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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三次旅程前夕…(短暫的兩年生產隊勞動) 62年那年經過水陸兩次旅程失敗後不想再回學校,我離校後初二兩班縮為一班。回學校隻有回生產隊了,我是戶口在學校回生產隊沒口糧分配,隻有取消學校戶口回到農村戶口才有口糧。很多人說我傻把學生戶口割回農村,學生戶口26斤口糧不要要靠工分吃糧。我回到生產隊時由於個子長得小,主力勞動的重活幹不了隻能算半個勞動力,一個勞動力是十工分,我每天隻有五工分。當時農村口糧是按工分計糧的。
我回村時除了生產隊口糧外,私人已經容許搞點自留地,自留地是靠自己開墾荒地得來的,我家也開墾了幾小塊。那時期到處都有人開墾荒地,自留地多是在生產隊的田頭田尾開墾出來的。開墾出來的自留地通常都很小,小到幾平方米都有。那時生產隊本身還容許搞付業,付業五花八門樣樣有,有上山砍柴賣、有河邊海灘捉魚,撿磚頭賣,田地空閑時種雜糧,磨豆腐賣,付業收益歸生產隊所有,不必上交國家。
我生產隊搞了個蝦塭(蝦塘),在浪釘壩選個地方圍堤堵水養蝦,還有磨豆腐賣,我被安排賣豆腐,每日頭頂一板豆腐穿鄉過村叫賣,那些年到處抗旱修水庫,我在農村時間雖然不長但各種農活幾乎都幹過。自從62尾邊界嚴格管理後偷渡的人也少了,我村的確在這段時期很少有人走,但年輕人還是經常聚眾談論偷渡。時間進入一九六四年中旬,這時中方對待偷渡比較嚴厲,不像六二年時邊境不管還有人指路。偷渡被捕看成分看年齡,通常也不過是為期三個月動動改造,像我們這種年齡最多三個月。
在我們那一帶偷渡不算什麽大事,也不是什麽新鮮事幾乎家家戶戶都有,當年誰想偷渡都知道隻是不說而已。我生產隊有一位堂兄弟因為偷大隊竹蔗苗,不敢回家而去偷渡半途被抓,也進了勞改場經曆了三個月動動改造。他第一次從勞改場回家,我們一班年齡差的都愛找他閑聊,聊勞改場情況、聊偷渡為何被抓等等。我們知道他過偷渡,乘機和他約定好下次回來就立刻再走一次。由於他走過一次所以我們認為他對路程比較熟悉,我們一心想靠他帶帶路。
我的生產隊長母親,年齡己過七十,有個女兒62年偷渡到了香港,她知道我們幾個小孩天天談論偷渡,知道我們遲早會走。每見到我就說要我把她也帶上,我隻能奉承一下答應她。一個七十多歲老太婆能帶她一同去嗎,翻山越嶺能走得動嗎。起程那天消息走漏她知道我要走,還是求著要我帶她一起去,我沒答應,一經帶上她,不但連累她兒子(生產隊長),也連累到我們,說我自私也罷,一個七十多歲老人路上怎樣照顧她?
初時商量好一起走的有六、七人之多,全是我這種年齡十八、九歲,由於不知道勞改的兄弟何時再次回來,因此我們在這段日子有充足時間提前做好準備工作,預備好各種路上必須品,每人最少要帶三斤幹糧(炒米、餅幹之類)。在當年要搞到這些幹糧並非易事,各人東借西借才湊足。在這準備出走時間已有很多人知道,隻是不知我們那天要走。也要備齊各種物品例如衣服和鞋,準備就緒之後就隻等他勞改再次回家了。
期間,上次一起坐船的富農婆也想去,因為她年紀大老我當麵拒絕了他,她知道不帶她走叫我幫她帶個“白金陀表”給她在香港的孫子,我知道這個“白金陀表”不是她的,是一位八、九十歲地主婆的,土改時地主婆很多財物沒交出來,其中把這個“白金陀表”交給富農婆保管,另一部分財物叫一個日子時期“保甲長”保管,後來“保甲長”將地主婆交給她的財物私吞了,我祠堂人都知道這些事。地主婆一家是我村比較富有的家庭,有一棟三層小樓、一棟三層樓草間(兩棟樓的牆是用夯土築成)、還有丫環。我村評上的地主不少,除了“李天存”外,有丫環的就隻有她一家了,她家是過南洋賺到錢光宗耀祖回鄉的,相信“白金陀表”也是那時買的。(地主婆、富農婆、和我們是同祠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