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筆由墨

不想那玉堂金馬登高第,隻望能高山流水遇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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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封檔案》拾遺之029:供春壺的失落

(2023-11-25 11:05:23) 下一個

《塵封檔案》拾遺之029:供春壺的失落

一、名壺失竊

    一個身穿藍布長衫的中年男子,來到了開封市公安局大門口,對值勤警衛說有緊要事情求見吳傑局長。當時的開封,是河南省的省會所在地,一般說來,一個普通市民要向省城的公安局長當麵反映情況的難度是可想而知的。所以,這人理所當然地遭到了拒絕。不過,他獲得了一個跟市局秘書股(相當於後來的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小彭見麵的機會。

    這個名叫裴倫的男子所反映的情況確實很緊要——他的一把紫砂壺失竊了。

    失竊的是一把提梁壺,通體暗紫色,通高21厘米,口徑10厘米,坯體堅韌洗練,表麵有極細小的針狀砂粒,具有明代中期製作的紫砂壺的那種古樸簡練的明顯特點。在六十年前,並不是所有明清年代的紫砂壺都會被視為古玩珍品的,老百姓家裏常見到用老祖宗傳下來的古壺泡大葉茶的。所以,當裴倫在發現茶壺失竊後急急去第二區相國寺派出所報案時,接待警員並未重視,三言兩語就把他給打發了。裴倫大惱之下,繞過二分局直接奔市局要向吳局長當麵報案。因為——失竊的乃是一把供春壺!

    對紫砂壺曆史沒有接觸過的人,對於“供春”這個名字可能陌生,但是,隻要對紫砂壺曆史稍有接觸的人,這個名字可謂如雷貫耳。供春與紫砂壺,有著達摩與少林武功幾近相同的關係。有研究者提出觀點說,迄今為止,中國的紫砂壺史是從供春、時大彬開始的。而時大彬,通常則被研究者認為是供春的徒弟。由此,可見供春大師在紫砂壺曆史上的地位之高。

    供春,明朝正德年間宜興人氏,原是一個吳姓顯宦的家僮。據《宜興縣誌》記載。“明代正德年間(公元1506年-1521年),提學副使吳頤山,攜帶書僮供春,讀書於湖滏金沙寺中。”另一部史籍《陽羨名陶錄》說:“供春,學憲吳頤山家僮也。頤山讀書於金沙寺中,春給使之暇,竊訪老僧匠心,亦淘細土為坯……今傳世者,栗色暗暗,如古金鐵,敦龐周正,允稱神明垂則矣。”誰也沒有想到,這個書僮竟然就在侍奉主人的空閑時間裏,學著金沙寺僧人製作紫砂壺的樣子玩兒似的捏製出了舉世聞名的“供春壺”,成為一位“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藝術大師。供春由此脫穎而出,幾年後,他徹底擺脫廠仆童生活,開始專門從事製作紫砂壺。供春是紫砂壺史上最負盛名的一位藝術大師,他的作品造型新穎精巧,溫雅天然,質地薄而結實。在當時,“供春壺”就已經深受人們珍愛,競相收購,作為稀珍品收藏。

    接待裴倫的小彭,恰恰是一個出身於北京古董商家庭的北大曆史係學生,是當時革命隊伍中少有的知識分子。他不但知道各類古玩的大概,還跟著爺爺老爸學得了一些鑒別古玩的本領。當下聽裴倫說到供春壺,不由得就是一個激靈:須知早在清朝中葉開始,“世上是否還存在著供春壺”就已經成為紫砂界的一個長期研究考證的大課題了。這個問題直到1928年才由一位名叫儲南強的宜興名人在逛蘇州古玩地攤時以一枚銀洋覓得一把異蓋(指壺蓋非原配)供春壺而有了答案。儲氏嫌該壺異蓋風格與原壺不合,遂請現代製壺名手裴石民重做了一個樹癭形狀的壺蓋相配,收藏了這把名壺。後來該壺情況如何,小彭就不得而知了(按:現收藏於中國曆史博物館)。深諳供春壺珍稀程度和價值所在的小彭當下就安撫住裴倫,隨後立刻向吳傑局長匯報了這一情況。吳局長聽了拍案驚言“案情重大”,遂下令由市局、二分局和鼓樓派出所抽調精幹刑警組建專案組對該案進行偵查。

    專案組了解了紫砂壺失竊情況:這把紫砂壺是裴家祖上留下來的,長期以來,裴倫一直不知道這是一件國寶級的古董,每天沏茶喝著。直到三個月前一位名叫康恒恩的懂行朋友來訪時偶然發現壺把下的款識竟是“供春”兩字,當場道明,這才知道老祖宗竟然給自己留下了一筆價值巨大的遺產!(上述儲南強的那把供春壺,1930年代前期英國商人曾開價二萬英鎊欲購,後日本人還曾開出過五十萬元大洋的價錢意欲收購)裴倫於是就將這把紫砂壺洗淨,專門請人定製了一個紫檀木匣子珍藏於內,放在臥室的衣櫥裏。裴倫在煤炭公司當職員,事兒比較多,但隻要有空在家,就會情不自禁取出寶壺喜滋滋地觀賞把玩。今天輪到裴倫休息,上午忙完家務後,他照例擦淨桌子,讓妻子把寶壺拿出來。這時,方才發現木匣裏已經空空如也!

    此時,1950年3月20日上午9點20分,距上一次往衣櫥裏放進紫砂壺相隔61個小時。

    偵查員還從裴倫處了解到,從一月中旬由康恒恩點破該壺“身份”以來,連同康恒恩在內一共隻有三個外人知曉該壺,另外兩個是古玩掮客潘複和仇鶴壽。

    專案組長、市局刑隊副隊長包啟明召集全組四名偵查員分析了上述案情,決定先從康恒恩、仇鶴壽、潘複三人著手進行調查。

    仇鶴壽、潘複所從事的職業注定其行蹤不定,當天偵查員沒有找到這兩人。那個康恒恩倒是很容易地找到了,他在二區相國寺小學教書,是個戴著眼鏡、臉色蒼白像是患著肺結核的四十來歲的瘦弱男子。偵查員跟他聊下來,證實了失主裴倫所言情況完全屬實,確實是懂些紫砂壺的康恒恩發現那是一把供春壺,而他之後沒對任何人說起過。至於20日上午9點20分之前的61小時內康恒恩的行蹤,則有學校方麵證實他白天在進行正常教學活動,業餘時間也在學校(他是單身,住在學校的),沒有作案時間。

    這樣,康恒恩的線索就不存在了,專案組指望從另外兩個對象那裏獲取破案線索。

二、鐵頭猢猻

    次日,專案組獲知另一對象潘複在家,偵查員柏山、季賀節遂登門走訪。潘複是祖傳古玩掮客,到他這代已經是第四代從事這一行了。柏、季兩人跟這樣的主兒打交道,心裏有點小小的怵意,主要是擔心對方圍著古玩繞圈子,說半天還回不到主題上,白白浪費時間和精力。開封搞古玩的人很多,偵查員以前曾經碰到過這種家夥。

    幸好潘複不是此類人,他聽偵查員說明來意後,先是露出大吃一驚的神情,說老裴這是怎麽弄的,家裏有這麽一把價值連城的古壺還不知道藏好?換在我,啥事也不幹了,就在家裏守著古壺吧。然後言歸正傳,沒等偵查員開口詢問他的行蹤,就主動將自己這四天的活動情況和盤托出了:有一個江湖上的朋友,捎來信息說鄭縣(即鄭州,民國時是“鄭縣”,建國初期人們還是習慣這樣稱呼)有人要出售一些古玩,請他去看看。於是,他就於3月17日上午過去了,直到昨天晚上才返回開封。說著,拿出了往返火車票。至於生意談得怎麽樣,隻字未提。

    偵查員少不得要問明鄭州那人的姓名住址,立刻進行調查。開封距鄭州不過百裏地,放在今天,開車上高速公路打個來回連同調查半天時間足可搞定。但當時公安窮,沒有這等實力,路況也沒有那麽到位,所以隻好去郵電局發加急電報委托鄭州警方協查。這麽一來一去,等到鄭州的電報回過來,已是下午三點了。鄭州回電證實了潘複的陳述,於是,潘複也沒事了。

    另一個對象仇鶴壽,是在兩天之後的3月22日才找到的,還是通過派出所布置的治安積極分子在仇家周圍日夜留意的結果。消息報來,專案組長包啟明便點了偵查員柏山、老周:“咱三個走一趟!”

    這兩天裏,偵查員已經兩次約見失主裴倫,獲知了一個情節:仇鶴壽是以做紫砂壺中介生意為主的古玩掮客,自從他得知裴倫有一把供春壺後,一個多月以來曾七次登門。第一次是由康恒恩陪著來的,介紹說仇鶴壽是開封地麵最有經驗的紫砂壺鑒定人,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專家,差不多可上電視替老百姓鑒定紫砂壺了,讓裴倫把古壺拿出來請仇鶴壽鑒定,以便有一個權威性的結論。仇鶴壽的鑒定結論是:這確是一把供春壺,而且是供春大師的晚年作品——那就更為稀珍了。

    之後,仇鶴壽就單獨登門了,每次不說別的,就是要替裴倫介紹下家把供春壺賣出去。這人口才極佳,尋常一樁事都能被他說得天花亂墜,別說以這麽一把古壺為話題了,一次比一次說得精彩。可是,裴倫就是認定宗旨不鬆口,最後實在被他說得煩了,幹脆就下了逐客令,說以後你別再來了,來了我也不會讓你進門的。仇鶴壽聽後愣了片刻,咬牙切齒道:“老兄啊,你會後悔的!”言畢,連聲冷笑,揚長而去。

    有以上這段情節,專案組就更對仇鶴壽懷疑了。此刻包啟明三人登門,開門見山就問仇鶴壽自3月17日以來的活動情況。仇鶴壽已經知曉裴倫的古壺失竊,說難道你們懷疑我跟那把供春壺失竊有關?老實說,我對那把壺沒多大興趣,告訴你們,那是一把假供春壺!偵查員當然沒聽他的胡扯,盯著追問活動情況。仇鶴壽隻好開口道明,說他去徐州、南京收購古玩了。

    那好!你把車票拿出來,還有住宿發票什麽的。

    車票?我要保留車票幹嗎?又沒地方給我報銷,向來都是隨乘隨扔的。住宿發票?我是一個窮掮客,哪裏住得起旅館,坐的都是夜班車,要不,就在候車室裏蜷著眯一會就是了。嗬嗬!

    那你找了些什麽人談生意?可以證明你確實去了徐州、南京的?

    嗬嗬,不好意思,讓您幾位失望了:我是逛了地攤,都是陌生人,我也記不住人家,人家也記不住我。

    如此,那就隻好把仇鶴壽帶列局子裏去審查了。

    像仇鶴壽這樣的老江湖屬於“鐵頭猢猻”一類,又有著那麽一副好口才,並不是換個地方就肯交代的。這樣,三個偵查員一直跟他耗了四五個小時。以仇鶴壽的鐵頭猢猻本領應該是還能泡下去的,可是他漸漸地精神不支了,先是不住地打哈欠,然後是鼻涕眼淚不停地淌。原來這主兒是個癮君子,解放後不顧人民政府禁毒令還在偷偷地吸毒,此刻毒癮犯了,就撐不住。

    那該交代了?不,他還是九供不離一辭。偵查員正惱火無奈的當兒,有人來給他們解圍了!來人是仇鶴壽的老婆譚氏,先前刑警登門帶走丈夫時,她不在家,外出走親戚去了,回家後才知道丈夫已經折進局子了。為什麽事呢?因為仇鶴壽出門時嘀咕過兩句被鄰居聽見了,所以就告知說是說不清楚上幾天的行蹤活動情況。譚氏是個有名的潑婦,當下就惱火了,倒不是惱刑警,而是衝著丈夫來的,說不就是去朋友家玩了幾天嗎,有什麽說不明白的?於是,她就直奔公安局,來替丈夫代為說明了。

    這一說明,盡管可以證明仇鶴壽與古壺失竊案無關,但仇鶴壽卻因此而吃了一紙逮票!怎麽呢?原來,仇鶴壽是一貫道分子,開封的一貫道其時已經打擊過一次,抓了些主要骨幹。仇鶴壽等一班屬於“二梯隊”的頑固會徒認為替代“一梯隊”的機會到了,經過一段時間的蟄伏後,見政府並無進一步行動,就蠢蠢欲動決定“整頓組織”。上幾天,仇鶴壽就是應同黨之邀,前往郊區郭莊劉某家密議此事的。劉某與仇鶴壽交往多年,譚氏是知道的,仇鶴壽這回去郭莊,譚氏也知曉,但她並不知道丈夫是去策劃“整頓組織”的,隻想替丈夫開脫,就奔公安局來了。

    這樣,警方意外破獲了一起反動會道門案件,但專案組諸君卻樂不起來,因為線索算是徹底斷了!

三、寶壺回歸

    線索斷了,案子還得查下去。專案組舉行會議分析了案情,決定從紫砂壺被竊的環節進行調查。

    裴倫是把紫砂壺藏在臥室內那口大櫥的抽鬥裏的,當初案子發生伊始刑警前來勘查現場時,曾指望能夠獲取案犯的指紋,不過沒有成功。因為這口大櫥的外部已經讓每天早晨都勤於打掃衛生的裴妻照例用濕布擦拭得幹幹淨淨了。那麽,櫥內抽鬥表麵是否留有案犯指紋呢?答案是:可能留有,不過無法獲取。因為裴倫每次賞玩紫砂壺前,都是戴上紗手套的,而抽鬥年代久遠榫頭鬆散導致很緊,難免要在拉手上多多用勁,結果就把上麵案犯可能留下的指紋弄沒了。

    指紋指望不上,偵查員就從案犯潛入裴家作案這一點上著手考慮:首先,案犯肯定是知道裴家的房屋內部結構、全家四口的活動規律,然後伺機潛入現場作案的;其次,大櫥、抽鬥都沒有鎖具,可是裴家外出時大門當然要上鎖的,案犯隻有在裴家無人時才有進入現場作案的條件,而裴家的這鎖並未被撬壞,所以,案犯應該是持有裴家門鎖鑰匙的。案犯是如何獲取鑰匙的?這就是一條線索。

    於是就向裴倫夫婦了解相關情況:裴家夫婦這年都是四十掛零,分別在郵局、商店上班,每人持有一把鑰匙;有子女各一,一個12歲,一個9歲,都在附近小學讀書。兄妹倆合用一把鑰匙,由哥哥保管,拴了段雙股納鞋棉麻混搓的細繩整日掛在脖頸裏的。問下來,這三把鑰匙向來都是外出不離身的。那麽,家裏是否還有第四把鑰匙呢?也沒有。

    偵查員再問:鑰匙外出不離身,那麽,回家後是否離身呢?這個,倒是有離身可能的,主要是孩子,回家後因為玩耍時要爬上趴下的,鑰匙懸在胸前總是一個妨礙,所以習慣於取下來往客堂一側牆上掛日曆的釘子上一吊。

    偵查員於是有理由認為:案犯是利用這個機會獲取了鑰匙印模後偷配了鑰匙,然後乘裴家無人在家時潛入現場作案的。

    這樣,往下就是追查那個偷配鑰匙的主兒了。專案組分別跟裴家人談話,連那個年方9歲的小女孩也沒放過,把自元月間裴倫知曉自己擁有一把供春壺一直到3月20日發現該壺失竊以來凡是到過裴家的人——包括大人小孩在內——都一一羅列出來,還得有來訪的時間,因為既然認為偷配的應該是孩子的那把鑰匙,那就必須具備一個基本條件:當時孩子是在家的。這當然很難為裴家四口的,而且一下子還說不清楚,所以這項工作斷斷續續進行了三天。裴家平時來人不算多,排下來這段日子裏一共有大人小孩合計39位。由於3月間有寒假,孩子放假在家,所以能夠去除的不過13人。餘下的26人中,4位是裴家從新鄭來拜年的親戚,他們並不知曉裴倫擁有供春壺之事,所以可以去除。剩下的22人中,已經調查過的那三個對象康恒恩、仇鶴壽、潘複都不在內,他們盡管來過裴家,但當時孩子在上學,沒有獲取鑰匙印模的可能。

    往下,就是從那22人中查找嫌疑對象了。專案組為此忙碌了七八天,最後竟然沒有一個有作案條件的。

    這條原先抱有很大希望的路斷了,專案組隻好另外考慮開辟新的蹊徑。新路是有的:既然案犯是乘裴家無人之際潛入作案的,那麽,他在潛入的過程中,是否曾被哪個鄰居看見了呢?如果正好看見,那就是一條比較牢靠的線索了。

    於是,就循著這個思路展開調查。一共耗費了三天時間,查下來也是一片空白。

    至此,線索完全斷了。此時,距案子發生已有一個月。這段時間,吳傑局長對該案甚為關心,多次讓秘書股或者自己親自給專案組打電話詢問偵查情況,專案組長包啟明隻覺得臉麵無光,好生慚愧;其他組員也是垂頭喪氣,一臉沮喪。4月20日,吳傑把專案組成員召集到他那裏,開了個會,主要是給大家打氣鼓勁。勁是鼓起來了,可是會後線索還是未能查摸到。又過了一個星期,局裏來了通知:暫停專案偵查,專案組成員集中到市局臨時成立的“勞動節治安保障辦公室”作為機動力量參加治安保障工作。包啟明聽了心裏一涼,暗忖這是一個信號,看來節後專案組要解散了。

    果然,5月2日就來了通知,沒說解散專案組,隻是讓大家回到原先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去。

    包啟叫唯有長歎,對四名部屬說中午大家一起吃頓散夥飯吧,我拿傷殘金請客。於是,一幹人就去了一家燴麵小店。那時還沒有甚麽“禁酒令”,於是就喝酒,還要了白酒。不過這酒沒喝成,眾人剛剛斟到杯裏,秘書股那個最早接觸紫砂壺失竊信息的小彭騎著自行車匆匆趕來,說原來你們在這裏啊,吳局長讓你們立馬過去!

    原來,發生了一個戲劇性的變化:裴倫今天輪休,在家整理東西,打開大櫥抽鬥把裏麵的東西取出,拿到那個原先裝紫砂壺的木匣時,覺得沉旬甸的,打開一看,那把紫砂壺竟然已經回歸!驚喜之後,便捧著木匣前往派出所報告。派出所還沒遇到過這等事兒,當下就向二分局報告,分局再向市局報告。於是,吳傑就下令召集專案組成員,重新下達偵查令,要求查清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

    專案組接受任務後,決定先對紫砂壺進行鑒定。開封地麵上的幾個識貨的古玩行家——用現在的說法就是專家了——都被請到公安局,仔細鑒別的結果是一致認定這確實是一把供春壺。但包啟明有點懷疑這個結論,說我聽說如今世上隻剩一把缺失了原蓋的供春壺,就是這把壺那幾位鑒定人也沒看到過,他們憑什麽認為這是一把供春壺呢?還是另外設法找牢靠的識貨人再看看吧。

    在物色牢靠鑒定人的當兒,專案組又把裴倫全家請來,請他們看看這把壺究竟是不是原先那把。兩個大人看下來,點頭;可是,輪到兩個孩子看時,卻搖頭。怎麽呢?原來,當初還沒發現這是一把供春壺而隻是一把普通茶壺時,兩個孩子曾在一次玩“藏東西”遊戲時,妹妹把那張要藏起來的郵票蘸了水粘在茶壺底下。哥哥因為沒找到而失敗了,最後揭曉藏物時,兩八孩子清楚地記得壺底下是有一個芝麻大小的凹坑的,可是,眼前這把壺的底部卻沒有這個微小的痕跡。

    專案組很重視孩子的說法,次日,派專人攜壺前往蘇州蘇南文物管理委員會。那裏,收藏了儲南強捐獻出的那把供春壺,相信由文物專家比照供春大師的真跡是能得出準確結論的。

    三天後,鑒定結論出來了:送鑒物是最近仿製的贗品!

四、案犯落網

    專案組於是恍然大悟:原來這是案犯玩的一招“狸貓換太子”!

    但是,眾人倒是喜上心頭:這倒也好,這就是一條線索。一番商議後,定下了措施:一是讓裴家往外放風稱紫砂壺找到了,藉以蒙蔽案犯;二是立刻派員前往蘇州蘇南文物管理委員會的專家請教贗品壺的仿製過程,以便製訂偵查方案。

    當晚,包啟明即帶偵查員柏山、季賀節搭乘夜班火車前往蘇州。次日抵寧,直奔蘇南文物管理委員會。向專家請教下來,得知這把贗品壺製作精良,惟妙惟肖,幾可亂真,顯然出自宜興某個製壺高手之手,因為是特製的,工價肯定驚人。偵查員於是決定前往宜興訪查。

    三人坐在長途汽車上,猶自惦念著案情,不便交流,就寫在紙上傳來傳去交換觀點。抵達宜興時,第一步調查措施就已經形成了:案犯肯定是開封那邊的,他到宜興來定製贗品壺,到達後肯定要找家旅館下榻的,所以,調查此人可以先從旅館住宿登記資料開始。

    這個思路是準確的,在宜興縣公安局的配合下,當天就查明3月29日有人持開封戶口本前來宜興縣城“望福旅社”住宿五天,但旅館人員記憶中其實隻在旅社住過一個晚上;4月19日,此人再次下榻該旅社,於次日退房離開。

    這個旅客,就是前述那個發現裴倫持有供春壺的康恒恩!

    據望福旅社方麵反映,康恒恩第一次下榻時,曾向他們打聽過當地製作紫砂壺的行家高手情況,旅社張老板向他推薦了西諸的製壺高手黃複興。於是,偵查員就去找黃複興,黃證實康恒恩確實去找過他,拿出一把供春壺要求仿製,他覺得難度特高無法勝任而拒絕了,但向對方介紹了他的師兄管阿根,說管師兄本領比他大,仿製名壺頗有經驗,讓康恒恩去找管師兄。

    於是又去向管阿根調查,管承認他應康恒恩之求仿製過供春壺。當時康恒恩找上門來,稱隻要製成,價錢隨他開。管阿根受此誘惑,開價1200萬元(舊版人民幣,合新版幣1200元)接下了這筆生意。這個金額,在當地已經可以用來造一幢兩層樓民居了。按照規矩,為防止壺匠損壞、調包原壺,管就邀康恒恩留下監製。考慮到燒製時損耗較大,贗品壺一共製作了七把。康恒恩一直監製到管阿根完成了生坯泥壺、浮雕裝飾,原本是想看著燒好後直接拿走的。可是,紫砂壺是整窯燒的,管阿根隻是製壺匠,不是燒窯匠,所以隻能把生壺拿到朋友的窯上去燒,這就需要等人家湊齊夠燒一窯的壺後才生火開燒,康恒恩不可能再等候下去,於是就離開了。4月中旬,贗品壺燒成了,七把燒壞了五把,兩把沒壞的隻有一把是優質品。康恒恩接到電報火速趕來,看著覺得很是滿意,就付清了餘款,當場把那六把不合格的贗品壺砸碎了,告辭而去。

    偵查員要把該案辦成鐵案,隨即又去找了那個燒窯的汪師傅取了證,這才給留守的專案組成員發急電讓即刻拘捕康恒恩。

    次日當包啟明三人返回開封時,康恒恩已經交代了犯罪事實——

    康恒恩當初識得裴倫家有一把供春壺時,激動之下脫口而出道出真情,之後他就後悔了:如果不說破,以後找個借口隻需花些許小錢就能哄得這把寶壺。之後,他就處心積慮盤算如何獲取該壺。最後,想出了“先竊後換”的主意。於是開始實施,先得獲取鑰匙。這於他是小事一樁,他抽了個空閑去了裴家孩子讀書的第二中心小學,瞅得午後那男孩正玩得滿頭大汗時現身,送他一小包蜜餞,說你這樣熱應該把外麵的毛衣脫下來,一會兒進教室上課時再穿上,免得感冒了。男孩跟常去他家的康恒恩很熟,自是惟命是從,脫衣時,得取下脖頸上掛著的鑰匙,康恒恩在旁邊替他拿著,乘機在預先準備好的橡皮泥上拓下了印模。為確保犯罪方案實施得萬無一失,康恒恩特地去購置了鑰匙坯料及工具,自己動手偷偷配製了鑰匙。

    3月18日下午,康恒恩利用學校組織學生前往裴家附近的戲院參加戰鬥英雄事跡報告會的機會,中途悄悄溜出來,潛入裴家下手行竊。之後,他讓從事醫生職業的妹夫以“肺結核待查”的理由開了一周病假,謊稱前往南京檢查身體,前往“紫砂壺之鄉”宜興花了重金仿製名壺,取回贗品壺後回家“做舊”。5月2日下午,乘裴家全家外出訪友之際,潛去將贗品壺放入櫥中。在康恒思想來,這把贗品仿製得足可亂真,可以平息公安對該案的偵查了,哪知,此舉反倒使其罪行暴露無遺。

    康恒恩於1950年7月被開封市軍管會判處無期徒刑,10年後死於勞改農場。

    從康恒恩家起獲的那把供春壺,被送往蘇州蘇南文物管理委員會鑒定,專家得出的結論是:該壺並非供春大師的作品,而是清朝初期紫砂壺名匠陳鳴遠仿製的“供春壺”。當然,即使是陳鳴遠的作品,其價值在建國初期也已經頗為驚人了。大躍進年代,裴倫被調往武漢工作,去報到後回來舉家南遷,途中搭乘的卡車翻車,妻女死亡,父子負傷入院,那把古壺也摔得四分五裂,當時料理現場的人就隨手扔掉了。

【附錄】

本文末未見“本文轉載自《逐木鳥》“塵封檔案”係列”。應該不是《逐木鳥》的文章,似應歸入“塵封檔案”拾零。

也有說國博那把也是清仿的。國博裝修前一直在文物精品展最後一個展窗,裝修後再開館就收起來了。陳鳴遠,時大彬這都是製壺名家啊有他的壺也是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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