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於自己的靈魂是否得救沒有把握。在基督裏,我是蒙神揀選的嗎?
在基督裏的信徒,都是蒙神揀選的兒女,因為父神完全是看著耶穌基督成就的救贖來揀選我們,接納我們。所謂“在基督裏”,也就是指完全信靠主的救恩,而悔改認罪,順服基督,與祂聯合的意思。羅馬書 5章8 節說:“唯有基督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神的救恩出於祂的愛,遠遠超於人所能想象的。“我們愛,因神先愛我們。”(約翰一書 4章19節 )。神的安排是“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 3章16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神從來沒有“預定”把某些人推拒在“救恩”之外。況且從神造亞當、夏娃之初,就給了人一個神聖的禮物,讓人有自由意誌,可以選擇信靠祂或是違背祂。這事實在聖經的創世記裏有很明顯的例子和記載。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複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章9-10節)。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約翰福音1章12節)。
有些人信了耶穌後,對於自己的靈魂是否得救,是否是神的兒女沒有把握。朋友,如果這問題一直困擾你的話,那麽,我可以簡短地回答:你在靈魂得救的事上有掙紮,就證實你確是神的兒女。一個靈魂失喪的人是不會渴求認識神,也不擔心靈魂是否得救,是否與神和好。這類人是不會為靈魂得救的事而內心 “掙紮”,因為救恩對他們而言並不重要。你看重靈魂是否得救,就意味著你是真心想找出答案。唯一的答案就是讓神的生命在你內心,由祂掌管你的一切。
對於靈魂是否得救,內心有“掙紮”的原因,問題的關鍵是當人們將焦點放在自己的身上時,隻會看到自己的貧乏,距離神的標準很遠。朋友,你可能覺得你對神的愛似乎不足夠,沒有全心順服祂,不渴慕祂的話,靈命成長很緩慢,常受到罪的誘惑等等。隻要我們單單看見自己的缺乏,就會找出許多理由懷疑自己是否已經得救。“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啊,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希伯來書3章1節)。我們要定睛仰望主耶穌。昔日在舊約時代,大祭司每年要為自己和百姓獻祭贖罪;如今,主耶穌已經一次過獻上自己,為世人贖罪。我們的罪債已一筆勾銷。“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祂仇敵成了祂的腳凳。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希伯來書10章11-14節)。
如此說來,耶穌基督已完全了父神的旨意,為我們成就救贖的恩典。神的完備救恩需要我們以行為來補上嗎?我們千萬不要看著基督的十字架,以為主耶穌盡了祂的本分,現在我必須做什麽事情來補足。就好像有一天我們進入天堂時,我們將把手臂搭在耶穌的肩膀上,然後說:“主耶穌,禰和我一起完成的,不是嗎?禰為我死在十字架上,我則努力在教會事奉。”這樣的心態是絕對錯誤。
主耶穌要麽已經為我們一次付清罪的贖價,要麽祂沒有付清我們的罪債。
人沒有得救的把握,有可能是單憑感受。朋友,我誠懇地提醒你要時刻仰望基督,唯有祂才能拯救你到底。或許,有時你會感覺自己與主很親近,有時會感覺主離你很遠。有時你的信心堅定,有時你的信心很脆弱。這就反映我們的信心是搖擺不定。要知道,我們一點也不能靠自己的行為去自救。一切的善行都不能讓我們的靈魂得救。然而,凡真正將生命交給耶穌基督的人是有聖靈入住他們的心裏。“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下同),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麵。”(約翰福音14章16-17節)。信主的人,神必改變他們的生命。“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章17節)。
“誰能定我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死了,而且複活了,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馬書8章34節 - 新譯本)。
朋友,不要隻朝自己看,覺得自己不比別的基督徒好,你要常常仰望基督。每當我們因擔心自己的罪是否得赦免而失去平安時,要用心靈的眼睛去看耶穌基督現正在父神的右邊為我們代求。
如果你想更多明白蒙恩得救的真理,請參閱羅馬書查經係列之了解神的計劃:《直言不諱談預定:得救或沉淪 - 是神的預定或是人的選擇?》的講章。
以弗所書 1 章1-5節:“願頌讚歸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裏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麵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借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