出去。我的租約給房客幾天緩衝,due on the third,四號可以發出,我是到五號左右沒收到才催問一下,發現苗條不對,接下來會盡快把notice給出去。房客有可能說過幾天,或者一星期就有錢,可以相信,但notice一定要給,因為一星期後房客可能又這麽拖延一下,再發notice就損失了很多天時間。

notice可直接送到房客手裏。有的房客故意躲躲閃閃,沒關係,把notice貼門上,注意是貼門上,而不是塞門縫裏,有的房客愛麵子,不喜歡讓鄰居看到,那沒辦法,一定要貼門上,一目了然,另外再郵寄一份。

三日通知具有威懾作用,絕大多數房客在收到通知後不久會交租。反向思維以下,哪天你看到有人要起訴你,你怎麽想?這一步不需要律師,自己完全可以做,表格要填寫正確,表格裏的數字隻能是房租,不能有late fee和罰款等。地址不可以是p o box,要真實地址,我說過,不喜歡把自己地址公開,我用自己經理的地址,你也可以用公司地址。如果自己沒把握就讓律師做,費用從35到100,律師的公文更有威懾力。這一步最好還是自己做,沒什麽難的。

極少房客屬於死豬不怕開水燙,對你的三日通知不理睬,下一步就是正式eviction。微弱地主們最好先別單打獨鬥,找專業趕人律師,一定要專業的,專門趕人和追錢的,別的不做。第一自己做有可能犯錯,微小錯誤就要從頭來過。第二,這種律師動作快,知道該幹什麽,當天早上給律師房客的資料,晚上房客已收到被起訴通知。

你需要給律師的文件有,
rental agreement
notice of change of terms of tenancy
three day notice
proof of service

走到這一步,開弓沒有回頭箭,要硬著頭皮走下去。房客提出交租,可以,一次性全部都交齊,而且這個時候可以加上罰款,律師費等各項費用。如果你不喜歡房客,就狠下心趕走,以後再發生的幾率很大。

在加州,當驅趕房客開始後,房客隻有五天時間respond,但是如果是evict all,則有十天,一般律師會建議你evict all,以免到最後節外生枝。這十天非常關鍵,一定要想辦法拖延過去。在這期間房客回複了,接下來要在法庭交鋒。所以,當房客試圖和你溝通,討價還價時,一定要穩住房客,話不要說的肯定,含糊其辭,也不能多說,律師接了案子也不讓你隨便說話,言多語失。當律師介入後,你要盡量避免讓房客來糾纏,不想糾纏就讓房客去找你的律師。律師可不是什麽善茬,幾句話就把房客噎回去。

這十天熬過去後,律師一天也不會耽誤,馬上file default,到這時房客就是條死魚,等法警來鎖門好了。整個這個過程是uncontested,費用不超過一千。

當房客respond,就是contested case畢竟法庭不是為某一方開的,房客也有權申訴,具體流程見表,費用加350。這是南加州的一個律師事務所1800 829 6994。stephen c. duringer & associates

簡單的說,驅趕房客分五步。
一,the notice
二,filing unlawful detainer
三,serving
四,obtaining the judgment
五,the lockout

如果是uncontested case,省略第四步。接下來還有debt collection,這是後話,先趕走人再說。

驅趕房客的事情沒有人願意發生,事情來了怕也沒用,隻要是具體事情就有解決之道,趕人的事情對於地主來說是經常發生的,受得一時苦難,以圖他日醉臥沙灘。股市裏的朋友用不著幸災樂禍,冷嘲熱諷,最好寫點實用帖子,幫助在股海裏的落難者指點迷津。

這次介紹three day notice to pay rent or quit。
以後會寫notice of termination of tenacy and three day notice to cure breach or quit。

寫的倉促,一定有遺漏,想起來再補充。趕人的基本流程是這樣,我的最快記錄是三星期。一般來說,即使出庭,兩個月之內可以解決。也有極端的例子,很少見,對地主們很不利,不提。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