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不斷被神試煉時,我們怎樣知道神沒有定我們的罪呢?神給我的考驗,我總覺得自己不及格,並且在這種失敗感中生活。我一直讓神失望。”這是否也是你的寫照?
羅馬書8章1節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如今、今日,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人就不被定罪了。神要赦免他們的罪,不必等到明天、下周、明年,而是現在,他們不被定罪。”我曾經將這段講道內容在大眾媒體上分享。
這段分享的序言是:“這是你從未聽過的最好消息。”
關於這段分享,大家都有積極的回應。有一位牧師寫道:“雷牧師,這正是我需要被提醒的。謝謝你!”其他人補充:“非常感激!”
但要人相信“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這真理,並不容易。記得有一次,我在深夜開車趕路去參加一個會議, 為了避免打瞌睡,我打開一個福音廣播電台,當時有一個節目是對一個教會主任牧師的訪談,內容大概如下:
“基督徒常常有一個錯誤的想法,以為我們所相信的福音,僅僅使我們得救而已。我們以為聽聞這福音、相信這福音,重生得救便行了。隻要我們已經進入這‘得救的門’裏,福音就與我們再沒有任何關係,與我們怎麽樣生活完全沒有關係。雖然我們口裏沒有這樣的說出來,但在行為上已經表態了。”
他又說到,我們每天需要向自己傳福音,因為我們每天都忘記這福音:“或者,正如馬丁路德在他的著作《羅馬書講義》所說的那樣,‘長進總是需要重新開始。’換句話說,信徒們真正的靈命成長,是需要每天回想自己當初是如何信主,蒙恩得救的光景。”
當我將以上內容發表後,很快就收到一位朋友的回應:
“我有一個關於‘不被定罪’的問題,就是當我們不斷被神試煉時,我們怎樣知道神沒有定我們的罪呢?神給我的考驗,我總覺得自己不及格,並且在這種失敗感中生活。我一直讓神失望。”
這位朋友很坦誠,不是嗎?我們都有這樣的想法。我的回複是:
好的,這是你提到的三件事情:
1. “我不斷被神試煉。”你說得對。
2. “神給我的考驗,我總覺得自己不及格。”你可能會有這種感覺,但事實並非如此。神給你各種試煉,你已經通過、及格了,所通過的項目可能比你想象的還要多。可是,有這樣的想法卻是人之常情。如果在成績單上,我們得了七個“A”,一個“D”,我們將專注於那個“D”,而不是七個“A”的優異成績上。
3. “我一直讓神失望。”不對。如果羅馬書8章1節所說是真的,那麽,你的想法就不符合真理了。你有這樣的感覺和想法,即表示你對自己感到失望,因為你的言行並不是你想象的那樣,達到自己所定的高標準。
我們如何將這些內容融會貫通呢?第一,我們必須承認神對我們所說的,都是真實。如果祂說我們“不被定罪”,那麽我們真的就不被定罪了。這意味著,在主基督耶穌裏,沒有什麽可以將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甚至是我們的愚昧和不斷犯的錯。
第二,神試煉我們並不是要摧毀我們,而是為了揭示我們的軟弱,以便我們學會更多信靠祂。神的計劃是讓人在失敗中吸取教訓,引以為鑒。
第三,我們不是評定自己屬靈光景的最佳考核員。在靈命美好的日子裏,我們並沒有自己想象的那樣,對神那麽火熱。當我們靈命不佳時,我們也並非自己想象的那樣差勁。我認為最好的方法是,應該放棄自我評價,隻要竭力每天向主盡忠。
第四,人生是由成功與失敗交織而成。少許的成功,讓我們感到有希望;一點(有時是許多)失敗,教導我們謙卑,並且學習信靠神。
我建議你將羅馬書8章1節“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的經文寫上並貼在顯眼的位置,然後每天重複念一遍來提醒自己。這句經文是幫助我們靈命成長的基礎,它不斷提醒我們要確信,如今,在基督裏我們“不被定罪”的寶貴應許。
在這樣的前提下,能夠幫助我們思想經文的真諦。
兩個偉大的真理
從羅馬書第七章末尾讀到羅馬書第八章起頭,我們會發現什麽?那就是基督徒生命曆程中三個偉大的真理。
一、在生活中基督徒會有屬靈與肉體的爭戰。
羅馬書7章14-25節:“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誌為善由得我,隻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裏麵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基督徒在生活中是有爭戰的。每天早上起來,我們定出當日要做那幾項要討神喜悅的事情。我們所列出要做的事,不是沒有做到,就是隻做了一半。祈禱我們求神幫助我們不隨便發脾氣、論斷人、說閑話,我們很快都犯上了。我們應該行出來的,卻沒有做到。那些不應該做的事情,我們倒去做了。
在這方麵,我要提出幾個論點。第一、羅馬書第七章是保羅成為基督徒後的親身經曆。有些人認為羅馬書第七章所講的是失敗或是靈命欠佳的基督徒、非信徒、被定罪的人。我不同意這種看法。我認為羅馬書第七章所提及的,是信徒屬靈經曆的一個階段,它不是包涵基督徒的一生。但是,我也不認為我們應當把它廢掉,說它對於現今的我們沒有什麽意義。老實說,我們可能像使徒保羅一樣是個偉大的基督徒,但是我們可能同時在與神同行這方麵,卻有許多爭戰。在這方麵,保羅隻是說了實話。他說:即使他是使徒,他仍然經曆在討神喜悅和肉體之間的屬靈爭戰。
羅馬書第七章是描寫你與神同行的屬靈爭戰的一部份。感謝神,這隻是基督徒屬靈經曆的一部份,而不是全部。所以當保羅在第 24 節說:“我真是苦啊”,我可以感同身受。他不隻是在談論他自己。他在談論我,他也在談論你。
我們在許多方麵都有爭戰。比方說,我們在所知和實際所行之間掙紮,正所謂知易行難。我們在神的旨意和自己的喜好之間掙紮,我們是知道神的心意,但是如果神不幹涉我們,我們寧願做別的事。我們一直在應該做和不應該做之間掙紮。這是人類犯罪後,生活在被罪詛咒的世界裏的寫照。
有些人不希望聽到這個真理。他們希望聽到我說,基督徒在生活中不應有爭戰。但是我不能這樣說,因為它不符合《聖經》的教導。如果有人告訴你,基督徒在生活中沒有掙紮,其實這個人對於如何過基督徒生活的看法並不符合《聖經》的原則。我認為如果連使徒保羅有爭戰,我們當然也會有爭戰。如果保羅在屬肉體和屬靈之間有爭戰,我們也會遇到同樣的情況。
我並不認為羅馬書第七章,可以完整地詮釋保羅那活潑有力的屬靈生命。我隻是指出,羅馬書第七章所說的真理,是跟隨耶穌基督的人不可或缺的過程。有時,人們信了基督,剛開始覺得平安喜樂,但是過了一段時間,他們卻變得很煩惱,因為事情不盡都順利。他們煩惱是因為遇到各類問題,如:人際關係、財務、個人問題、情緒、婚姻、還有生活中的問題。他們感到灰心沮喪、失望、他們對神生氣,想知道自己錯在哪裏。如果這正是你現在真是的寫照,並不能說明你現在有什麽大錯,這隻是基督徒在世上生活都會經曆的狀況。所以,羅馬書第七章的第一個重點:基督徒在生活中會有爭戰。
二、不被定罪的屬靈與肉體的爭戰。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我們要了解,這一節經文是整篇羅馬書第八章的主題。保羅在第8章1節到39節,整章經文都是一再重申“不被定罪”這一真理。
以希臘文來閱讀這節經文很有意思。保羅用了不同的詞序來寫這節經文。當《新約聖經》的作者想要強調一個特定詞時,他們會把這個詞放在句子的開頭。即表示,“這很重要。要注意這個。要重視它。”
在希臘原文裏,這節經文的第一個詞並不是“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也不是“就”,而是“不”。這與中文翻譯的詞語順序大不相同。保羅的意思是想要用最強烈的語氣來強調“不被定罪”。所以他就把“不”搬到最前麵。而且他用的這個“不”字,在希臘文裏表達了一個更強烈的否定。“如今,不被定罪了”,這節經文我們可以把它翻成:“相信基督耶穌的人就不被定罪了,一點都不被定罪。”
讓我嚐試解釋有些人對這句經文的誤解,然後闡明它真正所指的是什麽意思。保羅並不是說,如今就沒有定罪的理由了。那是不對的。你會失敗,我也會失敗。你會跌倒,我也會跌倒。你會偏離正路,我也一樣。說句實話,多數的時候,我們在生活中隻是勉強達到起碼的要求而已。保羅並不是說在我們裏麵,沒有應當被定罪的理由。因為如果神每天察看我們,並且每時每刻地給我們打分,我們的分數一定很低,神可以找到很多給我們定罪的理由。但,保羅不是這個意思。
保羅在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會失敗了”嗎?不是。
保羅在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會有爭戰了”?不是。
保羅在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會跌倒了”?不是。
保羅要表達的是:“如今,跟從耶穌基督的人就不被定罪、不被懲罰、不受審判、不被罪所勞役了。”
知道這是什麽意思嗎? 我們可能會有差錯、跌倒、絆倒、常常犯錯、心懷惡念並且犯罪、偏離正路、走歪路、遇到許多的問題,但在耶穌基督裏的人就不被定罪,因為這是神說的。我們會有爭戰、跌倒、絆倒、偏離正路,但我們不會被定罪,因為神說過,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當主耶穌從罪中拯救我們的時候,祂並沒有說會將我們所有的問題拿走。但是祂的確說過:在困境中,我們不會被定罪。在爭戰中,我們不會被定罪。在失敗中,我們不會被定罪。偏離正路時,我們不會被定罪。
給浪子的好消息
那麽,羅馬書 8 章 1 節到底是什麽意思呢?它的意思是:第一、信徒不會被神拒絕。神不會因為我們在屬靈生命中有爭戰就拒絕我們。大多數人都知道浪子回頭這個溫馨的故事。這個浪子原本住在父親家裏,後來出發到遠方去了。在那裏他過著放蕩的生活,花光了所繼承的財產,最後待在豬圈裏。他的人生跌到了穀底,而現在與豬為伍(請參閱路加福音15章11-32節)。麥基博士(Dr. J. Vernon McGee) 曾經這樣問:“究竟在豬圈裏的人和豬有什麽分別?豬是吃穀殼的。過了一些住在豬圈的日子,那浪子就說: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
那浪子回家的時候,他父親在哪裏呢?父親不是在屋子裏等候他,而是在村子口的路上跑來迎接他。這幅圖畫正是我們信徒的經曆,就是那些在基督耶穌裏,那些曾經離開神、走歪路的、遠離神很久、沒有珍貴神所賜的屬靈福份的人,他們都不被定罪。如果我們認為神必因我們違背祂而被定罪,使得我們心裏懼怕麵對祂,請記得,神早已知道我們所想所做的一切。無論怎樣,隻要我們回頭,祂就愛我們。我們仍然是祂家裏的一員。當你說:“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的那一刻,就在那一刻,祂必說:“把肥牛犢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失而又得的。他離家在外,現在回來了。”
那麽當我們失敗時,該怎麽辦? 有時我們會屢次犯同樣愚昧的錯誤。然後怎樣呢?我們悔改,靠著神的恩典,祂讓我們看到自己的過犯,內心被改變,我們不再找借口為自己開脫,而是向神和向人認罪,尋求神的幫助,請別人幫助我們,更求神帶領我們走前麵的路程。
回應我的那位朋友就在這方麵有爭戰。我們認為,“自己是個失敗者”,因此所得出的結論是,神必定恨惡我們。雖然我們因為罪的緣故,與神的親密關係被隔絕,然而,神並不因此定我們有罪。
我們很難相信神真的愛我們,特別是當我們知道自己的本相時。
我們多數人都有這樣的時刻,就是想對自己大聲說:“你真該被好好定罪,你這個大混蛋!”
但是,神卻不是這樣的看待我們。
神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我們願意相信神所說的嗎?
有一首聖詩,它的歌詞是這樣的:
主替我舍身,罪債全還清,
無數罪孽汙穢心,
主洗比雪白淨。
我們相信詩歌作者所寫的嗎?
我們相信主耶穌真的替我舍身,罪債全還清嗎?
如果你真的相信,那麽“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司布真 (Charles Spurgeon) 曾經這樣說:
“如果我們的罪債已償還,那麽這債已一次還清,不需要第二次還債。”
那球正好從他兩腿中間穿過去
第二、神不懲罰我們,但祂管教及糾正我們的過犯,這將會是非常痛苦的事。希伯來書12章4-11節:“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祂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祂得生嗎?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
當我的孩子還很小的時候,我們花了幾個小時教他們如何打棒球。去看小孩子打捧球真讓人感到驚訝。那球就在他們頭頂六呎上空,他們竟然揮動手上的球棒去擊球。然而,當那球從中間飛向他們,他們隻是站在那裏而不去擊球。當教練說“不要跑!”,他們卻開始跑。教練說“跑!”,他們卻不去跑。
主耶穌能滿足你的需要嗎?
我還記得有一場棒球賽,教練告訴一位外野手說:“向前跑,快啊,跑過來接球!”他不願意跑。教練就拉著他往前跑。可以看得出他滿臉驚恐。然後另一位球員站上本壘板,他大棒一揮,然後“砰”的一聲,球飛出去了!那外野手嚇呆了!那球正好從他兩腿中間穿過去。眼淚一下子就要湧出來了,他用力眨著眼睛,不讓淚水流出來。剛才拉著他往前跑的教練說:“沒關係!沒關係!不錯啊!”不錯? 那外野手甚至連跑也不願意!但至少那球沒有擊中他的臉。教練鼓勵他,說:“不錯的嚐試。下次你會將球接住!”他臉上露出害羞的半笑不笑的模樣,仿佛在說,“是的,我做得很好,不是嗎?”
當我們失敗的時候,神以祂的慈愛將我們挽回。祂幫助我們再站起來。神告訴我們哪裏出錯了,然後祂讓我們再回到人生的球賽上,繼續比拚。當保羅說,那些在耶穌基督裏的人,就不被定罪了,就是這意思。有些基督徒每天在靈裏有爭戰,並且背負罪的重擔,這不隻是因為他們在屬靈爭戰之中,更是因為他們覺得被神定罪。他們覺得神恨他們。但是神並沒有恨他們。祂想到我們的時候,心中總是充滿慈愛的。甚至當神必須嚴格地管教我們的時候,祂也是為了我們得益處。甚至祂的懲治,也是要我們最終得益處。
在耶穌基督裏的人就不被定罪,還有比知道這個偉大的真理更重要、更滿足人心、更叫人靈裏得釋放的嗎?
為什麽不被定罪?因為主耶穌已經付清了罪債。
為什麽不被定罪?因為我們的罪已被赦免。
為什麽不被定罪?因為主耶穌為背負世人的罪孽,被釘死在了十字架上。
如果主耶穌為背負世人的罪孽,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那麽,神必不定我們的罪。
魔鬼日日夜夜在控告我們所犯的罪,然而,神卻不定我們的罪。
我們要相信魔鬼還是信神呢?
我們必須自己決定,但我選擇相信神所說的話。
有一位牧師曾在講道裏提到這一真理在信徒生命中應該具有的實際效果:
“當一個人全然了解到自己的罪是應該下地獄的,而主耶穌卻已擔負了他犯罪的懲罰。以致,他如今、現在、馬上在主耶穌裏不被定罪了。他多半會被這真理所觸動。如果場合許可的話,人們會為所屬的球隊獲勝、心目中的候選人被選出,他們會感到興奮而吶喊。如今,在耶穌基督裏的人就不被定罪,我們也應該高聲歡呼。”
如今、今日,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人就不被定罪了。神要赦免他們的罪,不必等到明天、下周、明年,而是現在,他們不被定罪。我想不到還有什麽比這更好、更激勵人心的屬靈真理,可以和大家分享的。
在我們各樣的難處和掙紮過程中,有三樣東西是永不會改變的。
1. 我們有永遠得救的確據。
如果我們真心相信耶穌基督的話,就必會不失去救恩,因為在耶穌基督裏的人就不被定罪了。
福音的大好信息:神所要求的,祂必供應。
神要求一個完全的贖罪祭來赦免世人的罪,祂就將自己的獨生子獻上。請留意,如果屬神的兒女因犯罪而下地獄的話,那麽,神就是個騙子,因為祂曾應許: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2. 我們擁有完全的自由。
我們不再被罪捆綁。神不要求我們以善行來贏得祂的救恩。祂的救恩是白白地、免費地賜給我們的。
司布真 (Charles Spurgeon) 在他的證道裏,曾經這樣說:
“傳講要求人遵守律法,行善才得救的信息,對聽道的人而言沒有幫助,他們的生命反而會越來越糟糕。我們要告訴人們:主耶穌甘願被釘死在十字架,因為祂愛我們;神的恩典是白白賜給那些不配受的罪人,我們隻要相信基督,就在那一刻,神就會赦免、不定我們的罪。我們就能見到人們生命被改變的神跡。”
3. 在基督裏,我們是完全的。
當神看我們時,祂看見的是耶穌,並將愛子的義也歸給了我們。不被定罪的人是誰?就是那些“在基督裏”的人。關於救恩隻有兩種情形,在基督裏的就是得救的,不在基督裏的就是沒有得救的。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3章18節)。如果我們在基督裏,就不被定罪。不在基督裏,神的審判就在將來等著我們。但是,我們若在基督裏,神的審判就成了過去,這就是為什麽我們在基督裏不被定罪的原因。我們已經被審判過了。為著我們所要麵對的審判,基督為我們死在了十字架上,為此我們信靠了祂。
你的處境如何?是在基督外徘徊、失喪?還是在基督裏有平安、穩妥?
朋友,如果你還不確定、不知道自己的光景,我衷心地懇求你,去找耶穌基督,仰望祂的十字架。如果你不在基督裏,我鼓勵你憑著信心,放下一切來跟隨耶穌基督。當你歸向基督,你將會發現世上最讓人得自由、釋放的真理,那就是——如今,在基督裏不被定罪了。