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小魚子

幸福無處不在,感受到的幸福是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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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為什麽不吵架?

(2015-11-13 19:54:04) 下一個

留加女學生柳乾遇害一事讓我想到前幾年赴美僅兩個月的23歲中國女留學生姚宇在紐約法拉盛繁忙街區

被一名墨西哥裔男子拖入後巷強奸,並被一根金屬管狠狠敲打頭部致腦死亡的事件,新聞中說是起因是

姚宇與那名男子在街上交錯時身體有碰到而引發口角。痛心之餘,感覺有必要來談談安全常識問題.

 

一個高中同學的女兒要到美國留學,同學非常擔心的是安全問題,這讓我覺得很有意思。因為我們在美

國生活久了,從來不覺得安全是個問題,租房子住也好,自己買房也好,從來沒有安裝防盜門防盜窗,

偷盜,搶劫似乎是離我們很遙遠的事情。我在美國每天背的包從來都不拉上拉鏈的,兒子上高中的時

候,開一輛舊車,滿處亂跑,從來都不鎖車門,我們很擔心,倒不是怕車被偷,而是怕他放在車裏的在

國家實驗室工作時掛在胸前的名牌被人順手牽羊。我是一個網購控,除了食物,每年在網上花出去的錢

遠遠超過去店裏消費的,包裹送來,貴如筆記本電腦,蘋果產品,聰明手機等也都是在門口一放,從來

沒有丟失過,以至於偶爾有什麽東西寄來需要我們簽字才能領取就覺得很麻煩,因為還得請假在家裏等

或者跑到郵局去取。但是回國的時候就覺得很不安全,出門時不僅把包的拉鏈拉好,還移到胸前,用手

護著,總是擔心會被搶了,或者被偷了,尤其是護照等證件放在裏麵的時候,因為一旦遺失,補起來會

非常麻煩,而且很花錢。我感覺同學送女兒到一個有著非常好社會秩序的國度留學,擔心安全問題,有

點不必要,更何況,美國的大學一般都在小鎮上,居民往往是這個大學的師生,一般社會治安都是良好

的。不過也不奇怪,我剛到美國的時候,去某個小學聯係兒子入學的事,看到走在我前麵的女士挎包塞

得滿滿的,口子大開,要偷他包裏的東西,估計技術再差的小偷也能上手,其實根本都不需要下手,隻

要等在後麵揀就可以,因為她步子邁得雄赳赳氣昂昂的,包裏的東西自動會掉出來了。她並不是忘了拉

上拉鏈,感覺她可能從來都沒有認為包的拉鏈需要拉上,因為東西掉地上經人指點撿起來後,她還是那

麽大大咧咧地敞著包往前走,我當時覺得美國人實在是太沒有防範意識了。可是10多年住下來,自己也

變得大大咧咧了。

 

這樣開頭並不是要說在美國就可以不要安全意識。不是!我認為在美國,要麽不出事情,一出事情往往

是惡性的,很多時候會生命攸關。美國人沒有吵架的習慣,不會為一點小事吵幾句來解氣,像走在路上

不小心撞到別人,很多時候說聲對不起就完事了,但是碰到心理不健全的人,他/她不會跟你吵架論

理,他也許會立即要你的命。所以,在美國生活,了解美國的社會文化,有意識地加強安全防範,還是

很有必要的。

 

美國人很樂於助人,在公共場合碰到困難時,尤其是女孩子,很多時候都不需要開口,就會有人來問你

要不要幫忙。但是不是在你碰到人生安全受威脅的時候。美國人從小沒有諸如見義勇為之類的英雄主義

教育,也從來不弘揚冒死救人,相反,他們從小接受的訓練就是在危險來臨的時候,首先保證的是自己

的生命安全,而把救險搶險交給接受過專業訓練的人來做。所以路見不平的時候,一般美國人做的是打

911報警,而不是拔刀相助,做無謂的犧牲。因此像好少年賴寧救火而葬身火海的事情在中國會寫進教

科書當作英雄來傳頌,在美國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參與組織救火的單位肯定要吃官司的。美國人很明

確的是救火不是小孩子應該參與的,不僅小孩子不應該參與,沒有接受過救火訓練的成人也應該遠離,

市民的責任是報警,讓警察和消防隊員來救火。如果有小孩子去參加救火而出了事故,那肯定是有責任

人要負法律責任的。因此上麵提到的姚宇事件,據說墨西哥男子對姚宇施暴時周圍不是沒有人,可是就

是沒有人出麵製止,中文的新聞裏對此充滿了抱怨和職指責,覺得人不應該如此冷血。可是對美國人來

說,不施救是正常的,不會有輿論的議論紛紛。你去救了,萬一失手把人打傷了,打死了,對方或者家

屬肯定會起訴你,那時候,可是沒有人會來救你的,美國的法律隻保護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將對方置

於死地的行為,旁觀者因為見義勇為將正在糾紛中的一方打傷或打死是法律所不允許的。這不是冷血還

是熱血的問題,這是法律的製約和社會文化的不同。

 

美國人不會吵架。他們碰到不平事,輕的一笑了之,重一點的投訴,再重的就是打官司,從來不會嚐試

出口傷人,拳腳相加,或者打上門去。所以在美國如果看到街上有人指著對方鼻子罵街,那還真是新鮮

事。而中國人不一樣,為一點小事發生口角,繼而惡語相向,甚至大打出手,是司空見慣的事情。小到

不小心碰到一下身體,大到醫療事故出了人命,中國人本能的反應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

我,我必犯人”,嚴重一點就是“以牙還牙,以命償命”,甚至還有“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所以,

在公共汽車上被人踩了一腳,踩的一方也許沒有意識很快說“對不起”,被踩的一方就算是不破口大

罵,白上一眼大概也算是一個正常的反應。如果碰到出了人命,抬屍鬧事,打上門去,獅子開大口似乎

還滿有道理的。中國人對罵人和被人罵是見怪不怪的。從小到大,不被人訓,不被人打似乎是不可能

的,父母打罵孩子不僅合理,似乎還必不可少,因為我們信奉的是“棍棒出孝子”和“養不教父之

過”。長大了以後,我們有權了,有錢了,至少是有孩子了,於是我們也有訓人的機會了。所以中國人

吵架,很多是過過罵人癮,一般不會要人命的。吵架的時候,總是會有看客,總是會有好心人拉架,吵

完了,氣也消了,哪一方都隻認為自己被冒犯了,不認為自己也冒犯了別人。可是美國人不同,他們從

小到大很少有吵架的示範。一般美國人如果在公共場合不小心碰到別人的身體,譬如踩到別人腳了,會

馬上說“非常對不起”誠懇地表示歉意,被踩的一方一般會說“沒關係”或者笑一笑。如果碰的比較嚴

重,需要看醫生,大概會打911讓警察介入,下一步大概是雇律師起訴理賠,我本人沒有碰到也沒有聽

說過這樣的事。在美國最容易出的糾紛應該算是汽車的磕磕碰碰,不小心撞了別人,被別人撞了,時有

發生,可是在事故現場不會看到吵架,至少我在美國生活的10多年裏一次都沒有看到過,相反美國人撞

了車,過失也好,雙方都有責任也好,通常的做法是不吭聲,就算是很明顯的完全是某一方過失,過失

的一方也不吭聲,連道歉也不說,而被撞得一方也不會指著對方的鼻子罵“瞎了眼”之類的。無論是輕

輕的擦碰,還是重重相撞,雙方當事人隻是打911,報告事故的地點,有沒有人受傷等客觀的信息。等

警察到場以後,會先接受警察問話,然後交換保險公司信息,然後回家各自向保險公司報案,餘下的一

切皆有保險公司來處理。這樣的程序下,架如何吵得起來?所以美國人很習慣被人起訴,甚至可能因此

傾家蕩產,但是非常不知道如何應對別人的辱罵。就這一點,我想來想像一下姚宇與墨西哥男子糾紛的

起因。新聞說糾紛的起因是姚宇和這個醉酒男子在街上相向而過的時候,碰到一下後引起口角,可能是

這個男子撞到了姚宇,姚宇可能按照國內的習慣罵了他,其實到美國才兩個月的姚宇的英語應該還沒有

達到吵架的水平,但是她臉上表現出的那種破口大罵的的神態可能霎那間激怒了這個男子。。。。。。

事情是不是真的如我想象並不重要,我這裏想由此引申一個安全常識的問題,就是在美國,(其實在國

內也是一樣),如何淡然麵對小衝突和小吃虧,如何避免與人發生衝突,是一個值得重視和學習的過

程。

 

我在美國生活多年來養成的一個習慣就是走路時避免與陌生人交錯,除非萬不得已,尤其跟看上去麵不

善的人,因為搶劫或者劫持什麽的都是因為與罪犯距離很近引發的。在行人稀少時,我通常會非常警

惕,如果遠遠看到對麵有人過來,我通常會在適當的距離的時候,過到對麵的道上走,等對麵的人走過

去了再回到原來的道上;有時候走在某個男人的後麵去停車場,如果當時人車都很少,我會放慢腳步,

等與前麵的人有足夠遠的距離時再往前走,或者換另外一條路走,這樣做隻有一個目的是避免與陌生人

有交錯的時候,也就不給對方有任何可能傷害到自己的機會。對於在學校念書的女孩子,如果碰到需要

獨自在晚上走路回家,感覺不安全,可以打電話給學校的保安部門要求陪同,一般學校都會有這樣的服

務的。我想象當時姚宇一定沒有這方麵的意識,要不然,碰到一個喝得醉熏熏的人迎麵走來,第一反應

就應該是離他遠一點。如果是我,我一定會拐進一家商店,或是過馬路對麵;如果被人撞到,不要說是

醉酒的人,就算是正常的人,隻要沒有被撞到要去醫院的程度,也就原諒對方了。素昧平生,撞到了一

定是不小心,得饒人時且饒人,其實我們自己也會不小心撞到人的。 碰到醉漢,就算是被撞了,也是

快點躲開,而不是跟他去論理,以避免進一步的傷害。很多時候一時的解氣可能把自己帶入困境,尤其

是當你麵對的是不善於吵架或者不會吵架的人,很有可能是殺身之禍也不一定。

 

我多年前在南方某地讀博士,那其實是個非常安全的大學城。我當時住在學校旁邊研究生宿舍區,走路

10-15分鍾就到辦公室。我通常在辦公室學習到半夜12點以後走路回家,連著好幾年都沒事。臨到畢業

的一天晚上,也是半夜時分,我從辦公室走回家,進入宿舍區的入口就離我們家很近了,這時看見四個

十六,七歲的男孩子從我家那個樓穿行出來,並在那裏逗留,其中一個推著自行車。我一看到他們,馬

上想到的是我不能回家,因為如果他們發現我一個人住的話,或許會引來麻煩。我若無其事地繼續往前

走,他們隨後也跟了上來,其中騎自行車的那個很快就追上來,一邊腳踮著地慢慢往前行,一遍來跟我

搭訕,我不吭聲,繼續快速地往前走,不遠就看到前麵那幢房子一樓二樓兩個房間都還亮著燈,兩家都

是我朋友,我就徑直朝那個方向走,給人的感覺是那就是我的家。那個推自行車的人還在旁邊跟著我,

說一些“你好,你叫什麽名字”之類的,其他的三位走在後麵,相互之間嘻嘻哈哈,沒有要來騷擾我的

意思,讓我略微寬心。我突然大聲說“走開!”把他嚇了一跳,然後快步地走到那個樓前,跑上樓梯,

敲門進入我朋友家。等那幾個人走遠了,我才回家。深夜獨自走路首先要非常警惕,碰到異常情況一切

要以如何讓自己安全且不留後患來行事,原則是讓自己盡快擺脫異常情況。

 

在美國,因為用信用卡又方便又安全,現金似乎是可有可無的,可是從安全的因素考慮,口袋裏應該備

有適當的現金,碰到搶劫,很多時候這些現金是救命的。去年至少發生過兩起搶劫殺人事件,跟錢包裏

現金不足有很大的關係。一件離我很近,我所工作的大學醫學院的一個年輕的美國人,剛剛從別的大學

過來,準備先幹一年活,再讀醫學院。星期天從紐約坐火車回來,當時是晚上11點多,他住的公寓離火

車站相隔4個街區,走路也就10-20分鍾,進入他所住的公寓區時,碰到一男一女(黑人)搶劫,他把錢

包給了他們,可能是因為錢包裏沒有現金,這兩個人就拿出刀把他捅死了。當時他正在跟遠在佛羅裏達

的母親通電話,母親聽到兒子慘叫中死去,是何等悲慘的事;另一件發生在西雅圖,有個中國人從東部

飛過去參加某公司的麵試,當天晚上去朋友開的理發店理發,出來的時候也是晚上11點來鍾,也是碰到

一男一女(也是黑人)搶劫,這個人錢包裏隻有17美元,結果被槍殺了。關於如何應對搶劫,我跟兒子

還特別探討過兩點:第一,錢包裏放多少錢合適?沒有錢或者很少的錢肯定打發不了搶劫者,但是給很

多錢也許會誘發搶劫者的貪婪心而引發新的危險,搶劫者如果發現你很有錢,也許想要的更多。第二,

錢包應該是遞給對方好,還是扔出去好?扔出去的好處是趁對方去見錢包時你有機會逃開,但是也有可

能因為此舉激怒對方,而被一槍斃命。對這些問題,其實什麽沒有標準答案。

 

一般來說,刑事案件的絕大部分都是跟黑人有關,所以,買房租房也好,飲食娛樂也好,一定要遠離黑

人區,這是最最基本的安全常識,也是一切行動的準則,倒不是說黑人裏沒有好人,事實是黑人惹事幾

率要比白人大很多。我曾經居住的城市犯罪率居全美第二高已經有10來年之久,看本地新聞,平均一天

一起殺人案件隻會是說少了,但是實際上絕大多數發生在黑人密集的城東南區域,據說如果住在那一

帶,要看槍戰片都不需要進電影院的。而以白人為主的城北區域,就沒有什麽安全的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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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y5840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成功的海龜' 的評論 : 謝謝你的鼓勵,好像沒有字體和行間距可調,我調成隔行的了,是不是好一點。
成功的海龜 回複 悄悄話 樓主寫得蠻好。讚一個。
另外我提個小建議,你能換個字體嗎?你的文章行間的距離很緊,讀起來眼睛很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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