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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篇關於“中國廣泛采集男性DNA 建立7億人基因圖譜用於監控”的文章在紐約時報上刷屏。剛好,核酸檢測也是最近的新冠爆發中很時髦的詞匯,就此談談這些事兒。
沒有DNA檢測之前,要搞清親子鑒定,是很難的。“甄嬛傳”裏用血融法鑒定親子,那是荒唐的,肯定要造成冤假錯案的。
DNA/RNA是任何生物的遺傳物質,上一代把自己的遺傳信息通過DNA傳給下一代,因此就可以通過檢測DNA,決定兩個人有無親屬關係。這種檢測,不但能確認直係親屬關係(父母子女),也可以確定間接親屬關係。有個研究證明地球上的人,十分之一有成吉思汗的基因,這證明這個大種馬和他的子孫,確實強奸了不少婦女,還都把孩子生下來了。
DNA不但能說明傳承關係,還有唯一性,每個人的DNA 都有和別人的不同之處。這在刑偵中的作用就非常大了。從監控錄像上看得像的,不一定就是同個人,但DNA一致的,準確率可以說是十拿十穩,雖然理論上有百億分之一的錯誤率。
另外,DNA中有很多基因信息,如你是否有犯罪基因,好色基因,都可以測出來。未來,還可以通過DNA基因,判斷一個人的相貌,膚色,長相。現在這樣的技術有了,還不成熟,但肯定會成熟的。
人體的最基本組成成分是細胞,每一個細胞中都有完整的一套DNA。所以隻要你留下一點點皮膚屑,一點點口水淚水,就能據此獲得你的完整DNA信息。從刑偵的角度說,這樣的標本容易取得,難以掩蓋和銷毀。指紋戴上手套就可以消除,而罪犯隻要在犯罪現場出現過,隻要摸過鼻子,就會留下皮屑。通過特殊的取樣機器,可以取得現場遺留的任何生物材質,在DNA時代,想殺人而不留下痕跡的可能性很小了。
這一般說是個好事,破案能力強,對潛在犯人的威懾就大,人們就不敢去犯罪。犯罪率低的社會,滿足了馬斯洛需求中的基本需求,安全。那樣的社會,應該是好社會。
但如果政府掌握了每個人的DNA,那就不一定是個好事了。人可以接受一定的監管,但不想被管的太寬。後者,被人提升到第一需要,“不自由,毌寧死”,死的心都有了,怎麽會呢?
其實,對於被監管的可忍受程度,決定於你所處的地位。商鞅製定了嚴刑肅法,規定私藏罪犯者要“連坐”,就是讓私藏者一家受刑,通常是死刑啦。他當宰相時,覺得這條法律很爽,很有效,但有朝一日,他自己落難了,卻沒一個人敢收留他了。結果他被人告發抓起來,“五馬分屍”,五匹馬分別拉著四肢和JJ, (有人說第五匹馬拉著頭,那一拉就死了,沒有增加痛苦的功效了,所以我推測是拉 JJ,拉斷了還能活一會)。
如果你是統治者,肯定覺得監管得嚴好;如果你是個屁民,但能用統治者的視角看問題,也會覺得監管得嚴好,為什麽好?就是好呀就是好,就是好!
我也是屁民,我覺得監管得太嚴不好。比如說,我的基因政府知道了,偏偏我的基因裏有成吉思汗的成分,我又不是蒙古人,唯一的可能,我的祖上被成吉思汗或他的子孫日了,我當然不想別人知道啦!還有,比如我有好色基因(有好色基因不是肯定會犯強奸罪),我在謀取婦聯的工作,我當然不想政府知道了。其實,隱私不光與通奸有關,每一個人,都不願意脫光了在外麵走,當然不願意讓自己的基因信息讓人知道。政府取得了每一個的基因信息,相當於在資料庫裏存有每個人的裸照。
自從政府在十天內,取得了1000萬武漢新冠核酸資料,就覺得大規模獲取核酸是可行的,膽子越來越大了。1000萬十天完成,7億在一年內完成是沒問題的。還有7億女的,可以在下一年完成。
新冠是RNA病毒,RNA和DNA統稱核酸。關鍵的檢測技術叫PCR,專業方麵講的太細沒必要,你隻要記得,隻要有一段基因的頭端和尾端序列形成的引物(這很容易獲得),就可以把這段基因複製出來,這個技術就是PCR, 對RNA和DNA一樣。對於病毒,如果咽拭子標本中複製出一段預期長度的PCR產物,那說明病毒存在,所謂核酸陽性。對於人的標本,如果父親和兒子出現同樣的一段或幾段特定PCR產物,說明他們是父子關係。技術細節很複雜,但基本原則就是這些。
PCR技術現在已經很成熟了,而且可以自動化地進行大規模的測試。因此,中國政府才決定開展這項大規模的采集,連小童都不放過。為什麽先取男的,表麵理由是男人犯罪可能性大,其實與一項新技術,叫Y染色體技術有關。Y染色體測定準確性,靈敏度更高。還有一項針對女性的技術,叫線粒體技術。從技術角度上,分開男女有事半功倍的作用。
這種事,在美國這種國家是不可能的。機場的掃描儀能看透人的短褲,被人民抗議就廢除了,雖然這樣提高了恐怖分子通過的可能性。看到短褲都不行,還讓看基因?
但是,這就是擁有一個強大的政府的壞處,雖然她也有好處!
那個不服皇帝,炒作炒作,捏捏私生子女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