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筆由墨

不想那玉堂金馬登高第,隻望能高山流水遇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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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苛的戰場紀律

(2022-11-07 09:16:26) 下一個
嚴苛的戰場紀律
2022-10-28 發表於《魯冰花園地》
作者: 邵小兵
 
二戰四平(四平保衛戰)時,翟仲禹任五十六團團長,即後來的三十八軍114師342團。該團二營四連堅守的陣地是車站的票房子。四連打得很英勇,多次打退敵人的瘋狂進攻。可是,四連的右鄰保一旅的部隊沒有守住陣地,敵人突破後從翼側攻擊四連陣地,雖然我們極力抵抗,終因寡不敵眾,兩麵受敵,致使票房子陣地失守。
當時在團指揮所指揮戰鬥的翟團長看得一清二楚,他立刻趕到了四連,準備組織反擊奪回票房子陣地。這時,上級來了命令,要執行戰場紀律槍斃負責此處防禦任務的副連長。翟團長不同意,一再提出陣地失守不完全是副連長的責任。他還提出由副連長戴罪立功領著連隊衝上去。結果沒有得到上級的同意。
就這樣副連長被執行了戰場紀律。他沒有死在敵人炮火下卻在我軍執行戰場紀律時結束了年輕的生命……
這位被槍斃的副連長,臨死前,表現得很從容、淡定,他覺得丟失了陣地自己有責任,應該如此。但心裏也感到委屈和不甘。
很快票房子陣地就被四連奪了回來。但事情並沒有結束,在戰後,上級仍然要對票房子陣地失守一事繼續追究責任,還要撤職查辦連長,這次翟仲禹據理力爭,毫不退讓,雙方吵得很厲害,甚至都拍了桌子,結果是保住了連長的職務。
翟仲禹在回憶錄裏寫道:我這樣做不是為自己的部下護短。戰鬥一打起來,情況千變萬化,好多問題都不是用怕死不怕死界定的。我之所以能體諒連排的指揮員,是因為我也是從他們堆裏軲轆出來的,知道戰鬥的具體情況。
慈不掌兵。也許是上級領導指揮作戰與我站的角度不同……
古今中外,曆朝曆代,對在作戰中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的軍人進行嚴厲製裁的事件屢見不鮮,比比皆是。如:二戰初期,蘇軍西方麵軍司令員巴甫洛夫大將因玩忽職守、指揮不利等原因被處決。在一些影視劇中,經常可以看到國民黨軍隊的高官槍斃戰敗的部下的場景。人們會說:這是惱羞成怒、推卸責任和無能的表現。
共軍執行戰場紀律的案例也比比皆是,各大野戰軍中都有被執行戰場紀律的人,隻是披露出來極少。目前隻有少數幾個案例較為人們熟知,如:
一、遼沈戰役中的錦州攻堅戰,在外圍的小紫荊山戰鬥中,八縱23師68團3營8連連長因為麻痹大意、放鬆警惕,丟失了陣地,因而被槍斃了(副團長被撤職);
二、中野二十旅在包信集戰鬥中,一個營副教導員見死不救,率部逃跑,造成了我一個主力營覆沒的慘劇,結果是他被槍決,旅(團)領導也受到嚴厲的處分。
就戰場紀律而言,最嚴苛是二戰時期,蘇聯頒布的著名的《227號命令》。這條命令也因其冷酷和近乎苛刻的內容而聞名世界。應該指出的是,在國家生死存亡的危機時刻,這道命令對蘇聯取得衛國戰爭的勝利產生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其實,我軍在曆史上也有過類似的命令。遠的不說,在一九七九年對越自衛反擊戰東線戰場,戰前許世友司令員就頒發了《十殺令》,它與二戰時斯大林發布的"227號命令"有很多近似之處。據當時聽到"十殺令"的官兵講:"十殺令"傳達後,不少人都膽顫心驚、議論紛紛。不過這道命令並沒有執行,否則150師的一個連集體投降的事件,被交換戰俘放回的幹部也隻是判了刑,並沒有被殺頭的。而戰士則繼續服役,直到到期滿退役。
有人會問?為什麽近代的西方國家的軍隊很少聽說執行戰場紀律殺人的事情(他們打罵部下、判刑和撤換指揮官非常之多)。這也難怪,受傳統文化的影響、理念和曆史背景的不同,決定了認知的差異,他們還有讓人啼笑皆非的投降規定呢。所以,朝鮮戰爭中的"聯合國軍"在誌願軍這個強大的對手麵前和傷亡較大的情況下,往往選擇逃跑和撤退。
【信筆由墨】這段與事實有些出入。有部一戰時的影片就有抓捕、槍斃逃兵的情節。不過,在西方軍隊中,軍官與士兵屬於兩個等級,對於二者的軍紀也有差別。
那麽,抗美援朝時期誌願軍是如何執行戰場紀律的呢?非正常減員又是多少呢?1953年9月8日,軍委作戰部在《關於誌願軍非戰鬥減員報告》中提供了一個詳細數字:……自殺786人,處決64人,逃跑17715人,清洗2473人,犯人3089人……
以上數據讓人觸目驚心、心有餘悸。正如一位軍事專家所言:抗美援朝是我軍曆史上經曆的最激烈、最殘酷、最艱苦的戰爭。也是檢驗一個人、一支部隊戰鬥力和政治品質的試金石。因此,有一些在過去的戰爭中能征善戰的指揮員和赫赫有名的部隊,在麵對現代化裝備的強敵時,在極端慘烈的戰場環境下,變得怯懦、退縮、無所作為,失去了往日的風彩,變得默默無聞。而那些不畏艱險、迎敵而上、奮不顧身的人,才是經的起嚴峻考驗的真英雄!
講軍史要實事求是,不回避矛盾和問題,正反的經驗和教訓都要講到,這是一個評論軍事、戰爭的人所必須秉承的觀點。
上邊的那些刺眼和冰冷的數字,特別是逃跑一項,絕大多數發生在第五次戰役第三階段和後來的戰役(鬥)之中。應該特別指出的是,執行戰場紀律比較嚴的幾乎都是能打惡仗的王牌部隊,因為它們見不得畏敵怯懦之人。而有的部隊,思想和行動往往還停留在低烈度的戰場環境狀態。在五次戰役第三階段的轉移行動中,ⅩX軍被敵人一衝就慌忙撤退,又不通知友鄰,倉促無序的後撤產生了多米諾骨牌效應,加重了危機,使我軍蒙受了重大損失……
戰場紀律的執行方式大致可分為兩種:
一、就地處理
這是一種在戰鬥進行中采取的應急手段。因情況緊急,事發突然,影響重大,必須當機立斷做出決斷處理,其方式主要有兩種:槍斃、撤職。共軍被執行戰場紀律的大多是幹部。
二、秋後算賬
這種處理方式都是在戰鬥,戰役結束後采取的手段,是在事情調查清楚之後,采取的組織、行政處罰措施。抗美援朝戰爭期間,誌願軍撤了四個正師職幹部:26軍88師師長和政委;42軍124師政委;60軍180師師長。他們就是秋後算賬的結果。
以38軍為例,從二次戰役結束開始到四次戰役之後,先後調整了不少步兵團的團、營、連的軍政主官和戰鬥部隊的幹部(這期間有的團撤換了兩任團長),當然有提拔重用或調到上一級單位擔負要職的,但也有幾位下崗回國學習或調整到非一線作戰單位。明眼的人都可以看出,有的領導幹部就是因為能力不強,指揮偏弱,或怯戰心理嚴重,經不起嚴酷戰爭的考驗。
下麵是幾個抗美援朝期間發生的執行戰場紀律的案例:
一、在第一次戰役的雲山之戰時,39軍第三四三團與美軍騎兵第一師五團激戰了兩天兩夜。部隊傷亡很大,一個一百五六十人的連隊,一仗下來,隻剩下幾十人。有人扛不住了,該團一營教導員覺得守不住陣地,自傷,退出了陣地,副營長也臨陣脫逃;營長受了點小傷,也下了火線。營幹下來三個,陣地被敵人占了去。團長王扶之大為憤怒。罵道:媽的,咱們39軍是紅軍老部隊,怎麽會有這樣的孬種,這還是39軍的人嗎?後來,由團偵察股長代理營長,組織部隊奪回了陣地。三個逃離戰場的營職幹部受到了嚴肅處理!
二、在上甘嶺戰役中,第十五軍一三四團第一營營長李正庸,就在黃繼光英勇犧牲的當天,反擊時半路退卻,臨陣脫逃,他受到了開除軍籍,遣送原籍的紀律處分。雖說還活著,保住了性命,可跟死有什麽兩樣。
三、也是在上甘嶺戰役中,十二軍第九十二團二營營長焦樹枝,第九十三團五連連長車同安,兩個人都自傷下了陣地。結果都理所當然地要受到紀律製裁。焦樹枝自殺,車同安被槍斃。
四、在入朝初期,38軍114師340團3個連職幹部畏敵怯戰,逃跑回國,兩個被抓回後立即處決,另一個在國內被槍斃(具體情節可見作者邵小兵的軍史知識之二十六)。
五、38軍113師337團1營在龍源裏阻擊戰的關鍵階段,三連副連長帶著一個排從一連翼側撤了下來,正在一連指揮戰鬥的營教導員陳忠孝厲聲責問:"怎麽回事?"副連長神色驚慌地說:"敵人,敵人上來了。""你打!"陳忠孝怒火衝天地喝道。這個副連長畏畏縮縮地站著不動。陳忠孝毫不遲疑,現場宣布對副連長撤職,令3排副排長楊太秋代理副連長。"給我打回去!"陳忠孝命令。代理副連長大聲回答"是"領著全排又打了回去,將剛衝上來的敵人打了下去。團政委徐煒聽到陳忠孝的匯報,回答得更幹脆:"很好,楊太秋不要代理,正式任副連長。(《磨礪》一書中有較詳細的描述。)
六、在281.2高地進攻戰鬥,即著名的白馬山戰鬥,失利後,38軍113師就撤了339團1營營長。劉海清師長憤怒的說:部隊打上去了,他得勇敢地領著往前打,可他卻找了個彈坑藏著,靠通信員跑來跑去送信,豈有此理!
 
以上幾個受懲處的人,他們作為王牌主力的指揮員,都曾經有過英勇戰鬥的過去一一否則也當不了指揮員。可是到了這個坎上卻邁不過去了,英雄和懦夫的概念涇渭分明,但相互易位常常在一念之間。
實事求是講:哪怕是再過硬的老部隊和戰功卓著的連隊,都有軟弱和怯懦之人,這不奇怪,任何地方都有"好、中、差的人物。"
在江擁輝的回憶錄《三十八軍在朝鮮》中,也提到了與此類似的一些事。
在激烈的飛虎山戰鬥中,作為38軍112師主力部隊的三三五團中,有少數人膽怯了。團警衛連副指導員和三排長頂不住了,帶著七八個人從陣地上跑下來。見到團首長,慌慌張張地說:團長、政委,快撤,敵人上來了。
團長範天恩範聞言,一拍桌子,厲聲喝道:尹曰友!到!偵察參謀立正答道。把他們押回陣地去,如果陣地沒丟,給我就地槍斃!是!尹參謀拿出手槍,押著兩個人走了。
政委趙宵雲覺得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他勸範天恩團長還是要慎重考慮,槍斃兩個幹部可不是小事,不要匆忙決定。範團長沉默片刻,氣呼呼地拿起電話請示師首長。
接電話是李忠信副師長。範天恩告訴他有人臨陣脫逃,準備就地槍決,以正軍紀。這種殺頭的大事,李副師長也不能擅自作主,他說:你還是直接跟政委說吧。
師政委李際泰接過電話,弄清了情況,規勸地說:範天恩啊,你生下來就會打仗?從來沒有膽怯過?戰爭是殘酷的,你也讓人家有個適應的過程,多給他們鍛煉的機會嘛!李政委的答複和開導,讓範天恩團長冷靜了下來,也感到剛才在氣頭上,有些衝動,他與政委交換了眼色後,馬上派通信員去追尹參謀,收回成命,刀下留人。等通信員追到陣地時,警衛連已經把敵人反擊下去了。(聽說:那兩個幹部後來表現還不錯。的確,很多的無敵勇士都是刀下留人給留出來的。)
【信筆由墨】一般情況下,對各級幹部的處理,直接上級單位是不能擅自決定和執行的。比如,連級幹部,營級單位隻能上報到團,由團級單位處理,而團級單位在執行前,必須上報到師,經師級單位批準,方可執行。不過,在部隊單獨執行任務,與上級聯係不暢時,是例外。
如何執行好戰場紀律,正確把握尺度,審時度勢是關鍵,它即是考驗一個指揮員臨機處置複雜問題的能力,也是穩定部隊,保證打勝仗的關鍵所在。從以往的案例分析,正因為執行戰場紀律是關係到當事人前途命運和生死存亡的大問題,所以要慎之又慎。即要當機立斷,不留情麵,又要分清主次,判明原因,減輕後患。總之,正確合理的執行戰場紀律,可以達到警示和殺一儆百、遏製危害蔓延的正麵效果,反之,會引起不滿情緒上升,加大幹部戰士思想負擔,影響戰鬥力的發揮。
談論戰場紀律的問題,為的是更全麵的了解部隊的曆史,知道戰爭的複雜性,明白取得的每一場勝利都是來之不易的,中間有許許多多需要克服的困難和不為人知的艱難曆程。
【附錄】
據父母在三野的朋友講,漣水戰鬥中,把守漣水東門的團因傷亡太大,而失守陣地。團長跑到師部想要些人手奪回陣地,不意軍長也在。師長一邊派人組織增援人手,一邊罵娘,最後一句是:拿不回陣地斃了你。團長剛要轉身時,隻見軍長掏出佩槍,對警衛員說:拿去,跟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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