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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被診斷癌症一定要放棄胎兒嗎?

(2015-11-18 07:10:49) 下一個

研究顯示,孕期被診斷患腫瘤的概率約為1/1000。挽救母親生命的抗腫瘤治療與胎兒的生長發育產生明顯衝突,通常,為改善患瘤母親的預後醫生多建議終止妊娠。然而,很少有研究關注胎兒的宮內放化療暴露對兒童生長發育的長期影響。而在腫瘤治療期間若選擇繼續妊娠,也需要嚴格評估腫瘤治療對胎兒生長發育的影響。

  胎兒宮內的生長發育是一個複雜有序的過程,在不同的發育階段,可受到外部因素(如致畸藥物、酒精、吸煙、母親壓力和營養改變)的不同程度的影響。在妊娠期患瘤的母親,其疾病狀態、診斷檢查、腫瘤治療和壓力因素均可對胎兒發育產生不利影響。在腫瘤治療期間藥物產生的毒性物質可能影響細胞分裂,或跨越胎盤屏障直接對胎兒發育造成危害。考慮到患瘤母親的及時治療和胎兒健康生長發育的兩難困境,常會延誤母親的治療或導致人為的引產。

  在妊娠期間,母體也會有多種生理改變,影響藥物代謝動力學過程,包括藥物的吸收、分布和代謝。藥物代謝變化在妊娠4周時開始出現,並逐漸明顯,在妊娠晚期表現最為顯著。但是有數據顯示,妊娠本身並未對化療藥物的治療效果產生顯著影響。在過去,醫生通常會建議化療的母親終止妊娠,現在則普遍認為孕期接受化療是安全可行的。

  妊娠期母親的腫瘤治療應該等同非妊娠患者,但腹部和盆腔腫瘤是放療的禁忌,因為會對胎兒產生嚴重影響。手術是大多數腫瘤的必須治療手段,特別是婦科腫瘤,妊娠期非產科手術並不少見,大約0.5%-2%的妊娠婦女曾經曆非產科手術,手術方式和預後依賴於孕周和胎兒的發育狀態,如果預產期臨近,可以考慮擇期手術,甚至可以在剖宮產後直接進行手術。腹部手術應在妊娠中期實施,此期適宜手術操作並可降低流產風險。標準的麻醉方法在妊娠期也是安全可靠的,由於原腸胚形成期的手術可能導致神經管畸形,在這一時期應該避免手術。

  最近發表在新英格蘭雜誌上的一項研究顯示,妊娠期母親進行腫瘤治療並未明顯影響兒童的生長發育,包括一般健康狀況、認知發育和心髒結構與功能。在這一多中心的病例對照研究中,共有129名兒童(平均月齡22月)在胎兒期母親被診斷患有腫瘤,對照組為母親妊娠期正常的兒童,其中96名在胎兒期經曆化療藥物暴露,11名兒童胎兒期放療暴露,13名僅有手術暴露。結果顯示,在病例組和對照組之間,兒童的認知能力發育和心髒結構與功能評分沒有明顯差異;在暴露組低出生體重兒比例雖有所增加,但差異並不顯著;盡管早產會影響兒童的智力發育,但這種相關性並不依賴於是否暴露腫瘤治療。

  這一結果的可能原因是化療時機的正確選擇和胎盤屏障的存在,因為妊娠早期是胎兒器官形成的關鍵時期,所有化療都選擇在妊娠的中晚期;同時胎盤屏障的存在使宮內的藥物濃度降到了最低,減少了藥物對胎兒的可能的危害。

  總之,妊娠期患瘤女性應該積極麵對腫瘤治療,盡管這可能導致早產兒的風險增加,但兒童期的智力發育並不與母親妊娠期腫瘤治療暴露相關。因此,建議妊娠早期的腫瘤治療應該謹慎進行,而在妊娠的中晚期,腫瘤的治療對於母親和胎兒都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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