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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聊政治聊見聞…(十五):

(2017-01-15 12:03:13) 下一個

不聊政治聊見聞…(十五):(想到那寫到那,加加插插修修改改)

我的自述-(70年經曆及所見所聞)

(一):故鄉的點點滴滴,(二):嬰童時期的經曆,(三):隨波逐流進香港,(四):香港艱苦的生活,(五):單人匹馬闖英國,(六):做外賣店的點滴,(七):艱辛的餐館生涯,(八):在英國生活點滴,(九):一生的驚險經曆,(十):先苦後甜有回報,

(土改家鄉見聞:1)

我是1945年出生的1949年之前所知不多,解放初期我的家村土改評成分,當時我才五、六歲所知不多,有很多東西也不太了解,知道的在此說一說,我的祠堂一共有二十多三十戶,評了兩個地主一個富農。兩個地主各有一座三層樓房,另還各有一間兩、三層比較小的草間(放柴草用的),評了富農的沒有樓房,但房屋比較大中間有天井,也有一間兩層樓草間,地主富農田地有多少就不大清楚了,隻知道其中一個地主有一個使妹仔(丫環)。

評了成分後地主富農樓房分給了多戶人家,我家分了半間房(一個房間兩家人分),樓房給人分掉後,地主富農住進草間(兩、三層的),房子分掉後從住方麵來說地主富農還是比普通人好,自己也還留有一些田地,當然沒有過去好,我的祠堂還出了一個保甲長(日本仔封的),解放後也沒把他怎樣跟普通人一樣,五七年偷渡去了香港。

據我所知地富小孩和普通人家小孩沒有分別,照常上學讀書,成績好的一樣進讀好中學(我老家附近有兩間中學),評了地主的孩子姐弟兩人都讀好中學,這是我所知道的,兩姐弟我和她弟弟是小學同班,我的同班中學也有幾個地主孩子,如果說和普通人有分別的我認為是名聲不好,地主婆,地主仔,其它沒覺得有分別,其它地方我就不清楚了,改革開放後我村所有地生富農房屋全都歸還他們。

我的村子地主是不少,分財產確有其事我家有間小雜貨店,雇有一個小工,評了個貧農還分了地主半間房,對於分其它財產當時我小我就不知道了,我說的是實情,地富子女人人有書讀成績好的照進好中學,和我同班的中小學同學地主仔很多,名稱是不好聽地主仔地主婆之類叫法,這也是小孩叫的,也沒聽有大人叫過,世代同鄉早見晚見,普通人是沒有仇恨的,我村華僑港客很多,這些人很多在家鄉建有樓房,三,四層的很多,但也沒幾個評了地主富農。

改革開放後的確歸還他們,無論地主富農是否還有人在家鄉一律歸還,我祠堂兩個地主家人全在香港,家中最老的所謂地主婆早己離世,沒去世前由於年老生產隊也有派人照顧,我當年在生產隊我知道,其它地方我不知道,我村的確如此。這些地主房子還不是照樣歸還,這個我確認是事實,我家半間分的連同換來的一同歸還。

五十年代末一場台風把我們房子一麵牆吹塌了,那時剛好是公社初期,由於房子塌了不能住了,我家和大隊商量怎麽解決住的問題,當時我家一共四口人在家(父親在香港),公社要大隊必須有所安置,最後經過多次開會(那年代什麽事都要開會)決定,用我們一麵牆塌了的房子換了一間土改分給一個五保戶(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的地主屋,五保戶公社時己去世房子一直空著,改開後房子歸還地主應不應該,房子是換的不是分的,政府歸還地主屋理當賠償。

我父親由於年老在香港生活困難,回到家鄉養老,父親連來幾封信說我弟弟沒地方住,將情況告訴我,後來還是我將換來的那間地主屋,將事情來龍去脈寫了幾封信回去,一共寫了三封信,縣省中央每地一封,這三封信是否起作用我不知道,92年我回去我弟將整個過程告訴我,說當地幹部說他裏通外國,透露國家機密(農村人到底是農村人,這都叫機密),後來上麵有通知當地政府,說海外有人反映,最後才在山邊劃了一地建了間小房居住,好壞都要講事實不要一味胡吹亂說,拿出證據才能叫人信服,關於文革我己走出一無所知不寫。

(土改家鄉見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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