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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癌症治療 抗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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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治療結束後為什麽還要定期複查

(2016-01-19 07:39:40) 下一個

隨著醫學的進步,癌症已算是一種慢性病。患者一經發現後,在經過了“緊鑼密鼓,暴風驟雨”般的治療後,往往還需要持續觀察。現在一般以治療後5年作為癌症治愈的標準,但這並不意味著癌症患者過了5年後就不需要再定期去隨診複查了。

  腫瘤治愈還須定期看醫生

  問:大夫,我治療結束了,可以和您拜拜了嗎?

  答:當然不行,因為您還需要定期複查。在診室裏,經常有患者這樣提問。那麽,為什麽腫瘤治好了,還要跟醫生定期“見麵”呢?

  多數早期腫瘤患者,在隻做手術切除或切除術後接受輔助化療或放療後,其中大部分患者就治愈了,甚至某些晚期腫瘤患者,如淋巴瘤、生殖細胞腫瘤通過合理的綜合治療也可以治愈;但仍有相當多的患者存在複發或轉移的危險。

  這種治療後複發或轉移的危險、複發時間和複發率也因腫瘤的不同而不同,甚至某些腫瘤患者在治療後10年以上依然有複發的可能。雖然,醫生現在對於某一類患者的複發規律已經掌握,但由於還沒有準確的方法提前探知每一位患者的複發情況,所以,醫生會建議患者在治療結束後定期複查,具體間隔時間要根據不同的病,患者個人的具體情況和治療結束後的時間來進行設定,從每隔3個月到半年、一年不等。

  一般來說,大家會以治療後5年作為治愈的標準,但並不是說5年之後就不需要檢查了。患者可以在此後每年的定期體檢中,側重於相關腫瘤項目的檢查。

  腫瘤複查查什麽

  問:大夫,我這次還要做CT嗎?我有醫保,您最好全給我查一遍。

  答:必須做的檢查不能少,不必的檢查項目不用急。既然腫瘤需要複查,那麽怎麽查,查哪些項目呢?

  一般來說,患者複查時,需要根據腫瘤的病理類別、期別、既往治療的效果和患者自身狀況,選擇合理的檢查項目。包括腫瘤受累部位和可能的轉移範圍的影像學檢查,如CT、核磁共振等,抽血是查相關腫瘤的腫瘤標誌物、對於近期化療後患者的血常規、肝腎功能的檢查,也可能包括消化道腫瘤的腔鏡檢查等少見項目。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往往醫生仔細的問診病史和體格檢查也是必需的。有經驗的醫生,不隻是要搞清楚腫瘤是否複發或轉移,甚至還能從患者的敘述和對患者的查體中,可以判斷某些症狀是否是治療的遠期並發症或誘發了其他慢性疾病。例如有一位化療後一年的淋巴瘤患者,對醫生說他經常腳趾疼痛、行走不便。醫生根據查體時對腳趾的觀察,安排患者做血尿酸的檢查,確診患者出現了“痛風”的症狀,經過對症治療和飲食建議,患者很快恢複了健康。

  每次複查不必來“全套”

  問:是不是每次複查都需要來個“全套”,以免漏診?

  答:當然不是。醫生需要“根據腫瘤的病理類別、期別、既往治療的效果和患者自身狀況,選擇合理的檢查項目”,就意味著選擇必要的檢查。對於與疾病診斷無關的檢查項目,或者不需要每次複查都做的項目(如腔鏡檢查、PET-CT),醫生是不主張做的。另外,檢查時,最好患者本人能來複診;因為仔細的病史問診和體格檢查,也會有助於醫生選擇合理的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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